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性侵女子,按倒后嫌其太丑放弃,算强奸罪吗?其他
【案例详解】
这天晚上,张某头戴丝袜在路口等候。半小时后,一个身材曼妙的女子从远处走来,张某内心十分激动,当女子靠近时候,张某一棍子就将女子打倒在地。
女子仍然奋力反抗,张某将女子按倒在地,当张某正欲行苟且之事,忽然借着月光发现,该女子奇丑无比,实在是难以下手。张某叹了口气,算了吧宁缺毋滥,然后穿上裤子就离开了,留下了女子独自在风中凌乱。
那么问题来了,因为女子太丑的而放弃性侵行为的张某,法律究竟该如何评价这种行为呢?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压制被害妇女的反抗,使得被害妇女无法反抗、不知反抗、不能反抗,进而实现了性侵的目的。
在本案中,张某对女子实施了暴力行为压制了被害妇女的反抗,已经着手犯罪。所以说,张某是一定成立强奸罪的,只是是成立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的问题。
刑法第23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刑法第24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如果一般人认为可以继续犯罪,主动放弃那就是中止,否则就是未遂。本案中,张某已经将女子按倒在地,虽然女子长相奇丑无比,但是在一般人的角度来说,还是有继续犯罪的可能性的,也就是说张某还是可以继续犯罪的,在这种情况下,张某放弃了犯罪,可以认定张某是犯罪中止。
?
认定犯罪中止的量刑与犯罪未遂的处罚要轻,这就是为啥要区分未遂和中止的原因了!
-
女子被拘禁5年遭强奸产女
终于拿到判决书了。37岁的张玲期待着,自己能就此远离那场噩梦。在乡下的10年里,她每天都被农活包围,打油菜籽、喂鸡鸭、做饭、照顾6岁的儿子,生活平静庸常。只是偶尔,身体会不自觉地露出异样。只要待在封闭
-
造谣自己强奸20多名未成年人?拘!
近日,云南普洱网警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某平台发布视频,内容为“扎某某,强奸未成年人,二十几名学生已受到扎某某的伤害,还未抓到他人,见到请立刻报警”。引发大量网民关注,造成恶劣影响。经普洱网警核实,本地
-
14岁少女疑遭训练营教官强奸,警方通报
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公安局8月14日发布警情通报:8月2日14时许,我局接群众报警称其女儿杜某某被强奸。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和案件侦办工作,于8月4日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目前,王某因涉嫌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女友收50万彩礼后出轨前男友 高额彩礼难追回11-10
- 很多被拐孩子和亲生父母已无感情10-30
- 男子在同一小区找了5个“媳妇”10-30
- 一方不同意,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一些什么10-21
- 夫妻已经分居两年能自动离婚吗10-21
- 一般什么情况下法院不予受理离婚申请10-21
- 齐藤慎二涉车上性侵女子被捕! 女星妻子为夫发声10-07
- 年轻人整顿婚礼:放个短片就干饭10-05
- 离婚三样东西归女方10-04
- 遗嘱咨询立遗嘱找什么律师10-04
- 老人留下7份遗嘱为何6份都无效09-22
- 法妞问答:妻子同意三个人一起活动怎么办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