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欠条是否有效其他
2000年3月至同年8月,万安县一原告肖某雇请被告匡某为其做保姆。2000年7月26日,被告匡某向原告肖某出具欠条一张,注明“欠肖某人民币肆仟伍佰元,分期偿还。”后原、被告间解除雇佣关系。因被告匡某一直未归还借款,2005年6月,双方引发诉讼,原告肖某诉称的借款原因是被告匡某的父亲生病需用钱;而被告匡某辩称出具欠条的原因是由于原告夫妇的逼迫。
二、裁判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匡某在实施借款行为时年仅13周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有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由法定代理人代理的情况下,被告匡某的行为属无效民事行为。故驳回了原告肖某的诉讼请求。
三、评析
笔者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此,被告匡某在实施借款这一民事行为时年仅13周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对于一个生活在农村的女孩来说,4500元的借款并非其按常理、智力所能理解并预见相关法律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因此,被告匡某独立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属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依法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事后追认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的理解与适用》第五条第一款“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在本案中,此举证责任依法应由原告肖某承担。而原告肖某除提供一份被告所写的欠条外,未能提供被告匡某借款是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在借款后其法定代理人对此借款进行过追认的证据,即原告肖某未能提供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的事实依据。虽然被告匡某不能提供当时写欠条是由于被逼的证据,但在本案中,首先应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举证责任在于原告方,否则原告肖某就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
当地回应14岁女生解约MCN反被索赔
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这个机构瞒着家长跟未成年小孩签的合同,里边几十条‘公司有权做什么’,几乎没有我小孩有权做什么的内容。”7月27日,山东德州的李丽(化名)向媒体求助,14岁的女儿小云与济南一家MCN
-
男生和女生一起在床 床上做那个事情算违法吗
对于男生和女生一起在床上发生性关系是否违法的问题,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详细解答:一、双方自愿且成年的情况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强奸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
-
男子长期性侵未成年养女,被判死刑
据北京日报报道,男子顾某收养5岁女童小优(化名)不久,就利用共同生活的便利,长时间、多次奸淫小优。直至小优上中学,和同学谈了自己被侵害之事。同学便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立即向学校政教处主任汇报,政教处主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国家育儿补贴方案公布!3周岁前每娃每年3600元07-29
- 微信记录作为证据的法律要求07-29
- 离婚诉讼中法院如何调取证据07-29
- 法院起诉离婚会查微信聊天记录吗07-29
-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07-29
- 调解离婚当天就可以办好吗07-29
- 遗嘱代理律师收费多少?07-29
- 立遗嘱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07-29
- 不涉及财产的遗嘱咨询费多少?07-29
- 遗嘱咨询费是多少?07-29
- 遗嘱咨询 怎么样立遗嘱?07-29
- 解除婚姻关系的两种方式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