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殴打猥亵他女儿的人,检察院不起诉人格尊严

中国检察网 2022-09-04 17:34

最近,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则甘肃陇南成县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2021年12月,男子石某某多次在张某某家中对其女儿进行猥亵(已另案处理),民警发现石某某受伤严重。

经查,2021年12月18日17时许,石某某被张某某发现其猥亵行为后离开,后石某某再次来到张某某家中,张某某便对石某某进行殴打,致其轻伤二级。

成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且被害人在本案有重大过错,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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