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以及个人债务其他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与共同生活无关或者依法约定为个人所负担的债务。那么他们在法律解释上有何区别呢?
一、哪些情况下的债务视为夫妻共有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哪些情况下的债务视为个人债务
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包括: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所谓约定,就是夫妻双方经商量后,就哪些债务由谁个人负责承担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对此协议,双方互为认可。但双方如果以逃债为目的的约定是无效的。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这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此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瞒着对方借钱参加高消费的文化、娱乐活动,或为个人购置贵重生活用品等。
6、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因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7、遗嘱或者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者赠予合同而带来的债务为接受遗嘱或者赠予一方的个人债务。 三、认定个人债务的几种情形
1、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如果夫妻双方对此无异议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另一方对此有异议的并能证明此债务为一方与债权人的个人债务的,则为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3、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另一方有异议但无证据证明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时,一方应当证明举债的原因,如果能证明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能证明的,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四、法院判决一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还要偿还吗?
人民法院在处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由一方偿还的决定,是针对夫妻内部之间的债权债务分配问题作出的处理,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该判决不能改变欠款的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也就是说夫妻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就全部共同债务先行清偿,不能未经债权人同意而改变责任的清偿方式。因此债权人有权向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主张权利,也可以要求双方共同偿还其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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