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倒建筑垃圾被刑拘人格尊严

西安律师 2022-07-28 06:26
两男子在泾阳偷倒建筑垃圾被刑拘,近日,泾阳县境内出现在重要交通路段偷倒建筑垃圾现象,不仅给县域生态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并且破坏交通设施,对路上行人及车辆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泾阳县公安局获悉情况后,强化与公路管理等部门协同联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2.25”专案组,循线追踪,经过近一个月攻坚,本案成功告破,2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查扣涉案车辆5辆。
2020年2月25日,泾阳县公安局接咸阳公路局泾阳公路段报警称,当日9时许,在泾阳县关中环线云阳段黑张十字附近发现5处建筑垃圾倾倒点,其中2处位于关中环线路面上,形成重大安全隐患。接警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县局治安大队要穷尽手段、穷尽措施,全力攻坚,争取尽快破案,对此类案件要严厉打击,绝不手软。专案组民警第一时间到达案发地点对现场进行勘查,模拟作案路线,随后辗转西安、咸阳多地进行调查取证及有关鉴定,经过近一个月的专案攻坚,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及作案车辆,3月5日至25日,5名涉案人员相继到案。
经查明,2020年2月25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李某、何某等5人分别驾驶渣土车从西安市鱼化寨某拆迁工地运输建筑垃圾至礼泉县指定倾倒点倾倒,因其人员、车辆不符合疫情防控期间进入礼泉县的有关要求,李某、何某等五人随即将车上的建筑垃圾偷倒于泾阳关中环线云阳段黑张十字附近,其中李某、何某将建筑垃圾倾倒于路面上,严重破坏交通设施,对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行造成重大隐患,王某、王某、吕某将建筑垃圾倾倒与路基两侧,对县域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何某因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被泾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王某、王某、吕某移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在路面偷倒建筑垃圾不仅损害生态环境,更会破坏交通设施,足以使过往行驶车辆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危害公共安全,本行为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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