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如何做到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其他

在律 2023-06-12 04:38

1.如何做到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一 端正态度,摆好位置。法律法规众多,学习枯燥无味,学习者要端正学习态度,虚心学习,认真理解法律条文的规定。

二 从基础学起。学习法律法规,要从基础理论学起,掌握了基本的理论知识,培养理论素养,在涉及到具体问题运用法律条文时就会得心应手。

三 坚持学习。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法律法规也随之不断更新,几乎每天都有生效的法律法规,所以要想学好法律,一定要坚持不断学习,随时掌握最新动态,比如一个法律已经废止很多年了,你还拿来适用,就会被当作笑话了。

2.求环境保护培训资料

原发布者:松大哥

环保培训资料

一、环保的基本知识

(一)几个有关环保的概念

环境保护是我国确立的一项基本国策。环保是环境保护的简称。

1、什么叫做环境?我们平常所说的环保究竟保护的是什么?

环境保护中的“环境”是指:人类赖以生存、生活和生产必需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总称。它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乡村等。

2、什么是环境污染?

由于大气、水、土壤等的扩散、稀释、氧化还原还有生物降解等的作用。所以人类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质的浓度和毒性会自然的降低,这种现象叫做环境的自净作用。如果排放的物质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环境质量就会发生不良变化,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存,这就发生了环境污染。也就是说:环境污染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地向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的质量降低,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具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污染等。

(二)环境污染

生态环境恶化与新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是当前人类社会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之一。

1、环境污染的具体表现

(1)土壤遭到破坏

化肥和农药过多使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的随意倾倒、填埋,与空气污染有关的有毒尘埃降落,泥浆到处喷洒,危险废料到处抛弃,所有这些都在对土地构成一般来是不可逆转的污染。(二、环保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环境

3.如何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完善环境法律体系

一是加强调研,建立和完善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环境法律法规。要全面形成水、气、声、固废、辐射放射、环境影响评价等一系列环境法律体系;

二是及时修订和完善现行环境法律法规。对不适应经济发展和人们生存需要的环境法律法规,要根据环境保护的新要求适时修订和完善,使之更能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具有可操作性;

三是要将污染减排、环保实绩考核、生态补偿和环境税等纳入环境法律规范范畴,将其形成法律制度,使环境执法更加有力;

四是明确环境法律责任,特别要明确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要通过法律使政府及部门官员重视和加强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

4.如何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完善环境法律体系 一是加强调研,建立和完善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环境法律法规。

要全面形成水、气、声、固废、辐射放射、环境影响评价等一系列环境法律体系; 二是及时修订和完善现行环境法律法规。对不适应经济发展和人们生存需要的环境法律法规,要根据环境保护的新要求适时修订和完善,使之更能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具有可操作性; 三是要将污染减排、环保实绩考核、生态补偿和环境税等纳入环境法律规范范畴,将其形成法律制度,使环境执法更加有力; 四是明确环境法律责任,特别要明确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要通过法律使政府及部门官员重视和加强环境保护,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

5.如何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需要通过广泛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营造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首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广泛、深入地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努力提升全民环境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风气。其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对学生进行绿色教育、环保教育,不仅可以开阔视野,提高认知,也可以让学生在参与中树立起环保意识、公德意识和爱国意识,这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第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新闻媒体应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同时要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揭露,抨击时弊、抑恶扬善,以达到舆论监督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新闻媒体报道环境违法行为,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对报道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因不实报道给相关企业、单位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6.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 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 国家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 第九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规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三条 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检查机关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十五条 跨行政区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作出决定。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第十八条 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

第十九条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化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产激素。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和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进行海岸工程建设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

7.企业环保技术与知识培训内容有哪些

第一部分:环保的基本知识,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环保工作的重要性。

第一、几个有关环保的概念。环境保护是我国确立的一项基本国策。环保是环境保护的简称。环境污染要素分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生态环境恶化与新资源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是当前人类社会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之一。

第二,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

第三,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义。

第二部分:环保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以及公司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第一、法律的手段是环境保护最重要的手段。

第二、下面讲公司在贯彻环保法律法规方面所做的工作。

环保法律法规,环保政策,排放标准,收费标准,三废处理成本,环保工作的重要性。让生产部门明白环保是企业的生命线,不能只顾经济效益。

扩展资料:

2019年研究表明:社会工业生产造成的污染只占污染源的百分之四十一,现代家庭造成的污染却占百分之五十九。与社会相比,虽然家庭只是社会的一个细胞,而就污染的危害程度来说,家庭却相对严重一些。

已经检测到的有毒有害物质达数百种,常见的也有十种以上。有一组统计数据可进一步证实家庭污染的危害性:即一个家庭一天平均要制造一点八公斤垃圾。

丢弃五个不可分解的塑料袋、二至三个一次性饭盒;一个家庭因洗头、洗澡、洗衣服等,一天平均制造二百公斤废水;一个家庭每天平均使用二十克化学用品等。这些污染物和汇流成河的生活废水,每时每刻都在污染着我们的土地、河流和海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节能环保

8.我国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出台了哪些政策法规

(一)、强化政策导向与宏观调控 近些年来,我国从自身的发展和其他国家的经验中,已逐步认识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走上了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轨道,建立了与自己的基本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经济承受能力能允许的环境保护战略、政策和制度体系。

如:把环境保护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把环保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实施能源开发与节约并重的方针;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认污染认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强化环境管理的三大环境政策;“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等一整套深化环境管理制度。这些政策制度在我国80年代的环境保护与治理过程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在未来20年中,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应进一步完善这些政策和制度,进一步强化这些政策对于保扩和治理环境的导向作用。经济、能源与环增协调发展政策,是经济政策、能源政策、环境政策、技术政策在相同目标下,将其综合优化的产物。

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管理部门、能源管理部门和环境管理部门,均应加强其宏观调控能力与作用,使经济、能源下环境协调发展政策,在经济发展中发挥其最付款效益。(二)、增加并保持一定比例的环保投资是实现经济、能源与环境持续协调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一个国家环保投资占同期GNP的比例问题,是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一个重要问题。

比例大小与环境目标相关,是实现环境目标全部措施中最根本的一环,同时又是制约环境目标的主要因素之一。我国是一个正在建设中的发展中国家,环境欠帐严重,如果不及时提高环保投资的比例,不仅旧帐难清,新帐又欠,势必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

因此,适当的增加并保持一定比例的环保投痪,是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经济、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六五”时期我国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占同期GNP的0.5%,“七五”时期提高到0.7%。

综合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既考虑到实师2000年环保规划目标的需要,又考虑到国家经济的承受能力,我们认为今后20年,我国环保投资额占同期GNP的1%是比较合理的。按本课题预测,到2000年,10年累计GNP的1%为2930亿元,也就是说,这个比例的环保投资只能满足“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的最低目标(2000年国家环保规划中实现这个目标所需环保投资为2600亿元)所需投资。

在增加环保投资占GNP比例的同时,还要继续疏通已有的资金渠道,开拓新的资金来源。比如,对治理污染贷款实生较低利率或采取一定的贴息补偿轻声环保项目实行免税以及采取集资、合资、吸引外资、争取国际社会的资金援且等方式,另外,在增加资金的同时,应注重提高环境保护与治理投资的效益。

(三)、继续和更有效地贯彻落实我国80年代初制定的能源战略方针,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强化其响应能力90年代,在进一步推进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仍需继续和更有效地贯彻落实我国80年代初制定的“开发与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的能源战略方针,进一步完善与其相关的配套政策,使之对市场不断增长的作用具有更大的响应能力,确保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健康的发展。其相关的配套政策主要包括:①除广泛的改革措施外,另快能源价格改革是改善我国能源效率和提高能源效益的重要措施之一。

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能源价格,不仅可以鼓励设资者对能效高、成本效益好的节能技术项目投入更多的资金,也有利于节能工作由管理措施向采用先进的节能新技术的更高层次发展,进一步提高节能投资的宏观经济效益。尤其是合理的能源价格,可以真实的反映节能项目的效益,而节能项目的效益又是选择节能项目的前提。

②改善有关部门对节能投资的管理方式,除节能示范项目外,改变严重依赖由国家划拨的有补贴的节能项目投资方式。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制定相应的的政策,以拓宽节能投资渠道,形成一个鼓励对节能项目进行投资的机制。

如建立专门节能提供资金的机构,并根据节能项目的具体情况,不其提供不同程度的优惠利率。再如,为提供节能投资的公司、企业或个人实行资源税、能源税、所得税及财产税的减免优惠政策等。

③把节能工作推向市,建立和完善节能项目管理、投资效益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实施、独立核算及核查验收等制度,使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及时得到反映,确保效益好的节能项目能获得广泛的推广和应用。④节能实质上是一种相对于自然资源更谦价的能源资源。

节能应与其他资源一样使之形成产业,并纳入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⑤昼快制定出一套计算、考核节能项目投资效益的综合指标体系,使其系统化、正规化、标准化,纳入新的国民经济统计核算体系。

(四)、依*技术进步,深化环境治理 科学技术的进步对生产力发展水平和速度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对环境保护来讲也是如此,离开科技进步不仅难以实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就是做到控制环境污染的发展也是很困难的,只有以先进的防治技术为基础,通过实施严格的法律。

9.环保年度培训计划怎么写

原发布者:可靠的星66

环保培训计划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治理制度,保护企业环保治理工作,全面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以治本和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努力做好公司企业的环保工作;一、环保目标1.杜绝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2.杜绝爆炸、火灾等事故发生造成的环境污染,节约能源,降低废弃物污染;把污染源近制达到国家标准3.杜绝污水及工业用水乱排乱放,不得造成河道及水源污染和堵塞;4.采取有效措施对环境引起污染的各种渠道严格控制;5.防治危险固体废弃物乱倾乱倒,私自处理等污染环境;二、培训目通过对企业职工的培训,使员工充分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环保的重要性,提高企业职工的环保知识和对环境保护起的重要性,使员工认识环境保护对人类对地球的影响,做到自觉守法,搞好环保工作,以便职工在工作中对环境保护时刻起到维护作用,提高全体员工对环境保护的理解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三、环保培训措施1.加强岗前环保知识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覆盖面达到100%,并保存培训考核记录;2.加强环保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要求车间醒目粘贴宣传标语;3.定期在报刊登环保知识及环保小常识,以加强员工环保意识。4.根据固体废弃物是否有毒有害,是否可以回收等特性,安排专人负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规范车间各种固体废弃物收集、包装与转运;

10.如何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A 如何提高环保意识 一、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教育体系 环境教育,对于培养和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发挥着重要作用。

应当建立以教育部门为主导、环保部门积极配合的学校环境教育体制,加强对学生环保意识的培养。 应当在各级党校开设环保培训课,对领导干部进行环境教育和培训。

需要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下乡活动,从农村、农民的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通俗易懂、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广大农民进行宣传教育,帮助农民群众了解农村环境存在的问题、发展趋势及其危害,积极引导他们自觉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 二、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实践活动,营造珍爱环境的良好氛围 环境教育不只是个被动的自然学习过程,更加重要的是要有实践活动。

在活动中,学习者能够将学习到的环境知识纳入到他们的个人经验中,进而影响他们的环境意识和价值观。教育机构和教师应当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比如科学展览、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园,甚至可以成立专门的环境教育学习中心及实习中心,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环保实践活动。

政府应当在“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境纪念日,开展有创意、有影响、有效应的“环境宣传周”、“环境文化节”等大型活动,激励人们踊跃参与,营造保护环境的文化氛围。广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乡镇等多层次的绿色创建活动,引导人们在活动参与中自主接受环境教育。

三、充分发挥各种舆论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 新闻媒体是人们获得环保信息的重要途径。调查显示,环保信息和知识的获得渠道主要是电视广播,其次为报刊杂志、互联网,再次为同事朋友议论、街头或小区宣传栏、学校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采取制作环保纪录片、公益广告,设立环保网站、环保论坛等形式,向公众灌输人类对环境的依存性观念,介绍现有环境状况和人类活动造成环境变化的趋势,描述环境恶化带来的人间悲剧,揭示人类失控的行为将导致自身的毁灭,将环境危机感深深植入公众心中,激发公众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使环境意识由教育而强化成为一种习惯,从而使环保参与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四、加强法律约束力,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 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可以通过教育手段,但是法律的强制约束力对人们日常行为的规范,更有利于环保意识的养成。

新加坡的法律严、罚款多是出了名的,而正是这个原因才使得国民的生态环保意识非常高。而中国的法律法规与之相比在深度和广度上都还不够,应当对个人日常破坏环境的行为作出详细严厉的处罚规定。

通过法律来约束人们的日常行为,必然会快速形成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五、通过扩展环境权益,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 社会环境权益的扩展是提高环境意识的重要途径。

通过扩展环境权益来提高环境意识,就是把人们的环境意识的提高过程与对人们切身利益的保护和改善联系起来,通过使人们获得更多和更大的环境权益,来增进人们对环境问题的理解、关注和行动。 扩展的环境权益主要有:环境监督权和环境知情权。

环境监督权是通过法律规定赋予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对损害环境的行为监督的权利。当前环保法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涉及环境权的某些内容,但不具有任何实体权利性质,受害人无法直接授引规定以具体请求司法保护,这大大挫伤了公民与危害环境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也使公民参与环境管理失去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环境知情权是公民和社会组织收集、知晓和了解与环境问题、环境政策有关的信息的权利。环境信息包括环境状况公报、空气质量周(日)报、某个污染企业的排污数据等。

我国没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企业虽有义务向政府进行排污申报和登记,但没有法律规定这些申报的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开。公民对待这些企业是相对盲目。

同时公民对高质量环境信息的需要得不到有效地满足。环境知情权是行使环境监督权的基础。

只有公布环境状况和环保工作的信息,扩大公民对环境的知情权,才能为公民关注环保、参与重大项目决策的环境监督和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才能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为保护环境贡献力量。 六、充分发挥社团在公民环保意识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与公众的个体行为相比,社会团体作为非政府组织的一种形式,在宣传教育广大民众、推进环境保护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社会团体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利用一切信息载体潜移默化地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将环保理念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去。如环保社团可以开展以能源与环境为主题的多个层面的立体模式的科普宣传活动,以宣传版画、影展等形式向广大民众介绍中国乃至全球的严峻的能源现状与气候变化的关系,介绍环境科学知识、相关法规以及政策,将政府的决策目标、依据、推行手段及时传达给公众,使公众获得充分信息后,在实践中能给予足够的理解支持。

同时,作为与公众密切接触的社团,又能将公众真实的意愿和要求反馈给政府,以便其及时修正偏颇和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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