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对于公益诉讼是如何规定的环境保护
民事诉讼法对于公益诉讼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问题
民事公益诉讼有别于普通民事诉讼。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即原告)突破了民诉法关于原告主体的一般规定。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而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是法定的,只有法律规定的有关机关和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才有资格提起公益诉讼。民诉法作为基本法仅对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作了原则性规定,具体到某类案件则是法律授权的机关和有权组织方能作为原告起诉。现行法律规定的有关“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规定的原告主体主要是法定的“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法定的有关“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等。但一些地区、一些法院在司法探索中,在案件范围和起诉主体上都有突破。一些机关和社会组织作为原告提起公益诉讼,也得到了民众的认可,并获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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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30日是诉讼时效还是除斥期间
这涉及能否存在中止、中断、延长的问题。笔者认为,该30日应认定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确定的某种权利预定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则权利当然消灭,故又称为权利预定存续期间,即预定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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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中限制高消费规定
总有当事人问我,打赢官司对方不履行债务怎么办?申请强制执行还是拿不到钱怎么办?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生效的裁判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债务人应按期履行,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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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海事法院管辖范围
1.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2.因水上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船舶最先到达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3.因船舶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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