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工程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有哪些)工程建筑

哈尔滨律师 2021-12-13 13:50

1.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有哪些

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2Z201011 了解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2Z201012 掌握考试管理2Z201013 掌握注册管理2Z201014 掌握执业管理2Z201015 掌握继续教育管理2Z201016 掌握信用档案管理2Z201017 掌握监督管理2Z201020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2Z201021 掌握法律体系2Z201022 熟悉法的形式2Z201030 宪法2Z201031 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2Z201032 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2Z201040 民法2Z201041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2Z201042 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2Z201043 掌握代理2Z201044 掌握债权、知识产权2Z201045 掌握诉讼时效2Z201050 物权法2Z201051 掌握抵押权2Z201052 掌握质权2Z201053 掌握留置权2Z201054 熟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2Z201055 熟悉建设用地使用权2Z201056 了解物权的保护2Z201060 建筑法2Z201061 掌握施工许可制度2Z201062 掌握企业资质等级许可制度2Z201063 掌握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2Z201064 掌握工程发包制度2Z201065 掌握工程承包制度2Z201066 掌握工程分包制度2Z201067 掌握工程监理制度2Z201070 招标投标法2Z201071 掌握招标投标活动原则及适用范围2Z201072 掌握投标的要求2Z201073 掌握联合体投标2Z201074 掌握禁止投标人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2Z201075 掌握开标程序2Z201076 掌握评标委员会的规定和评标方法2Z201077 掌握中标的要求2Z201078 熟悉招标程序2Z201079 了解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代理2Z201080 安全生产法2Z201081 掌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2Z201082 掌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2Z201083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2Z201084 熟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2Z20109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Z201092 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Z201092 掌握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2Z201093 掌握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2Z201094 掌握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2Z201095 熟悉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2Z201096 熟悉其他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2Z201100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Z201101 掌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2Z201102 熟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规定2Z201110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Z201111 掌握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1112 掌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1113 掌握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1114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2Z201115 熟悉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1116 熟悉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2Z301120 产品质量法2Z201121 掌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1122 掌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2Z201130 标准化法2Z201131 掌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2Z201132 熟悉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2Z201140 环境保护法2Z201141 掌握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2Z201142 掌握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2Z201143 熟悉水、大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2Z201150 节约能源法2Z201151 掌握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2Z201152 熟悉建设工程项目的节能管理2Z201153 了解建设工程节能的规定2Z201160 消防法2Z201161 掌握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2Z201162 掌握工程建设中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2Z201170 劳动法2Z201171 掌握劳动保护的规定2Z201172 熟悉劳动争议的处理2Z201180 劳动合同法2Z201181 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2Z201182 掌握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2Z201183 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2Z201184 熟悉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2Z201190 档案法2Z201191 掌握建设工程档案的种类2Z201192 掌握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程序2Z201200 税法2Z201201 熟悉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2Z201202 了解税务管理的制度2Z20121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2Z201211 掌握民事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2Z201212 掌握工程建设领域常见行政责任种类和行政处罚程序2Z201213 掌握犯罪构成与刑罚种类2Z201214 熟悉工程建设领域犯罪构成2Z202000 合同法2Z202010 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2Z202011 熟悉合同法原则及调整范围2Z202012 了解合同的分类2Z202020 合同的订立2Z202021 掌握要约2Z202022 掌握承诺2Z202023 掌握合同的一般条款2Z202024 掌握合同的形式2Z202025 掌握缔约过失责任2Z202030 合同的效力2Z202031 掌握合同的生效2Z202032 掌握无效合同2Z202033 掌握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Z202034 掌握效力待定合同2Z202035 了解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2Z202040 合同的履行2Z202041 掌握合同履行的规定2Z202042 掌握抗辩权2Z202043 熟悉代位权2Z202044 了解撤销权2Z202050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权利义务终止2Z202051 掌握合同的变更2Z202052 掌握合同的转让2Z202053 掌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2Z202060 违约责任2Z202061 掌握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2Z202062 掌握不可抗力及违约责任的免除2Z202070 合同的担保2Z202071 掌握保证2Z202072 掌握定金2Z202073 了解担保方式及特点2Z203000 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2Z203010 民事纠纷处理方式2Z203011 掌握民事诉讼的特点2Z203012 掌握仲裁的特点2Z203013 熟悉和解与调解2Z203020 证据2Z203021 掌握证据的种类2Z203022 熟悉证。

2.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②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③ 部门规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3.建筑工程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②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③ 部门规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4.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有哪些

1、《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及第九条规定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建筑法》

第六十条规定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5、《建筑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6、《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三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二、工地施工安全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注意劳动保护,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

(2)注意消防安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周围,严禁吸烟。明火作业不得与易燃易爆作业同时同地进行。

(3)各类施工机械和工具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漏电,各部件和安全防护是否正常完好。正确使用漏电保护器。

(4)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接头不得裸露。

(5)高处作业要穿紧口工作服,穿防滑鞋,戴安全帽,系安全带。遇到大雾、大雨及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特别要注意平台防护、临边防护、洞口防护,交叉作业和攀登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规范,在施工中不得向下投掷物料。

(6)使用垂直运输设备时严禁在龙门架、外用电梯、塔吊塔身上攀爬,塔吊作业中不准作业人员随吊物上下搭吊,以免发生高处坠落。龙门架、井字架运行中禁止穿越和检修。外用电梯禁止超载运行。

(7)土方作业要注意预防坍塌事故和人工挖孔桩伤亡事故。

(8)起重吊装现场作业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不准起吊不明重量和埋在地下的物体,起重指挥人员不得兼做操作工。

(9)不准站在模板、钢筋上作业。

(10)施工现场入口处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火灾报警标志,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通道口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在重点防火部位设置消防防火标志。

5.什么是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我国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有哪些

建筑法: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199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公布 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建筑许可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二节 从业资格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发 包 第三节 承 包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 建筑许可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第二节 从业资格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第二节 发包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

6.土木工程建设法规有哪些法律法规问题

1 土木工程规概论 1.1 土木工程规概述 1.1.1 建设规 1.1.2 土木工程规 1.2 土木工程律关系要素 1.2.1 土木工程律关系概念与特征 1.2.2 土木工程律关系构要素 1.2.3 土木工程律关系产、变更消灭 1.3 土木工程规制定实施 1.3.1 土木工程规制定 1.3.2 土木工程规实施 1.4 土木工程立发展历程 2 土木工程建设程序管理规 2.1 土木工程建设程序概述 2.1.1 土木工程建设程序概念 2.1.2 土木工程建设程序性质 2.1.3 土木工程建设程序相关律文件 2.2 土木工程建设程序步骤及内容 2.2.1 项目建议书阶段 2.2.2 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2.2.3 设计工作阶段 2.2.4 施工准备阶段 2.2.5 施工阶段 2.2.6 竣工验收阶段 2.2.7 评价阶段 3 土木工程业资格管理 3.1 业单位资质管理 3.1.1 业单位资质管理制度 3.1.2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 3.1.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 3.1.4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 3.1.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 3.1.6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国机构资质管理 3.1.7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管理 3.1.8 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资质管理 3.1.9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3.2 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 3.2.1 执业资格制度含义 3.2.2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 3.2.3 注册建筑师 3.2.4 注册建造师 3.2.5 注册监理工程师 3.2.6 注册造价工程师 3.3 专业员岗位资格管理 3.3.1 产操作员 3.3.2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 4 土木工程勘察设计规 4.1 工程勘察设计规概述 4.1.1 工程勘察设计概述 4.1.2 工程勘察设计规 4.1.3 工程勘察设计相关律规 4.2 勘察设计文件编制 4.2.1 勘察设计工作原则 4.2.2 勘察设计工作程序 4.2.3 勘察设计各阶段工作内容及深度要求 4.2.4 勘察设计文件修改 4.2.5 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责任 4.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4.3.1 施工图审查概念 4.3.2 施工图审查关各职责 4.3.3 审查机构设置及其审查范围 4.3.4 施工图审查程序及管理 4.3.5 审查机构管理 4.4 工程勘察设计知识产权保护 4.4.1 知识产权概述 4.4.2 知识产权范围 4.4.3 知识产权归属 4.4.4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 5 土木工程招标投标规 5.1 招标投标概述 5.1.1 招标投标性质任务 5.1.2 招标投标应遵循基本原则 5.1.3 招标投标律规 5.1.4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规模标准规定 5.1.5 招标投标程序 5.2 工程勘察招标投标 5.2.1 工程勘察招标特点 5.2.2 工程勘察招标条件 5.2.3 工程勘察招标适用范围 5.2.4 工程勘察招标文件编制 5.2.5 工程勘察标、评标定标 5.3 工程设计招标投标 5.3.1 工程设计招标概述 5.3.2 投标资格审查 5.3.3 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5.3.4 工程设计评标、定标 5.3.5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5.4 施工监理招标投标 5.4.1 施工监理招标概述 5.4.2 投标资格审查 5.4.3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5.5 工程项目货物招标投标 5.5.1 货物采购式 5.5.2 货物招标条件 5.5.3 货物招标程序 5.5.4 货物招标评标 5.6 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 5.6.1 工程项目施工承发包式 5.6.2 施工招标程序 5.6.3 施工投标程序 5.6.4 施工投标禁止行 5.6.5 工程施工包管理规定 6 建设工程合同规 6.1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6.1.1 建设工程合同概念 6.1.2 建设工程合同特性 6.1.3 建设工程合同类 6.1.4 建设项目合同般内容 6.1.5 建设工程合同律规范调整 6.1.6 位作用 6.2 建设工程合同条件 6.2.1 合同条件 6.2.2 合同示范文本 6.2.3 FIDIC合同条件 6.3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6.3.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念 6.3.2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主要任务 6.3.3 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主要措施 6.3.4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各阶段工作 6.3.5 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管理 6.4 建设工程担保合同 6.4.1 担保 6.4.2 担保合同 6.4.3 担保建设工程应用 7 土木工程质量管理规 7.1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概述 7.1.1 基本概念 7.1.2 工程项目质量形程 7.1.3 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程 7.1.4 影响工程质量素控制 7.1.5 评价标准及管理制度 7.2 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度 7.3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7.3.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7.3.2 责任主体关机构质量行监督 7.3.3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 7.3.4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7.3.5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信息管理 7.4 工程质量验收保修制度 7.4.1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概述 7.4.2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基本要求 7.4.3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 7.4.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组织 7.4.5 工程建设质量保修制度 8 土木工程安全管理规 8.1 工程项目安全产概述 8.1.1 基本概念 8.1.2 建设工程安全产基本制度 8.1.3 建设相关主体安全责任 8.1.4 建设系统安全产工作责任制 8.2 建筑工程安全产监督管理 8.2.1 建筑工程安全产监督管理制度 8.2.2 责任主体安全产监督管理 8.2.3 施工现场安全产监督管理 8.3 建设工程安全产监理 8.3.1 工作内容 8.3.2 工作程序 8.3.3 建设工程安全产监理责任 8.3.4 落实安全产监理责任主要工作 8.4 施工企业安全产制度 8.4.1 安全产许制度 8.4.2 安全产责任制度 8.4.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8.4.4 总包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8.5 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8.5.1 产安全事故等级划 8.5.2 产安全事故报告 8.5.1 产安全事故直中国救援 8.5.4 产安全事故调查 8.5.5 产安全事故处理 8.5.6 产安全事故统计 8.5.7 其要求 9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 9.1 工程竣工验收概述 9.1.1 竣工验收含义 9.1.2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范围 9.1.3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步骤 9.1.4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依据 9.1.5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条件 9.1.6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义 9.2 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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