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司法解释并未明确禁止股东查阅会计凭证公司事务

石家庄律师 2021-12-13 13:50
关于公司主张股东无权查阅会计凭证的问题。

首先,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未明确禁止股东查阅会计凭证。

其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关于“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第十四条关于“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以及第十五条第一款关于“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的规定来看,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只有通过查阅原始凭证才能充分知晓,股东应该享有充分知晓公司经营活动的权利。

再次,股东在行使会计账簿查阅权时,对于会计账簿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的判断,必然要借助会计凭证的查阅才能实现。不查阅原始凭证,股东可能无法准确了解公司真实的、完整的经营状况,股东知情权就不能得到实质性的保护。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是专业的法律咨询平台https://www./,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致电律师。

延伸阅读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