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津贴之相关规定其他
一、生育津贴计发基数
? ? ? 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 ? ? 第十九条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生育津贴以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生育津贴,女职工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 ? ?生育津贴作为一种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应当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如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生育津贴,女职工可以在离职时以此为由主张经济补偿金。
? ? ?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第十条进一步明确,“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三、员工是否可以要求补足差额?
《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
? ? ?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
计划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员的工作职责)
1.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员的工作职责1.热爱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学习宣传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人口理论及有关科学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2.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的婚、孕、出生等情况,及时上报,做到判
-
最新山东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1.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对确有实际困难或者特殊情况的夫妻可以允许有间隔地再生育一个子女,但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准生育第三个子女。第八条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
-
计划生育法律法规2017(计划生育新政策2017有哪些规定)
1.计划生育新政策2017有哪些规定计划生育政策一直是我国十分重视的政策,近年来我国实行了二胎政策,政策推出后也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计划生育新政策2017有什么变化呢?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对社会及有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离异男拒付成年孩子百万留学费被诉10-28
- 男子闪婚闪离 索还百万彩礼10-21
- 民政局在中国农大设婚姻登记点10-18
- 妻子翻看亡夫手机发现其与女同学存婚外情,双方互相转账近百万10-13
- 丈夫务工后女子出轨结婚时的伴郎10-13
- “前妻”起诉要抚养费,经鉴定9岁儿子非他亲生!男子起诉索赔37万10-13
- 相亲半个月后闪婚,妻子行为异常且持续服药,男子起诉离婚;法院:系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撤销两人婚姻关系10-11
- 老公想带我参加多人游戏怎么办?10-06
- 三个人一起玩3P会不会很尴尬 违法吗?10-06
- 女老板看上男下属花300万让其离婚 后悔后又起诉返还09-15
- 女老板看上男下属花300万让其离婚09-12
- 女子丈夫身亡怀疑亲属私领遗体09-12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