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州市的精神损害赔偿项目是什么环境保护
江苏省泰州市的精神损害赔偿项目是什么
依据江苏省相关法律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是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个项目,自然人遭受到人身损害或者精神损害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
司机遗体被找到!3对母女乘车在阿坝坠河,已确认4人遇难
7月2日,来自江苏兴化的3对母女在四川旅游时,乘坐的车辆在阿坝县坠河,致2人死亡,包括司机在内的另外5人失联。7月10日,救援人员已找到一名女性遗体。7月14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失联人员亲属处获悉,经过
-
4个月大婴儿遭月嫂整晚暴力喂奶
近日,江苏苏州的王女士查看家中监控时,目睹了令人震惊的一幕!自己高价请的月嫂竟对4个月大的婴儿实施了整晚的暴力喂奶。视频显示,月嫂不仅强行扭头灌奶,还猛烈摇晃奶瓶硬塞入婴儿口中,甚至敲打奶瓶、踢踹婴儿
-
男子手掌受伤让查前列腺医生已停职
极目新闻记者 郭奕6月30日,有媒体报道,江苏常州的朱先生反映,他34岁的堂哥在宜兴市第六人民医院(宜兴市和桥医院)处理手部伤口,却被告知需要进行包括前列腺在内的多项内科彩超检查,对此他表示疑惑:“一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女子产后撞见男友车内出轨!将第三者拉下车殴打被拘7天,又遭对方起诉……07-18
- 男子为卖淫女介绍嫖客发生性关系,从中抽成!获刑07-17
- 男子自称是工行一支行负责人,实名举报妻子出轨健身教练!07-17
- 女孩在飞机上分娩产婴,警方回应:双方均为16岁且自愿发生关系,不涉刑案07-17
- 9岁男童与生父继母出行1000公里,被安排蜷缩在后备箱07-17
- 男子带病妻跑车三个月收到200多张鼓励纸条贴满车顶,女乘客:以后找对象就找你这样的!07-17
- “父亲死亡80万赔偿金打给姑父”,有什么问题?07-14
- 结婚1年离婚40万陪嫁被判为共同财产07-13
- 娃哈哈宗馥莉陷资产纠纷 原告自称是同父异母弟妹07-13
- 争夺21亿美元遗产 娃哈哈宗馥莉“同父异母三兄妹”出现07-13
- 婚礼大屏惊现20秒不雅图片!新人颜面扫地,谁该负责?07-13
- 新婚妻子彻夜不归,男子急了!女方辩称:去前男友小区是做瑜伽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