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期满自动续签,擅自辞人赔偿合理吗其他

天津律师 2023-09-05 16:09

案情:

曹先生系某机电设备公司职工。双方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第9条约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的前一个月内未提出异议,本合同在此以后期限内继续有效”。

合同期满两个月后,公司向他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曹先生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公司以不再支付工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要挟,迫使曹先生签字。他为此咨询,公司可否支付经济补偿就能单方解除合同?

评析:

一般情况下,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但本案双方有特别约定在先,即:“如果双方在合同期限届满的前一个月内未提出异议,本合同在此以后期限内继续有效。”这一条款可以视为本合同解除的一个附加条件。由于该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应视为该劳动合同自动生效并延续。

公司在合同期满两个月后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属于续签劳动合同后单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与双方的特别约定相悖,不能作为终止双方劳动合同的依据。

依据民事法律关于“当事人约定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曹先生有权拒绝。若公司违法强行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曹先生相应的经济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延伸阅读
  • 律师称被落石砸车家属索赔并无不妥

    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今年5月,河南洛阳一家四口在当地栾川县自驾行驶时遭遇落石,导致两个孩子的父亲、小轿车驾驶员田某被砸身亡。事故发生后,因田某家属向当地政府索赔超百万元,不少网友对家属进行攻击、谩骂,恶

  • 民企老板被错关212天 申请千万赔偿

    7月10日,民企老板范海生收到了沈阳高新区法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他曾因涉嫌假冒专利罪被羁押212天。沈阳高新区法院决定赔偿范海生人身自由赔偿金100810.2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澎湃新闻此

  • 手机丢了捡到者要价5000元 少一分钱就不还引热议:官方判罚网友怒赞

    据国内媒体报道称,近日贵州铜仁一女士捡到一部苹果手机,虽然失主愿意给1000元好处费索要,但依然被拒绝,这引起了轩然大波。报道中提到,蛋糕店员工陈某刚买的苹果手机不慎遗失,联系上捡到者邓某后表示愿意支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