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疫情进行网络诈骗获刑3年刑事案件

哈尔滨律师 2022-07-09 18:13
8月31日,河南省南乐县法院通过全国法院远程提讯系统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网络实施涉疫情诈骗案件。该案中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张某表示认罪认罚,服判息诉。,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2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张某在明知自己并非口罩代理商、无口罩现货且无大量货源的情况下,在二手交易平台“转转”上虚假发布出售医用口罩消息,先后骗取被害人李某共计人民币37100元,并将骗取的钱财用于日常挥霍。被告人张某的行为既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疫情防控的市场管理秩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手段散布虚假防疫用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口罩属于重要的疫情防控物资,张某却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涉疫物资实施诈骗,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故一审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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