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中受贿数额的认定房产纠纷
案情:
2010年3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与某房产公司董事长周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3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该公司开发的面积为150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张某没有实际支付房款。当时,该商品房市场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2010年6月,张某委托该公司以6000元/平方米即总价9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转卖给孙某,孙某与该房产公司重新签订了买卖合同,孙某按3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将45万元支付给该公司,另外45万元由孙某支付给张某。2012年5月,张某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立案。
分歧意见:本案中,对受贿数额认定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该房转卖之前,张某没有实际支付房款,应将张某卖房的全部经济收益认定为受贿数额。
第二种观点认为,交易时实际购买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差额为受贿数额;该房产增值部分不属于受贿数额,但属于违法所得,应依法予以追缴。
第三种观点认为,交易时实际购买价与市场价之间的差额为受贿数额;该房增值部分不属于受贿数额或违法所得,是正常的市场行为获利,应受法律保护。
评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首先,受贿数额应按交易时市场价与实际支付价之间的差额计算,与该房转卖增值无关。交易时双方已经完全具备了以该房差价为贿赂对象的意思表示。“实际支付”既可以是受贿人按照约定在交易时支付,也可以在房产转卖时支付。张某与周某达成协议时,以该房差价为权钱交易对象的犯罪故意已经形成,受贿数额已经确定,只是在转卖之后由孙某予以完成。另外,张某与周某的犯罪故意对该房转卖增值仅具有模糊预期,不具有确定性,因而,不能认定该房转卖增值部分即(6000元/平方米-5000元/平方米x150平方米=150000元属于受贿数额,更不能将张某受贿行为带来的全部经济收益即(6000元/平方米?3000元/平方米)x150平方米=450000元完全认定为受贿。受贿数额应按张某与周某达成协议时价格与交易时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来计算,即(5000元/平方米-3000元/平方米)x150平方米=300000元。
其次,该房增值利益与交易受贿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具有纯正的违法性。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追缴违法所得意味着追缴不仅限于犯罪指向的贿赂财物,还应包括与受贿存在因果关系、具有纯正违法性的增值利益。本案中,该房增值利益的产生是因为张某与周某选择了当前增值空间较大并在短期之内增值较为客观的房产作为载体进行交易,该房增值部分15万元与交易受贿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具有纯正违法性,应对其依法予以追缴。
相关法律知识: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
上海一教育局工作人员受贿500万
7月12日,记者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杨浦法院”)获悉,此前,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庭审现场 上海杨浦法院 供图2009年至2023年间,向某某负责某区教育
-
受贿超5亿 蔡鄂生被判死缓 案件详情
2023年12月29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蔡鄂生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
-
受贿超5亿 蔡鄂生被判死缓
2023年12月29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蔡鄂生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女友收50万彩礼后出轨前男友 高额彩礼难追回11-10
- 很多被拐孩子和亲生父母已无感情10-30
- 男子在同一小区找了5个“媳妇”10-30
- 一方不同意,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一些什么10-21
- 夫妻已经分居两年能自动离婚吗10-21
- 一般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离婚申请10-21
- 齐藤慎二涉车上性侵女子被捕! 女星妻子为夫发声10-07
- 年轻人整顿婚礼:放个短片就干饭10-05
- 离婚三样东西归女方10-04
- 遗嘱咨询立遗嘱找什么律师10-04
- 老人留下7份遗嘱为何6份都无效09-22
- 法妞问答:妻子同意三个人一起活动怎么办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