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强制措施是否在五个阶段都适用刑事案件

东方律师网 2021-12-13 13:50

一、五个强制措施是否在五个阶段都适用

五个强制措施并不是在五个阶段都适用。例如:在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阶段是不能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逮捕必须经过检察院的批准才可。

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

二、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

依照《刑事诉诉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五种强制措施。适用条件如下:

1、拘传

公安机关可以将需要拘传或经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并摁指印。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3、监视居住

(1)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适用的条件同取保候审相同。

(2)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可以会见其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

(3)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拘留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5、逮捕

(1)公安机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摁指印。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3)对被逮捕人必须在逮捕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立即释放,并将释放理由书面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4)对于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逮捕人家属或单位。

三、刑事强制措施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必要性原则;

3、相当性原则;

4、变更性原则。

以上就是律聊网小编为整理大家五个强制措施是否在五个阶段都适用全部内容,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适用期限、适用阶段是不一样的,相信大家读完这篇文章,心中已经有了答案。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聊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延伸阅读
  • 法院强制措施是否影响征信

    一、法院强制措施是否影响征信欠债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话在征信记录里有记载,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若恶意逃避执行,会上失信执行人名单,不能购买火车票、机票等等,不能进

  • 终结执行是否取消强制措施

    一、终结执行是否取消强制措施因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申请人撤销申请造成终结执行的,对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要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

  •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设定对(法律,法规,规章可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1.法律,法规,规章可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规章不能设定,法律、法规可以,但是设定权限有差异《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