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哪些?债权债务

成都律师网 2023-05-18 07:57

信托公司,在中国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规定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信托公司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

信托跟银行、保险、证券一样,都是现代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长期以来,相对于前三者,外界对信托的认识比较粗浅,对信托的理解流于表面。从本质上来说, 信托是一种以受托人为核心的法律关系和制度安排,兼具财产转移和管理功能,不仅可以应用在金融领域,也可以用于公益慈善、财富传承、涉众性资金管理等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历史经验表明,随着社会积累到一定程度,信托的财富管理和服务功能将成为主流,相关业务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1、银信合作类信托业务

这是信托公司的主要业务,也是优势业务。信托公司发行单一或集合类信托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对接,主要投资于信贷资产、银行票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银行盘活存量资产、发展中间业务、挖掘客户需求提供有效的途径,同时满足客户多样化的融资安排。

2、政信类以及基础设施类信托业务

这两类信托业务利用贷款、股权投资等方式,信托自己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政府重大工程项目,例如城市道路建设、集中供水、供热、供气以及桥梁、机场等项目,为基础设施项目搭建融资平台,为委托人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

3、房地产投资类信托业务

利用贷款、投资、租金收益权买卖、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为房地产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与金融服务。特别关注拥有收益型物业的房地产企业,积极探索房地产投资信托,为委托人提供投资房地产的专业理财途径,分享房地产行业利润。

4、证券投资类信托业务

这类业务主要是跟证券公司合作,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证券投资理财服务,获得证券投资收益。该类信托产品分为两种:一种是针对追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公司将信托资金投向股票一级市场、包括新股申购、定向增发、拟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等;另一种是针对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者,通过结构化设计,将公众投资者作为优先受益人、而合作方作为劣后受益人,将信托资金主要投向股票二级市场,进行证券投资。

5、中小企业发展类信托业务

信托公司与地方财政部门合作,联手一定实力的担保公司,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而设计推出的信托计划。入选中小企业由财政部门、信托公司、担保公司共同确定,根据遴选企业数量与用款额度确定信托规模,财政部门将认购其中一部分,一方面是对该项目增信,另一方面此部分信托收益直接作为信托费用,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余部分由信托公司募集,并采用贷款方式分户投放。所有贷款均由担保公司全额担保。

6、私人股权投资类信托业务

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项下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投资的其他股权的信托业务,为信托计划委托人谋取超额的投资收益。

7、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

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证券的过程。这里的资产包括银行信贷资产、企业动产和不动产。

8、债券承销业务

债券承销是指公司承销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和企业债券的中介业务。承销的债券主要面向信托客户和机构投资者销售。信托公司提供企业债券融资信息咨询和策划、企业债券发行方案的设计和发行承销并兑付等方面的服务。

除了上述8种信托业务之外,信托公司还可以从事理财业务、融资租赁业务、股权代持业务等。总之,信托公司业务形式多元,但同样是受到了严格监管。


信托业务主要包括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将其财产委托给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为妥善地管理和有利地经营;后者是指一方授权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一定经济事项。
信托业务的关系人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个方面。转移财产权的人,即原财产的所有者是委托人;接受委托代为管理和经营财产的人是受托人;享受财产所带来的利益的人是受益人。信托的种类很多,主要包括个人信托、法人信托、任意信托、特约信托、公益信托、私益信托、自益信托、他益信托、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营业信托、非营业信托、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等。
当前能够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公司除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以外还有第三方理财公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第三方理财公司在资产管理市场上的拓展和定位有些类似于现如今的私募基金,将专家理财和灵活的合作条款捆绑嫁接作为打开资产管理市场的突破口。信托业务方式灵活多样,适应性强,有利于搞活经济,加强地区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有利于吸收国内外资金,支持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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