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消费提示:预付订金不退属霸王条款,消费者应学会维权环境保护
一、时事转播:
“双11”临近,各大电商平台纷纷采用多种方式吸引消费者。湖北省工商局通过梳理以往投诉举报重点问题后发布消费提醒,“消费者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订金不予退还”,这样的规定实际是霸王条款,消费者今后遇到此类问题,可留足证据来投诉。
据了解,“双11”网购期间,电商平台许多商家都会提前设置预付订金制度,要求消费者预付订金方可低价预购指定促销商品,而若消费者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订金不予退还。
二、工商局提示:
以格式条款规定预付款(订金)不退属霸王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坚决予以抵制。消费者应详细了解网购平台及商家的“双11”促销规定,清楚红包、优惠券等的使用方式和期限。同时,与商家充分沟通,并注意保留促销宣传图片、活动细则、礼品清单、订单页面、聊天记录等信息,防止商家事后不认账。
三、法律解读: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
在该“规定”中明确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同时,“规定”也对促销中虚构交易量、成交额以及虚假好评、删除差评等行为明确禁止。如果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对发放的赠券、积分、优惠券的使用方式和期限有变更,也要先征求消费者的意见,除非这种变更是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
此外“规定”明确了违反上述要求的第三方电商平台和网店商户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就是律聊网小编为你讲解的““双11”消费提示:预付订金不退属霸王条款,消费者应学会维权”相关知识,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加重消费者责任。如果你遇到的情况较为复杂,欢迎在本网进行法律咨询。
-
央视曝光直播间卖和田玉骗局
本文转自【广州日报】;近日,央视新闻《财经调查》记者接到群众反映,眼下一些销售和田玉的市场里,有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对和田玉的认知不足,通过各种手段欺骗消费者,谋取利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用化学药剂
-
消费者美容如果失败怎么处理?
可以要求赔偿;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
-
金融消费者具有哪些权利
一、金融消费者具有哪些权利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继父留600万遗产 继女起诉获137万08-16
- 66岁老头与情人发生关系后猝死!家属起诉情人索赔55万08-15
- 女儿非要跟我发生关系怎么办08-12
- 和亲女儿做爱犯法吗?08-12
- 亲女儿成年且自愿的情况下每天和亲女儿做爱违法吗08-12
- 13岁和姐姐发生了关系,该怎么办?08-12
- 婚礼后同居近一年无夫妻之实,新郎起诉返还财产称新娘“不让碰”,女方被判返还18万元彩礼08-11
- 男子修行10年还俗 向女儿要赡养费08-10
- "婚内强奸案"将开庭 男方姐姐发声08-10
- 坐月子被逼发生关系 女子打死丈夫08-10
- 男子殴打妻子发生关系被告强奸08-10
- 男子转嫖娼对象138万原配追讨败诉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