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人购买商业房产有什么方式房产纠纷
一、境外人购买商业房产有什么方式
目前,可行的境外主体购买商业房产的方式有四类:
1、境外机构的代表处购买。
境外公司、企业设有代表处,因代表处办公需要,以代表处的名义购买商业房产。
2、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购买。
境外公司、企业、自然人投资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因企业经营需要,以外商投资企业的名义购买商业房产。
3、外资并购内资企业取得被并购企业的商业房产。
采取外资并购方式取得被并购企业的资产,并购手续必须经外资委和有关部门批准。
4、设立外商投资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相关法规对外资进入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提高了相应的门槛,这是国家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在外资领域的体现,也有利于优胜劣汰,使更有实力和能力的境外房地产企业,参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
同时,境外主体在具体购买过程中,国家对境外人购房的结汇、银行贷款都有一定条件和规定,必须予以关注,按有关规定操作。
二、境外人购买商业房产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结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目前房管登记部门的操作实践,境外人士购买商业房产,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自用”原则。除了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外,境外人购买商业房产必须是自用的,要与自身的需求相匹配。
2、“商业存在”原则。“商业存在”原则是“自用”原则的延续。商业房产是用于商业经营的,因此,自用用途的购房者,必须拥有可以从事商业经营的公司企业,否则不能作为购买主体;而非自用用途的购房者,也必须按照外商投资房地产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登记后,方可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相关业务。基于以上原则,境外自然人是不能购买商业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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