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击中右眼索赔遭驳回,什么叫自担风险?医疗纠纷

哈尔滨律师 2022-05-04 12:13
开创适用《民法典》“自担风险”条款之先河:七十多岁老人打羽毛球被球击中眼睛,索赔被驳回。,原告(七十多岁老人)、被告(打伤老人眼睛的人)在朝阳区红领巾公园进行羽毛球比赛。在比赛过程中,原告被被告击打的羽毛球击中右眼。原告认为,由于被告大力扣球导致自己眼睛受伤,遂向被告索赔。,案件经审理后,法院认为,原告索赔不成立,驳回原告诉请。法院给出的理由是:这个案件适用《民法典》“自担风险”条款,被告不负赔偿责任。,什么叫自担风险?,羽毛球是一张激烈的运动,容易在运动过程中受伤,我们都是成年人,都知道这个理。既然知道这个理,还参加羽毛球运动,说明你自愿承受在运动中所受的任何伤害,这个就是自担风险。但是,在运动中,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别人受伤的,就不能用自担风险条款,而是由故意的人承担侵权责任。,有网友也会问道:“老人被打伤发生在2020年,而《民法典》2021年才施行,为什么能够将未来的法律作为定案依据,难道案发时没有可以适用的法律?”,这涉及到法律适用的时效问题。一般来说,什么时候发生案件,就得适用案件发生时的法律。但是有时候案件发生时没有可以适用的法律(法律漏洞)或者适用当时的法律不利,那这个时候就要考虑适用未来的法律。,老人眼睛被羽毛球击中发生在2020年,能够适用的法律是《侵权责任法》,但是这部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自担风险条款”,即出现了法律漏洞,而这个案件一直持续到《民法典》生效后都还没有结束,而且适用《民法典》,对被告明显有利,因此法院就适用了《民法典》判决案件。这就是法院适用《民法典》判案的真正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详细咨询,可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36-8887-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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