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宋小莹
2023-02-22 18:04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
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立案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私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
2.私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并从中窃取财物的;
3.私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虽然次数不多,数量不大,但给国家、集体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4.私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
0/500
发送
赞助链接
相似文章
- 女子自称住院期间遭侵犯 医生被停职05-10
- 李雨桐实名举报薛之谦重婚03-03
- 一博主质问演员屈楚萧是否真的家暴, 屈楚萧方公开判决书否认01-04
- 女子掏20万婚介费相亲加好友后被删12-28
- 被闺蜜和丈夫背叛 女子一夜白头12-28
- 男子多次翻墙进养老院殴打老父亲12-28
- 独居女子离世遗产归公 民政局回应12-23
- 知名主播被妻子全家当提款机 提离婚后反被对簿公堂12-07
- 离异男拒付成年孩子百万留学费被诉10-28
- 男子闪婚闪离 索还百万彩礼10-21
- 民政局在中国农大设婚姻登记点10-18
- 妻子翻看亡夫手机发现其与女同学存婚外情,双方互相转账近百万10-13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