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其他

合肥律师电话 2023-08-28 17:52

面部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1、面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引起瘢痕挛缩,造成口、鼻、眼睑、耳廓等其中一部位畸形致使容貌毁损和功能障碍;2、头皮损伤致使眼睑畸形,或耳廓缺损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3、面部损伤后留有增生性瘢痕,面积大于4平方厘米;条索状瘢痕长于5厘米,致使眼睑、鼻、口唇、面颊等部位容貌毁损和功能障碍;

4、面神经损伤造成大部或者全部面肌瘫痪;

5、面部损伤后留有大面积细小瘢痕或者大面积色素沉着致使容貌丑陋;

6、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致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和面容等。

面部工伤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从上面律聊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面部工伤赔偿问题,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专业机构会按照面部毁容鉴定标准,做出准确的鉴定意见书。拿到鉴定书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整容机构索赔,像面部毁容属于重伤,当事人可以拿到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精神损失费等。如果还有相关疑问想找律师咨询,欢迎来律聊网进行法律咨询。

延伸阅读
  • 女子申请工伤领导称不认识

    #女子工伤维权公司竟说不认识自己#【以案说法|#女子受工伤维权公司却人去楼空#,起诉后获赔2万】9月8日,据江西法院消息:去年8月份,大学刚毕业的小梅应聘到一家网络公司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小梅主要负责骑

  • 女子出差遭老板侵犯被认定为工伤,获赔111万

    8月8日消息,国内首例职场性侵获工伤认定。据报道,崔某某曾任天津一家汽车核心零部件制造商销售总监,年收入过百万元。2023年9月22日晚,她在杭州出差,陪同公司领导王某宴请客户。酒店监控显示,她醉酒后

  • 免费律师咨询工伤交通事故重复赔偿的范围

    工伤交通事故重复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受害者在治疗工伤交通事故造成的伤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2. 误工费:受害者因工伤交通事故而丧失劳动能力,导致误工的收入损失。3. 伤残补助金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