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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纠纷如何明确责任刑事案件
广州律师
2022-06-03 04:29
案例:违建房屋,讨不回房租,房东无法证明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租赁合同无效,2006年10月18日,阿-旺和小曾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由阿-旺将位于思明区后埭溪路一间105平方米的店面出租给小曾,月租金3000元,租期15年;并约定小曾拖欠租金半个月以上,阿-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及追回所欠租金、违约金。,该合同履行至2008年,阿-旺认为小曾未按约支付租金,所以诉请法院解除双方的租赁关系,并要求小曾支付拖欠的房租4.45万元及水电费1.35万元,共计5.8万元。,而小曾却认为,阿-旺每月都向他收取租金和水电费,没有所谓拖欠租金的事实。另外,阿-旺承诺让他使用店面15年且收了他的押金,然而阿-旺经常停水电,导致他无法正常经营,故请求驳回阿-旺诉求。,思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阿-旺提交的社区居委会及梧村街道办事处的证明,仅能证明这间店面的建造时间为1982年,并无法证明是阿-旺建造的,且阿-旺也未提交这间店面的合法批建手续。因此,在阿-旺没有证明其对这间店面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情况下,应认定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也就是说阿-旺无法讨回店面租金。,2008年12月下旬,经思明区法院向阿-旺释明后,阿-旺未在限期内变更诉求,且由于解除合同的前提为合同有效,因此,阿-旺基于合同有效所提出的诉求,与法院认定的合同效力相悖,即阿-旺的店面是白白出租给陌生人了,无法通过法律手段讨回房租。,【法官提醒】,思明区人民法院郭*超法官介绍说,案例二中,房东阿-旺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也没有相应批建手续,不适宜立即通过诉讼解决租赁纠纷,可在相应手续取得后与租客友好协商处理。近年来市民的法律维权意识趋强,在通过诉讼方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建议充分考虑诉讼风险和法律责任的分担,切记明“责”保身。,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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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租赁及分类
1、房屋租赁的概念,房屋租赁是房地产市场中一种重要的交易形式。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以口头或订阅局面合同的形式将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与收益,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但旅馆业的客户出租和房屋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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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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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jQuery331013068682983975055_1693400088438?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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