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如何认定工伤劳动纠纷

沈阳律师 2021-12-13 13:50
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上下班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这个时候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此种情形下,不能一概而论。

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劳动者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反之,如果劳动者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那么就不属于工伤。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包含两方面要素:一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时间;二是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经路线。拓展一下,上下班途中只有非劳动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属于工伤,上下班途中被狗咬伤的,就不属于工伤。

那么,还有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如下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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