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债务重组其他

辽宁律师 2023-08-10 15:04

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债务重组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因为没有改变条件);

2、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3、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4、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债与偿旧债实际上是两个过程,旧债偿还的条件并未发生改变)。

一、债务重组的概念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包括: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二、债务重组的特征

1、财务经营状况相对不佳的公司较多,产业相对集中。通常,债务重组与债务困难、债务危机联系在一起,因此据披露情况看,目前进行债务重组的大多是生产经营和财务结构不太好的公司。

2、多涉及关联方,甚至有政府介入,非帐面的重组损益巨大。

3、信息披露不充分、不规范。有关债务重组的信息只是散见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期限及或有关事项、现金流量表附注等部分,披露行为随意性大,债务重组给公司带来的损益情况更是不明确。

以上是由律聊网小编为大家总结情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延伸阅读
  • 夫妻欠928万 3年后没还完可申请免除

    本文转自【央视网】;“本院认为,债务人郭某某、李某某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宣告债务人郭某某、李某某破产。”8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

  • 债务纠纷离婚方是否负责

    一、债务纠纷离婚方是否负责,不一定。比如男方有债务纠纷,女方提出离婚后是否需要负责偿百还,还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男方的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就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法律适用

    发布部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沪高法执[2005]9号为进一步规范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的执行程序,统一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