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与缔约责任有啥区别合同纠纷

西安律师 2021-12-13 13:50

违约责任与缔约责任有啥区别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的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故意或者过失违背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两者从表面上看很相似,却存在实质性的差别,究竟案件中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对当事人的意义也不同。其区别主要表现为:

1、产生的依据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形下产生的责任,此时合同并未生效,缔约一方当事人违背因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通知、说明、协力、忠实、照顾等先合同义务。而违约责任则只能产生于已生效的合同,债务人本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因违反约定义务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保护的利益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是为了保护缔约双方从接触、磋商到合同不能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时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信赖利益。而违约责任则重在保护合同当事人基于合同的生效,实际履行后所获得的利益。

3、责任发生的时间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只产生在缔结合同过程中:在这个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致使合同不能成立,即仍处在要约或承诺阶段,或合同虽已成立但无效或者是被撤销。而违约责任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后且已生效。合同生效后,债务人开始履行义务,如对合同义务的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此时才产生违约责任。

4、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既包括因他方的缔约过失而导致信赖人的直接财产的减少,如费用的支出,也包括在缔约时可以预见的范围之内,信赖人的财产应当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信赖合同有效而失去的某种应得到的机会。违约责任赔偿的是履行利益的损失,即合同成立且生效后,而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给非违约方造成的损失,履行利益赔偿的结果是使当事人达到合同完全履行时的状态。一般而言,相比较违约责任赔偿的范围要比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大。对于赔偿的计算办法、数额等,违约责任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也可事前达成合意,但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则不能合意事先达成。

5、责任形式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的责任形式只能是赔偿损失。违约责任的责任形式则很多,主要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等形式。

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问题进行的解答。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在进行法律咨询。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问题进行的解答。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在进行法律咨询。

延伸阅读
  • 竞业限制违约金过高怎么处理

    竞业限制违约金过高如何应对1、如果因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例如违约金明显超出劳动者年收入的,那么就可以直接去找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减少了。

  • 如何约定竞业限制中的违约金

    如何约定竞业限制中的违约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竞业限制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按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 用人单位是否能与员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是否能与员工约定违约金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自由约定违约责任。一些用人单位借此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明显过高的违约金,从而实际上剥夺了劳动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