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影《周处除三害》中学习反邪教法律知识其他

澎湃新闻 2024-05-06 13:44

春节过后,一部中国台湾电影借典故《周处除三害》火爆网络。影片中铲除的其中一害是:名为“新心灵舍”的“灵修”组织,其头目“尊者”通过不断对信徒进行洗脑,达到控制精神,骗人钱财,甚至害人性命的目的。同时,在影片中当“尊者”的罪恶行径彻底暴露并且其组织也被随之铲除后,部分信徒宁可被枪杀也不逃离,其执迷不悟令人震惊。

古代所谓的三害皆为猛兽,世人因此都害怕他们。如今社会猛兽已然消失,而邪教这个当今世界公认的人类社会三大毒瘤之一,却依然存在。相比“灵修”组织,其欺骗手段之庞,精神控制之深,社会危害之重,有过之而无不及。 电影只为我们揭开了邪教罪行的冰山一角,事实上,邪教离我们并不遥远,它的危害和种类也远不止影片中所呈现的。今天小编就通过解析电影,带大家了解一些反邪教法律知识。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司法解释中对邪教组织作出如下界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影片中,“新心灵舍”的“灵修”组织身上就有无数可怕邪教的影子。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编造邪说、敛取钱财、秘密结社、危害社会,是世界公认的邪教组织的六大共同特征,而告知世人认清邪教的危害也是该部电影的主旨之一。

影片中,“尊者”为了蛊惑人心,事先在陈桂林的饭菜里下毒,导致陈桂林大吐黑水,然后“尊者”再假惺惺的对其进行“拯救”,骗陈桂林“身体里有不干净的东西”。此后又有个女信徒说自己曾是癌症末期患者,但是在“尊者”的“开悟”下奇迹般地康复了,现在可以不打针不吃药。面对“尊者”伪善的“关怀”和能治愈绝症的“神技”,陈桂林动心了,他打算留在这里,让“尊者”继续治愈自己。

法官说法

邪教欺骗群众加入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声称“信教能治病”,胡说“信主可以免灾,祷告可以治病”,“只要虔诚祷告,不用打针、吃药,疾病自然会好”,不让患病的信徒去医院看病,或用骗术来为信徒治病。一些信徒因此耽误了治疗而导致死亡,或者被邪教用巫术治死、致残。

影片中灵修组织精心设计的洗礼场面,非常有仪式感。就是让陈桂林跪在众人面前,在教主的引导下,大声说:“我感谢天地,我感谢父母,我是罪人,我危害人间,我辜负苍生,我愿抛开一切,消除名利权力,舍弃金钱物质,归于真我。”同时其他人对陈桂林进行鞭笞。

法官说法

这正是邪教操控人心的手段,邪教组织通过强加罪错思想,极力贬低信徒的自我认同感,不断摧毁信徒的自信心,进而实施精神控制。而邪教头目被包装成“救星”,并不择手段编造出只有邪教头目才能帮助信徒消罪降魔除邪灵的假象,让信徒心甘情愿,不顾一切为其效力。同时,灌输漠视生命偏激邪说,植入极端邪念。

影片里,陈桂林发现“尊者”的秘密后想救走单身母亲,却被组织信徒刺杀,单身母亲也被迫自杀,信徒们把他们俩钉在一个棺材里,埋在地下。如此行为,令人毛骨悚然。

法官说法

邪教组织都是极端非法组织,热衷于对信徒在精神和肉体方面使用暴力进行要挟、恐吓。一些邪教组织对于说不动诱不到的普通民众运用绑架、毒打的手段,逼迫入教。还会以绑架、伤害等手段威胁其信徒不得背叛组织,否则就给予断手脚、割耳朵、坐地牢、毒死等报复。在这种邪说的长期熏陶下,这些邪教信徒的暴力倾向也会变得越来越明显。

影片中,陈桂林加入邪教组织后,要求放弃个人所有的财物,称之为要放弃所有的世俗之物,甚至于陈桂林奶奶留给他的遗物都不能留下。后来他渐渐发现了这个组织背后的阴谋:道貌岸然的“尊者”正是通缉令上的林禄和,他隐姓埋名后变成了邪教组织头目,每天装神弄鬼,用歪理邪说给信徒洗脑,实际上在背后大肆敛财,过着花天酒地的日子。

法官说法

现实中,有的邪教通过推销编造的图书和所谓的“圣物”,直接要求信徒交纳“奉献款”等,聚敛大量财富。有的甚至成立了所谓的“天国银行”哄骗群众交出财产,坑害了众多善良的老百姓,有些受骗的群众甚至把辛苦一年收获的粮食和钱都交给了邪教。这些邪教头目们往往借口考验信徒们的虔诚,不择手段地诱惑他们购买其邪教活动用品等,自己却从中盘剥牟利,过着纸醉金迷的享乐日子。

01

警惕邪教电话

我们可能会接到邪教宣传电话,境外邪教组织不择手段地对我国电话用户进行骚扰。接到反动宣传电话时,如果对方是录音电话,应直接挂掉。

02

警惕邪教宣传

如果遇到了邪教组织的各种反动宣传,我们要理性分析,明辨是非,不信、不看、不听、不传。

03

崇尚科学参与健康向上、有益身心的社会活动

绝不能参加邪教组织、会道门组织或其它以祛病健身、修心养性为幌子的非法组织活动。要经常保持高度的政治警惕性,凡事多问几个为什么,防止上当受骗,防止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供稿:刑事审判庭

文字:吴 晨

原标题:《延法有说法丨从电影《周处除三害》中学习反邪教法律知识》

阅读原文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