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看上男下属花300万让其离婚 后悔后又起诉返还婚姻家庭

游民星空 2025-09-15 06:06

重庆一女老板朱某某经营一家公司,看上了刚入职的年轻已婚男下属何某,两人在工作交往过程中逐步建立了感情,且双方准备各自离婚后重新建立家庭。

为与何某结婚,朱某某替何某向其原配妻子陈某转账300万元,作为离婚补偿、子女抚养费等费用,让其离婚。

没想到,朱某某与何某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感觉不合适又想分开,于是起诉何某和其前妻陈某索回300万,一审法院认定该款项违背公序良俗,属无效赠与,判决前妻陈某需返还。

对此,陈某与何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朱某某举示的现有证据均无法证明其明确具有向陈某赠与的意思,而系代何某向陈某支付的离婚补偿、子女抚养费等费用,因此撤销一审判决。

且基于朱某某该给付动机完成给付后又主张无效之返还,更是有违公序良俗,悖于诚信。故参酌“因不法原因所为之给付不得请求返还”法理,二审法院最终驳回朱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感觉被夫妻做局放一边,今晚就梦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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