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张家口在线
2023-02-28 15:19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刑法第178条第2款),是指违反国家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
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处罚。
立案标准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0/500
发送
赞助链接
相似文章
- 亲子鉴定要多少钱的费用06-03
- 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有什么06-03
- 离婚起诉立案后的流程怎么走06-03
- 离婚二个人都同意离婚当天就给证吗06-03
- 二个人都同意离婚当天就给证吗06-03
- 律师回应女子为4只宠物狗立遗嘱 专款专用引发热议06-03
- 哪里可以咨询婚姻问题?06-03
- 哪里可以咨询关于婚姻的问题?06-03
- 民政局怎么咨询婚姻问题?06-03
- 郑中基与余思敏终离婚?现身法庭闭门聆讯,身形暴瘦五字回应04-20
- 检察机关披露:万某某拐卖46名外籍女子入境,贩卖获利133万元04-17
- 年薪50万女子择偶标准要求千万年薪引热议:门当户对不应该吗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