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婚姻家庭

周律师 2021-12-13 13:50

为确认同居期间所购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先同居后结婚的牛某(女)将马某(男)告上法庭。今天获悉,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牛某上诉,维持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

1995年牛某与马某开始同居生活。1996年,马某向自己所在单位购买了一套房屋,并于次年1月通过公证方式将该房屋赠与自己与前妻所生的儿子。1997年7月马某与牛某登记结婚。2009年,马某。

2010年8月,牛某起诉到一审法院称,自己在购买房屋时出钱了,要求确认该房屋为双方共同财产,并确认马某将房屋赠与其子行为无效。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牛某不服,以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双方的夫妻关系应从1995年算起,故涉案房屋应属自己和马某的共同财产为由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牛某与马某办理的仅是结婚登记而不是补办结婚登记,二人婚姻关系的效力只能从1997年7月双方登记结婚时起算,并不能追溯至1995年。一审法院判决正确,应予维持。

法官释法: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即补办结婚登记的双方,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之日起算。而一般先同居后结婚的双方,婚姻关系效力从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算。从登记程序上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补办结婚登记的应签署《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在声明书中除要公布自己和对方的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民族等身份信息外,还必须声明“双方自何时起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现均未再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了解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而一般意义上的先同居后结婚的情况,男女双方填写的是结婚申请书,当事人不需表明双方自何时开始同居,现在是否同居等情况,只需填写双方的身份信息并表明“双方均无配偶,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了解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因此,可以通过结婚登记手续对补办结婚登记、先同居后结婚进行区分。

延伸阅读
  • 一方不同意,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一些什么

    夫妻感情破裂,如果经过协商不成,另一方仍然坚决想离婚,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对于很多人来说,不想和法院有交集,因为很麻烦,那么下面律枝网就为大家讲解下怎么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首先,要明确你要去哪里法院

  • 夫妻已经分居两年能自动离婚吗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夫妻分居两年,其夫妻关系就会自动解除,其实这个是错误的,一旦领取了结婚证,除非一方死亡或者宣布失踪,否则夫妻关系不会解除,分居两年只是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其中一种证据,但是分居满两年

  • 一般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离婚申请

    虽然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如果坚决要离婚的话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并不意味着法院一定会受理,下面就是律枝网为大家收集了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被法院驳回的一些情况: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