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案件

律师网 2022-04-27 03:36
 刑拘了,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是你我共同追求,作为专业的刑辩律师,笔者经常遇见被告人或家属这样的咨询,“律师,我这个情节又不重,我主观是上不知情的,能不能被保释?”,又如“律师,我老公进去了,我一个人该怎么办啊,家里有两个小孩和两个老人,请你一定要想办法让我的老公取保候审了。”见多很多这样的场面,作为专业的律师,笔者也经常在想一个问题,“刑事辩护的最佳时间为什么时候?”
诚然,按照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公安侦查阶段能够让公安机关主动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让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此为最佳的刑辩路线。笔者经办的案件,无论是涉黑恶案件,还是非法买卖所谓的枪支、网络诈骗案件、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有的当事人在公安侦查阶段取保了,就可能存在撤销案件无罪释放或不起诉的可能,剩余的也基本上会在法院审理时判处较轻的刑罚或宣告缓刑。,然而,取保候审是作为我国刑事司法诉前强制措施的非常态,要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是非常困难的。如何让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这其中有两个路径,一为积极联系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让他们听取律师的意见,主动变更强制措施;二为在审查批准逮捕的时期,积极找“捕诉一体”的检察官,沟通案件,让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从而也可达到变更强制措施的效果。,万事都是相对的,有的律师说,涉黑恶案件的当事人绝对不会被取保候审的,这个太绝对了,本人办过的有些涉黑恶案件,有的同案被告人就是取保候审在外的——当然这些取保候审的被告人,一般都是“小角色”。是的,在我们律师的眼里这些人是小角色,可是在当事人家属眼里,他们是重要角色,当事人家属永远都是担心自己的家人会不会在里面受苦、自己的家人会不会是被冤枉的。,回顾笔者承办的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无罪释放的案件,笔者认为“尽心地去办案、去沟通”是律师在公安侦查阶段有效辩护的“成功之本”,我们必须一丝不苟地向办案人员提出自己有力的辩护意见,不要怕麻烦,多找人家几次,“人非树木,孰能无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取保候审”也不是没有可能。,笔者曾经办过的“非法买卖枪支部件”案、“网络诈骗”案“无罪释放”结果告知我们律师,“面对可能的冤屈,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我们一定要努力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做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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