出差在外受伤属于工伤吗劳动纠纷

吴律师 2021-12-13 13:50

出差在外受伤属于工伤吗

出差期间,若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属于工伤。

是否属于工伤,可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以上为您介绍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伤认定的规定。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若您还有其他问题,律聊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延伸阅读
  • 免费律师咨询工伤交通事故重复赔偿的范围

    工伤交通事故重复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受害者在治疗工伤交通事故造成的伤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2. 误工费:受害者因工伤交通事故而丧失劳动能力,导致误工的收入损失。3. 伤残补助金

  • 工伤后着急辞职有赔偿吗

    工伤后急于辞职是否能够获得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工伤后辞职是不影响赔偿的。一、工伤认定情况工伤认定是获得赔偿的前提。如果工伤得到认定,则无论是否辞职,都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

  • 工伤可以请律师赔偿吗

    在我国法律中,职工因工受伤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赔偿:一是社保途径;二是诉讼途径。一、社保途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受伤,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