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金不因新标准变更 保险合同约定有效合同纠纷
12月22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一起车辆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至此,这起争议达一年之久的民事纠纷案件最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3年8月8日,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河县支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该县**运输有限公司职工包*鹏订立了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包*鹏将其所有的陕G00307号大客车进行了保险。经双方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对应的投保险种,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2004年3月9日,包*意(包*鹏雇工)驾驶陕G00307号大客车由河北省文安县返回白河途中,行至316国道1717KM+850M处时,将丁某某(3岁)辗压死亡,造成道路交通事故。2004年9月24日,此案经白河县人民法院一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判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丁致德(丁某某之父)的损失费共计66275.5元(已赔付后剩余33775.5元),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包*鹏负责赔偿,民事诉讼被告人包*意、**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依照最高法院新颁布实施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判决由**公司赔偿包*鹏人民币66275.5元。
**公司不服原审判决,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称包*鹏依照《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向受害人承担人身赔偿责任,不是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应当依据双方合同约定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安康中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与包*鹏订立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是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本案不计免赔特约条款,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中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这是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计算方法,而不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它不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失效而无效。故包*鹏主张依《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符合合同约定。**公司上诉理由成立予以采纳。鉴于包*鹏已按照《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向第三人作了赔偿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可由**公司合理分担。安康中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款项规定,判决由**公司赔偿包*鹏人民币43752.75元。
-
好友酒驾致车主身亡遭保险公司拒赔 法院判了
明知司机酒驾的情况下,车主还让其开车,结果发生事故,车主不幸身亡,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会对亡人家属进行赔偿吗?据国内媒体报道,近日,江苏南通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的这起案件引发关注。报道称,某天夜间,吴某与冒
-
新能源车主称买车容易养车难:续保时遭遇拒保
微博话题“新能源车主称买车容易养车难”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一些新能源车主反映他们面临着车险保费上涨、续保遭拒等问题,称“买车容易养车难”。据业内人士介绍,车主反映的保费上涨和拒保问题主要有两个原因,
-
用人单位可否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替代工伤保险?
【案情简介】? ?杨某2016年3月入职东莞市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金公司”),担任冲床工一职。2016年9月21日上班期间,杨某发生受伤事故,被送往东莞市新安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双手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年薪50万女子择偶标准要求千万年薪引热议:门当户对不应该吗12-21
- 诉讼离婚可以请法院申请调查吗要多久吗12-12
- 离婚诉讼中要怎样申请法院调查取证12-12
- 离婚证据怎么取证12-12
- 离婚申请财产调查取证应如何做证据12-12
- 离婚如何申请法院调取证据书12-12
- 离婚诉讼如何申请法院调查证据12-12
- 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双方吗12-12
- 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对方吗12-12
- 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男方被告吗12-12
- 离婚诉讼后法院会不会调查对方12-12
- 女友收50万彩礼后出轨前男友 高额彩礼难追回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