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各级人民政府在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方面,应该做好哪些工作)其他
1.各级人民政府在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方面,应该做好哪些工作
答:《环境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 宣传和普及工作,这就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是加强环境保护宣 传和普及的重要主体。
国务院、省级、地级、县级、乡级等各级 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媒体宣传、组织环保进机关、进社区、进学 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等各类宣传推广活动,广泛、深人地 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努力提升全民环 境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风气。 我国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很多,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 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就有30多部,除了《环境保护法》以 外,还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等多部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以及《森林法》、《草原法》、《野生 动物保护法》等多部涉及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律。
除了法律之 外,还有众多的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这些 法律法规的规定都要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使大家自觉知法、守法。此外,有关环境保护的知识,特别是与群众日常生活有 关的环保知识,如节约用电小窍门、节约用水常识,以及购物用 布袋、买菜用菜篮,避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垃圾分类不乱扔等 环保理念,也要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
2.如何做好新时期环境保护宣教工作
□麻芯蓉环境保护靠宣教起家,还要靠宣教发展。面对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任务,基层环保部门需创新思路,主动作为,努力开创新时期基层环境宣教工作新局面。结合运城市环保工作实践,我认为环境宣教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突出重点,把握环境宣教工作的主动性。一是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探索环保新道路等重点、热点开展宣教,提升环保工作能力。二是围绕环境法律法规开展宣教。着力开展地方性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环境法制观念。三是围绕环保专项检查活动开展宣教,曝光一些违法排污案例,增强环境法律法规的威慑力。
利用媒体,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深入报道环境保护取得的进展和成就,扩大报道深度,回应群众环境诉求,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对区域内突发的环境事件第一时间准确发布信息,澄清事实,疏导民情,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
创新形式,扩大宣教覆盖面。县级环保部门处于环保系统的最基层,直接面对广大群众与企业。环境宣教要不断开阔眼界,加强创新。一是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生物多样性日等节日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环境宣教工作。二是结合生态镇、生态村创建和新农村建设,推动环境宣教向基层延伸,促进绿色理念进村入户。三是结合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文明城市创建,组织开展环境宣教进学校、进社区,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和青少年的环境意识。四是结合环境执法和污染纠纷调处,把执法和矛盾调解活动作为生动的环境宣教课堂,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和环境意识。
加强协作,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一是需要宣传部门配合,开展主题鲜明的摄影展、书画展,组织环保文艺演出活动进村入户。二是需要教育部门的支持配合。组织开展环保知识进课堂活动,在学科教育中对环保知识进行渗透式教学。三是争取市委党校的支持配合。在每年举办的党员领导培训学习中,将环保知识列入教学计划,采取讲座、研讨、参观等形式开展环境教育。四是争取农业部门的支持配合。组织开展生态农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加强领导,推进环境宣教标准化建设。环境宣传教育是环保工作全局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基层领导应高度重视,切实把环境宣教工作提上议程,在工作中加强指导,在机构人员上配强配好,在投入上逐年加大。同时,要加大对环境宣教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环境宣教人员的工作水平。
3.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自愿者在环境保护宣传方面
答:保护环境是一切单位和个人的义务。
做好环境保护工 作,不能只靠政府和环保部门去单打独斗,需要通过广泛开展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动员全社会 的力量共同参与,营造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的 良好氛围。因此,《环境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自愿者开展环境保 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气。
这里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 委员会;“社会组织”是指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 企业单位、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环境保护自愿者”是指不 为物质报酬,志愿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的人员。志愿者被认 为是在职业之外,不受私人利益或法律强制驱使,为改进社会、提供公益服务而付出努力的人们。
志愿服务的发展代表着社 会的文明和进步。随着环保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环 保自愿者的行列,自愿、无偿从事环保工作。
基层群众性自治 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自愿者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通过举 办环保讲座、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等开展全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4.中国政府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有哪些法律法规上的措施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而要做好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就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那就是要充分利用价值规律,要发挥竞争规律的作用,要支持资源的优化配置. 1、组织措施 主要是建立环境保护的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 2、经济手段 三废处理设施、除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噪声防止设施;绿化;放射性保护;环境监测设施;复垦造田等。投资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工程基建投资;主管部门和企业自筹资金;排污回扣费,即环保补助资金。 3、环保资金来源的政策性措施 为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制定了《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关于工矿企业治理“三废”污染开展综合利用产品利润捉留办法的逼知》、《关于环境保护资金渠道的规定的通知》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保证了环境保护与治理经费有一个重要来源。一些省、市、区也制定了相应的法规, 《纲要》强调,要实行强有力的环保措施:
一是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是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各级政府要将环境保护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加大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环保试点示范及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
四是加强环境保护监管。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健全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防止特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重点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强制淘汰、限期治理、环境标识和认证制度。
五是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重大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公示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六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进一步提高环保装备技术水平。建立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投融资机制,鼓励各种社会资金投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七是扩大国际环境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外资金、先进环保技术与管理经验。参与国际公约和有关贸易与环境谈判,履行相应国际义务,维护国家环境与发展权益
5.以环境宣传教育和环保执法写一篇1000字的文章
近年来,我县环保部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法制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开展执法监督,不断开创环保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现就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行动,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立足长远、抓好当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法,积极推进环保依法行政工作。通过环保科室的共同配合以及努力下基本实现、依法行政、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环保执法体系,使得环保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制裁,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和风险能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手段不断完善,执法成本逐步降低,执法效率显著提升。
随着深入开展环保执法检查。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加强环境执法稽查和后督察工作,监督排污单位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将环保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我们环保局各科室切实履行统一监督管理职能,主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联合执法机制的建立并保持正常运作,积极尝试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有效合力。在执法中,要抓住薄弱环节,增强执法人员力量,采取交叉检查、错时执法、重点督办等多种形式,加大现场监察频次,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要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法律制度和行政措施。我们严格执行环境准入、现场检查、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各项环保法律制度。
要按照污染减排的目标,扎实开展工业、生活、农业农村污染减排,确保完成减排硬任务,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加强执法机构能力建设。
法制工作担负着对本单位的环境法制工作进行规划、规范、监督和服务的职责,健全的法制机构是推进法治建设的组织保障。要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有一定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的同志充实到法制执法工作队伍,切实增强环保法制执法队伍力量。
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执法为民观念,不断加强法制学习教育,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环保执法专业技能。法制、执法工作人员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增强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切实把环保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深入。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改善我们的生存环境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只有社会各界都积极参与到环保中来,人人具备环保意识,自觉履行环保义务,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时时注意环境保护,才能真正解决环保问题,更好地保护和美化我们的家园。
为积极主动地做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紧跟市局工作计划部署,注重群众的参与性与广泛性,我们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大力宣传做好环境保护的工作。今年的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参与热情高涨,效果很好,深入人心,只有我们大家每一个人都有了较强的环境意识,每一个人都能够真正积极的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我们才能够真正的解决环境问题。
把培养居民的环保意识作为重点来抓,广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以环保教育为抓手,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不断拓宽教育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形式生动、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在开展环保宣传教育项目,制定实施计划,把环保宣传教育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社会系统工程来抓,把环保宣传教育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为统一的奋斗部署,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活动,普及公民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
只有每一个人都有了较强的环保意识,才能积极地参与到环保中来。
6.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 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 国家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 第九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三条 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检查机关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十五条 跨行政区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作出决定。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第十八条 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
第十九条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化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产激素。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进行海岸工程建设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
7.环境管理宣传教育的内容有哪些
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教育、环境宣传两部分。
(一)环境教育
环境教育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科普知识和环境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
专业教育主要包括环境工程、环境管理、环境监理、环境法学、环境评价、环境监测、环境规划、生态保护、环境艺术等领域的环境专业教育。
环境专业知识教育是环境教育中发展比较快,内容相对成熟,在中国也是比较受到重视的一种教育。其教育的实施主体是各类高等院校,教育对象是大中专院校环境类专业学生以及不同层次和不同领域的专业环保人员,其教育目的是为国家培养环境保护的各类专业人才。
环境科普知识教育是以普及环境保护基本常识为主要内容的一种环境教育。其教育的实施主体是幼儿园,中小学和相应的环境保护宣传机构,教育对象是幼儿、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其主要内容包括自然保护基本常识教育、野生动植物保护基本常识教育、环境污染的基本常识教育、个人环境行为的基本常识教育、环境道德伦理教育等。
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教育是以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以企业等经济行为主体为主要对象的环境教育。教育的实施主体是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环境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使企业停止一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积极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将自己的生产与开发行为纳入到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的监督与制约之下。
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主要有基础教育、专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教育。其中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环保部门积极配合;成人教育和社会教育由国家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国家教育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1)环境基础教育。基础教育的对象是中学生以下的青少年儿童。其主要任务是通过教授环保知识、开展环保活动培养他们的环境素质。在教育部《中小学加强国情教育的总体纲要》和《义务教育小学和中学各科教育大纲》中已明确包含了环境基础教育内容。
(2)环境专业教育。专业教育的主要对象是环保专业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高等院校的学生。其主要任务是有计划地培养环保科技和管理人才。
(3)环境成人教育。成人教育主要包括成人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其主要目的是提高从事环境保护事业工作者的专业素质。
(4)环境社会教育。社会教育的对象最为广泛,包括工人、农民、军人、城镇居民、知识分子及各级领导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其主要任务是根据不同对象编写适用教材,传播环保知识,倡导环保行为,树立环境道德意识。
(二)环境宣传
环境宣传的主要任务是广泛传播环境保护知识,策划和组织全国性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等。环境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一方面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介上对环境保护进行宣传,另一方面,通过一些大型活动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从而促进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2)环境纪念日。通过在环境纪念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六?五”世界环境日、“四?二二”地球日等,开展群众性的环保征文比赛、知识竞赛、志愿者行动及各种环保专题研讨会、咨询活动等。
(3)开展社会性表彰评比活动,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关注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建立环境保护的群众基础。
8.山东省人大制定的环境法律法规有哪些
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修正)(20041125)
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二次修正)20040730
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修正)(19971015)
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040923
青岛市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规定19950408
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20020928
几个条例都是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
没找到有山东省人大制定的
-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贵州省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委托实施有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决定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委托实施有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决定为支持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的建设发展,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确保在该区实施有关行政执法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
政府法律顾问的意义
第一,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政府法律顾问不仅可以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行政诉讼等,而且可以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文件等进行法律方面的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第二,积极推
-
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决议决定(各政府部门和个人做出相抵触的决定的,其违法行为有什么特征)
1.各政府部门和个人做出相抵触的决定的,其违法行为有什么特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的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女友收50万彩礼后出轨前男友 高额彩礼难追回11-10
- 很多被拐孩子和亲生父母已无感情10-30
- 男子在同一小区找了5个“媳妇”10-30
- 一方不同意,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一些什么10-21
- 夫妻已经分居两年能自动离婚吗10-21
- 一般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离婚申请10-21
- 齐藤慎二涉车上性侵女子被捕! 女星妻子为夫发声10-07
- 年轻人整顿婚礼:放个短片就干饭10-05
- 离婚三样东西归女方10-04
- 遗嘱咨询立遗嘱找什么律师10-04
- 老人留下7份遗嘱为何6份都无效09-22
- 法妞问答:妻子同意三个人一起活动怎么办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