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帮忙受伤谁的责任环境保护

贵州律师 2021-12-13 13:50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自愿帮忙受伤谁的责任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自愿帮忙,在法律上称为帮工人。所谓义务帮工,是指为了满足被帮工人的生产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无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帮工人不以追求报酬为目的,为被帮工人无偿提供劳务或服务的行为。例如:农村盖房,村民,朋友去干活,帮忙盖房。这都是无偿的。

帮工人受伤谁承担责任呢?要分情况来进行看待:

1、还没开始帮忙就受伤的,被帮工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2、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帮工人在无法定和约定义务情形下,无偿为被帮工人提供帮助,被帮工人作为帮工行为的受益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也有助于鼓励亲友邻里之间互助,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3、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通常帮工人是应邀无偿提供帮工行为,或者即使是帮工人主动参加帮工活动的,只要被帮工人没有明确拒绝,便视为对帮工人帮工行为的默许,出现致人损害情形的,被帮工人仍应承担责任。但如果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则不承担责任,这也避免了“好心办坏事”的道德风险。但根据公平原则,可以在收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4、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涉及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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