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刑事案件

杭州律师 2022-02-23 13:55

哪些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十)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二)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如果希望能够用法律维权,建议你可以进行律聊网在线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会为你解答问题,及时合法的保护你的权益。

延伸阅读
  • 债权过了执行时效能否转让

    债权过了执行时效能否转让债权人超过执行时效的,也是可以转让债权的,但需要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且要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过了执行时效的,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可以进行转让:1、转让的债权是依法可以转让的

  • 卫生行政部门执法人员如何依法执行职务

    什么是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是指各级政府中负责医疗卫生行政工作的部门,比如我们常提到的卫生部和各省、自治区卫生厅、各市县卫生局。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方面的政策、环境工作,具体的执法、业务工作由下

  • 劳动仲裁裁决被申请人不执行怎么处理

    一、劳动仲裁裁决被申请人不执行怎么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申请人不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的,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