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人生安全的合同条款是否有效?合同纠纷
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们都会签订大量的合同,比如说租房合同、劳动合同、购房合同等等。而之所以签订合同,还是从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为出发点,更多的来保障我们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可假如说在合同条款中,有对自己利益造成侵犯乃至说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这样的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呢?
提到这个问题,大家肯定会想,在当代社会中为何还有如此不人性化的条款?事实上,此类条款一直存在,它们不见得一定是霸王条款,但同样的,其内容也足以糊弄一些不懂法律的人。
例如说在某些高危行业中,一些贪心的甲方或者承包商为了自己能获取更大的利益,往往会在劳动合同里添上一条,出事后本单位/本人概不负责。不过很显然,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而写出这样的条款的人也无疑是在掩耳盗铃罢了。
有些时候,即便是黑纸白纸还外带手印,合同也不具备效力性。因为根据我国规定,劳动者是受到劳动保护的,这一点在宪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提到。换句话来说,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属于基本权利,天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不管合同条款写的再正规,只要它的内容侵犯了劳动者权益,那么该条例便是无效的,并不具备合法性。也就是说,法律不会认可,同时在打官司时也不足以称作证据等要素。
是全国领先的法律咨询平台,旗下拥有大量业内精英律师,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不能处理的法律问题,欢迎前来咨询!
-
当地回应14岁女生解约MCN反被索赔
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这个机构瞒着家长跟未成年小孩签的合同,里边几十条‘公司有权做什么’,几乎没有我小孩有权做什么的内容。”7月27日,山东德州的李丽(化名)向媒体求助,14岁的女儿小云与济南一家MCN
-
14岁女生解约MCN被索赔家长发声
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这个机构瞒着家长跟未成年小孩签的合同,里边几十条‘公司有权做什么’,几乎没有我小孩有权做什么的内容。”7月27日,山东德州的李丽(化名)向媒体求助,14岁的女儿小云与济南一家MCN
-
女校长涉嫌诈骗数千万后跳江身亡
7月8日上午,四川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座无虚席,备受关注的29名原告诉被告童某荣、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一案二审开庭,庭审一直持续到8日13时许结束,法庭宣布休庭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继父留600万遗产 继女起诉获137万08-16
- 66岁老头与情人发生关系后猝死!家属起诉情人索赔55万08-15
- 女儿非要跟我发生关系怎么办08-12
- 和亲女儿做爱犯法吗?08-12
- 亲女儿成年且自愿的情况下每天和亲女儿做爱违法吗08-12
- 13岁和姐姐发生了关系,该怎么办?08-12
- 婚礼后同居近一年无夫妻之实,新郎起诉返还财产称新娘“不让碰”,女方被判返还18万元彩礼08-11
- 男子修行10年还俗 向女儿要赡养费08-10
- "婚内强奸案"将开庭 男方姐姐发声08-10
- 坐月子被逼发生关系 女子打死丈夫08-10
- 男子殴打妻子发生关系被告强奸08-10
- 男子转嫖娼对象138万原配追讨败诉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