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财产损失!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吗?法律顾问

贵州律师 2021-12-26 22:52

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财产损失的精神损失费可以要求吗?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财产损失的精神损失费可以要求吗?

  二、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财产损失的精神损失费可以要求吗”的内容。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应当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各种因素,综合予以确定。

  来源:遇事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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