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医疗法律法规大全(关于医保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医疗纠纷
1.关于医保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医疗保险主要法规政策: 一、职工医疗保险: 中央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 〔1998〕44号)1998-12-14 2、《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劳 社部函〔2000〕4 号)2000.1.5. 3、《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的通知》(劳 社厅发〔2002〕6 号)2002-08-12 4、《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 盖范围工作的 通知》(劳社厅发〔2003〕6 号)2003-04-07 河南省政策文件: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政[1999]38 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政[2001]51 号) 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豫人社[2009]486 号)2009-12-22 郑州市政策文件: 1、《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 12 个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文件的通知》(郑政办 文(2000)152 号) (1)《实施细则》 (2)《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 (3)《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 围及支付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4)《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急诊、外地就医管理 暂行办法》 (5)《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暂行办法》 (6)《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种病”、“慢性病”管理暂行 办法》 (7)《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8)《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 (9)《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IC 卡使用及管理暂行办法》 (10)《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11)《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暂行办法》 (12)《郑州市城镇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2、《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郑政(2001)21 号)2001-12-31 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郑政办(2004)72 号) 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的通知》(郑政办文(2004)105 号) 5、《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门诊规定病种暂行定额标准的通知》(郑社医(2005)13 号) 2005-7-27 6、《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 保 人员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的通知》(郑政办文〔2007〕44 号) 7、《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郑劳社医 疗〔2008〕6 号)2008-10-16 企业医疗保险: 1、《河南省省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豫劳社医疗 [2001]16 号) 2、《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郑政办(2002)2 号) 3、《关于国有困难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 指导意见》(豫劳社 医疗〔2002〕27 号)2002-12-9 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医疗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2003年8月28日14:11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分类号】 2360069301 【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 【颁布日期】 930326 【实施日期】 9401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医政类 【文号】 卫生部令第31号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发展护理事业,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加强护士队伍建设,重视和发挥护士在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条 护士的执业权利受法律保护。护士的劳动受全社会的尊重。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护士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考 试 第六条 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第七条 获得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文凭者,以及获得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免考资格的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免于护士执业考试。 获得其他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申请护士执业考试。
第八条 护士执业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第九条 护士执业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及护士执业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监制。
第三章 注 册 第十二条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 第十三条 护士注册机关为执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四条 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缴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二)身份证明; (三)健康检查证明;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 第十五条 注册机关在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审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
第十六条 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二年。 护士连续注册,在前一注册期满前六十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进行个人或集体校验注册。
第十七条 中断注册五年以上者,必须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服刑期间;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 (三)违反本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 (四)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第四章 执 业 第十九条 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护理专业在校生或毕业生进行专业实习,以及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临床实践的,必须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条 护理员只能在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
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 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第二十四条 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第二十六条 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护士执业注册从事护士工作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第二十八条 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缴销。
第二十九条 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非法阻挠护士依法执业或侵犯护士人身权利的,由护士所在单位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履行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护士以上技术职称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3.医疗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多少
第一篇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和执业行为 第一章医师 第二章护士 第三章乡村医生 第四章外国医师来华行医 第二篇医疗机构的管理 第一章医疗机构的设置和执业 第二章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 第三篇疾病控制与医疗预防保健 第一章传染病防治 第二章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 第三章医疗废物处理 第四章血液管理 第五章母婴保健 第六章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的患方权益 第四篇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 第一章药品管理 第二章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法律责任 第五篇医疗事故处理 第一章医疗事故概述 第二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第三章法律责任 第六篇典型案例
望楼主采纳
4.65普法资料
搜索到的资料:
第65期普法(2008年第五期) - 佛山市普网法
意思:佛山市普网法第65期
福田65个普法工作先进集体获表彰
意思: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付洋 通讯员 黎国莲 江锋)6月29日上午,福田区召开了“四五”普法总结暨“五五”普法工作动员大会。会上总结了福田区“四五”普法工作,表彰“四五”期间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五五”普法工作。福田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处以上单位、各中小学校分管法制教育的校长和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共250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区委常委、区人大副主任夏炀同志主持,张仁利副区长代表区委区政府对福田区“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五五”普法工作了动员和布署,会上对福田区“四五”普法期间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65个先进集体和155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进行了颁奖。
据了解,福田区还将在近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家庭”“法律进工厂”等活动,以促进“五五”普法的开展。
5.医学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001年2月28日颁布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000年1月4日颁布
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2000年颁布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5.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管理办法
6.医疗器械产品质量考核办法
7.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分等办法
8.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9.医学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10.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002年2月20日颁布
11.进口药品管理办法
12.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办法 1999年颁布
13.仿制药品审批办法 1999年颁布
14.新药审批办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1998年6月26日颁布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1993年10月31日颁布
6.六五普法系列丛书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家“六?五”普法宣传系列教材》,一共有17种。
1、《“六五”普法知识学习问答》(漫画插图版) 本书首先简要介绍了"六五"普法规划、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为广大读者学法用法奠定理论基础。 之后按照七大法律部门的划分,用问答形式介绍了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最常用的法律知识。
最后则重点介绍了信访、人民调解以及法律援助知识,以便广大读者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六五”普法 公民学法用法读本》(漫画案例版) 本书的内容与《普法知识学习问答》相近,全面详细地介绍了公民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最常用的法律知识,重点介绍了信访、人民调解以及法律援助知识,以使广大公民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六五”普法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漫画案例版) 前面内容基本相近,后面部分,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七大部门的划分,对中国的主要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介绍。最后则重点介绍了与领导干部关系密切的廉政建设与职务犯罪预防,使广大领导干部通过学习提高防腐拒腐能力。
4、《“六五”普法 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漫画案例版) 全书采用专题形式,分为上下两篇。上篇着重介绍了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刑法、民法、商法及经济法等重要法律部分,便于公务员对现有法律体系有更为清晰的了解。
下篇以与公务员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行政法为主线,理论联系实际,对当前社会热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地阐释。 5、《“六五”普法 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读本》(漫画案例版) 本书以讲座的形式,对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人员应当特别关注的重要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
涵盖了公司法律制度、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企业纠纷处理法律制度及企业的社会责任等方面内容。以案例与知识点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予以讲解和指导,是企业人员普法学习的权威教材。
6、《六五普法 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读本》(漫画案例版) 本书重点对“两新”管理人员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需要了解学习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概述、新经济组织法律知识、新社会组织法律常识、“两新”组织经营法律制度、“两新”组织人力资源法律制度、“两新”组织财税法律制度、“两新”组织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两新”组织常见法律风险防范、“两新”组织常见刑事犯罪预防等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解读。 7《“六五”普法 职工学法用法读本》(漫画案例版) 本书后面部分,主要对与职工密切相关的宪法、公民权利义务、职业培训、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及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等知识作了全面、系统的介绍。
最后用经典案例讲解的方式对职工进行了形象生动、深入浅出的普法,使得职工通过学习增强法律意识,争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职工 8《“六五”普法 社区居委会干部学法用法读本》(漫画案例版) 本书后面部分,主要对社区居委会、社区物业、社区治安、社区服务、社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社区矛盾纠纷处理及社区居民依法维权等相关知识作了全面、系统的介绍。最后则重点介绍了与社区居委会干部关系密切的廉政建设与职务犯罪预防。
9《“六五”普法 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读本》(漫画案例版) 本书首先扼要介绍了“六五”普法规划、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以及宪法的基本知识,之后全面介绍了农村的基层党组织与村民自治、土地管理、生产经营、环境与资源保护、金融、城乡一体化、教育医疗和兵役、社会保障、婚姻家庭与计划生育、农民工权益保障、纠纷解决、治安管理与刑事犯罪等,农村管理中最重要的法律制度,最后着重介绍了农村“两委”干部廉政建设。 10《“六五”普法 社区居民学法用法读本》(漫画案例版) 本书首先简要介绍了“六五”普法规划、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以及宪法基本知识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
之后全面介绍了社区基层自治、社区物权、社区物业管理、社区婚姻家庭、社区劳动就业、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等居民社区生活中最基本、最重要、最常用的法律知识,以提高广大社区居民的法律素养。最后则重点介绍了依法维权与法律救济,以及安全防范知识,以使广大居民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1《“六五”普法 农民学法用法读本》(漫画案例版) 本书采用问答和典型案例相结合的方式,以农民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将农民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分为宪法、村民自治、土地承包、生产经营等十九个部分予以展开,联系实际,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是一本指导农民学习法律、理解法律、应用法律的权威指导用书。 12《“六五”普法 农民工学法用法读本》(漫画案例版) 本书后面部分,主要从宪法和公民权利义务、外出务工常识、培训和就业、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与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制度、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农民工日常安全。
7.医患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您好!
最新的医疗纠纷法律法规如下:
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2、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这些条款告诉您如果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应该怎么索赔,有哪些费用可以索赔。
3、最后有两个注意点:一是我国有一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由于立法的原因,这个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还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因此,索赔时应注意避开引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二是医疗事故是举证责任倒置,即医院对其没有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即无论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只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就得赔偿。同时,改变了以往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完全由医疗机构举证证明自己“清白”才能免责的做法,转为必须由患者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否则医疗机构免责。下列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医疗博主发布女性隆胸视频被处罚
据南国早报报道 近期,医疗博主“隆胸吸脂郭震宇”在平台发布女性医美手术后的效果视频,被质疑暴露女性隐私部位,引发争议。1月30日,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流花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郭震宇侵犯隐
-
深圳一医疗公司给员工放假10个月?工作人员最新回应
近日,深圳华迈兴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迈兴微)两份《放假通知》在社交平台热传引发关注。有人发帖感叹“合计10个月,到明年的五一节了。这个可能是深圳,乃至全国放假最久的公司了吧”,也有人分析“
-
医疗纠纷的责任如何认定
医疗纠纷的责任如何认定对于责任程度的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做出了规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年薪50万女子择偶标准要求千万年薪引热议:门当户对不应该吗12-21
- 诉讼离婚可以请法院申请调查吗要多久吗12-12
- 离婚诉讼中要怎样申请法院调查取证12-12
- 离婚证据怎么取证12-12
- 离婚申请财产调查取证应如何做证据12-12
- 离婚如何申请法院调取证据书12-12
- 离婚诉讼如何申请法院调查证据12-12
- 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双方吗12-12
- 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对方吗12-12
- 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男方被告吗12-12
- 离婚诉讼后法院会不会调查对方12-12
- 女友收50万彩礼后出轨前男友 高额彩礼难追回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