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违规下车与虎群对峙被刑拘 被刑事拘留会怎么处理?刑事案件
日前,一则“北京野生动物园有游客下车冲进虎群”的视频在网上热传。10月24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野生动物园获悉,该园自驾游览区白虎展区发生游客非法闯入事件。一游客从隔离沟底爬向展区内侧,与在展区内的11只白虎发生对峙,不断用语言、动作挑衅动物。因为展区内有多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其中一道隐蔽式装置起到了关键的防护作用,使闯入者与动物之间始终没有发生实质性接触。
大兴警方通报称,该游客已被刑拘。
园方:一道隐蔽式装置起到关键防护作用
据媒体报道,10月23日下午,在北京野生动物园自驾游览区,一名身穿深色羽绒服的游客擅自下车,不听园内工作人员的劝阻,冲向了虎群。据目击者称,男子发出哀嚎声,不知是模仿虎叫声,还是真的哭嚎。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网传视频看到显示,该男子半蹲在草坪深处,与其对面的数只白虎呈对峙状态,视频中有多名工作人员已经赶到,同时也在劝阻其他下车的游客先回到自己车内。
10月24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野生动物园获悉,10月23日下午14时左右,该园自驾游览区白虎展区发生游客非法闯入事件。所幸,因触发展区内安全防护装置,加上现场工作人员及时的全力施救,闯入者没有受伤。展区内的动物在工作人员驱离后退出展区,安全返回兽舍。闯入者被当地警方送往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后,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北京野生动物园通报称,现场了解到的情况是:负责自驾游览区白虎展区安全巡视的工作人员在展区外巡逻时,发现有一名游客从自驾车辆上突然违规下车,该游客对工作人员的劝阻没有任何理睬,反而加快脚步跑过防护坡后,跳入展区隔离沟。
工作人员见状一边喊话要求闯入者不要乱动,一边向动物投喂食物,以分散其注意力,并迅速将突发情况向上级汇报。在施救过程中,该闯入者始终未听从工作人员的施救口令,从隔离沟底爬向展区内侧,与在展区内的11只白虎发生对峙,不断用语言、动作挑衅动物。因为展区内有多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其中一道隐蔽式装置起到了关键的防护作用,使闯入者与动物之间始终没有发生实质性接触。北京野生动物园在突发情况发生后迅速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先后采取食物引诱、投掷鞭炮等方式将动物从展区内驱离。
随后,工作人员进入展区将闯入者制服并带离。
警方:该游客已被刑拘
被刑事拘留会怎么处理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一、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二、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三、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被刑事拘留后多久通知家属
被刑事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应当通知家属,但有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要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再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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