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员挪用28万余元公款被审查起诉刑事案件

孙律师 2022-07-30 06:42
日前,永宁县检察院对一出纳员挪用公款用于偿还网络贷款和信用卡支出一案进行审查起诉。 
    2017年8月至2018年夏季,女子唐某相继通过多家网络平台借款近10万元,分期12至36个月,每期还款金额500元至1000元不等。起初,唐某还能及时还款,后来因为没有经济来源无力继续偿还。2019年7月,唐某应聘成为宁夏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出纳员。2019年10月,唐某挪用公司收取的药店营业款用来偿还网贷。尝到甜头的唐某一发不可收拾。2019年10月15日、12月18日、12月27日,唐某将公司交给她的3.8万余元现金侵占。2020年1月22日,唐某未经公司同意,私自从公司公户上向其个人账户转账8万元。据查,唐某利用职务之便共计侵占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公款28万余元。 
    2020年3月,医药公司发现公司款项异常,经多次核算发现系唐某所为,立即报警。案发后,唐某退回公司11.2万元。据唐某供述,其侵占公司的公款全部用于偿还网上贷款及透支的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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