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几百块钱判多久?看下面的案例刑事案件

周律师 2022-07-31 03:21
案值仅几百元,却可能面临最高三年刑罚!
s近日,连云港赣榆警方速破一起工地盗窃案,3月13日,工地负责人专程制作了一面印有“神速破窃案 雄风扬警威”字样的锦旗送至赣榆区公安局下口派出所,感谢民警及时破案挽损。记者今天(3月15日)从赣榆警方了解到这起案件侦破的详情。,工地钢筋频频失窃,几经查证难有线索
2月27日一早,某工地施工负责人董先生一如往常来到工地清点设备和建材,恍惚间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却没有在意。两天后,董先生发现工地的钢筋建材确实少了一些,但因为数目不大并没有追究,只是对这批钢筋更加留心观察。之后的几天,钢筋数目频频减少,已经达到了700斤之多,董先生立即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勘查后发现,由于案发现场缺少有效视频监控,除了若隐若现的三轮车辙印便再无其他线索。
3月11日,民警在进行案件回访时发现,钢筋的丢失频率为隔一天一次,且工地门口的视频监控并没有发现陌生人出入的记录,另外虽然工地塔吊的高空视频监控在夜晚拍不清楚嫌疑人的面部,但可以模糊判断出是个上了年纪的中老年男性。种种迹象表明多次盗窃的嫌疑人可能是监守自盗。根据这一判断,民警立即针对工地内的工作人员以及周边小区保安人员逐个谈话,在与保安徐某的谈话中,民警发现了一丝端倪。,“表情管理”失衡,暴露盗窃事实
在谈话中,徐某明显紧张过度,说话磕巴,前言不搭后语,了解得知徐某的轮班制度恰好为隔一天一次班,为7点至次日7点,具备作案时间,并且徐某恰恰也是驾驶电动三轮车上下班,这与侦查前期发现的三轮车辙印吻合,民警立即赶往徐某家中,并且在徐某家中发现了被盗的钢筋建材。
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在工地小区内担任保安职务,因工地内大量建材无人看管,便临时起意采用顺手牵羊的方式,手提肩抗将钢筋建材转移至电动三轮车,待下班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并将所盗钢筋建材放在家中伺机售卖。从2月27日至3月11日,徐某共作案四次,盗窃钢筋700余斤。 
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案值仅800余元,嫌疑人或可面临最高3年刑罚
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别因为一时的贪念后悔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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