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条件拆迁安置
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选择进城务工或者是从事非农行业的工作,这就导致了在农村有不少土地被闲置了出来,而想要利用这些被闲置的土地就要采用承包的方式。说到承包,那必然要提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它指的是公民对集体或者大众所有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这个权利是可以转让的。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那些条件。
1.转让人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这是基础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2. 经发包人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经发包人同意,这是必要的。要知道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就意味着承包人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失去了在农村的生活保障。所以基于这一点考虑,承包人在转让土地经营权时,经发包人同意是必要的。并对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转让,发包人都应当准许。
3. 受让方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如果受让方是从事工业、商业等生产经营的人,那么即使承包人想要转让也是无法转让的。除此之外,企业、城镇居民等非农户的人也不能成为受让方。这主要是考虑到土地的农业生产用途,所以受让方群体被固定在农业户口人群之中。
最后来和大家多提一嘴,那就是承包人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在实际生活中,是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则取决于承包人的个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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