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化法律法规(企业信息化的管理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

大庆律师网 2023-06-03 20:50

1.企业信息化的管理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大力推动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的企业信息化,发挥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渗透和改造作用,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提高工业化水平,实现技术和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二)总体目标 1.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研究开发设计水平,实现创新过程电子化;改造生产工艺,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改善经营管理,实现管理方式系统化;改进信息系统,实现知识管理网络化;改变营销手段,实现商务运营电子化。使我市工业企业信息化总体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2.到2003年底,大中型企业建立内部网和企业网站的比率达到100%;企业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的覆盖率达90%,大中型企业应用企业资源计划(ERP)等管理系统的覆盖率达80%以上,小企业不低于30%;有一批计算机应用基础较好的企业建立较完善的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实现生产和管理的集成化和信息化;改进营销手段,重点企业集团应用电子商务,实现商务运营电子化和网络化。 3.建成与我市及华南地区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化相适应的,比较配套、完善的业务体系;并通过企业信息化促进广州软件产业、集成电路、移动通信、光电子等产业进入国内先进行列。

二、工业企业信息化的主要任务 (一)用信息技术及网络技术改造、规范和提升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实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建立以ERP、CRM(客户关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管理体系,实现管理系统的集成化和信息化,加强企业内部网的建设,大力拓展对广域网和外部网络的利用,实现信息快速传送和网络化管理,以信息化促进管理规范化。

(二)用信息技术提高设计能力、改进制造过程,实现技术创新。要用信息技术(数控数显、变频、自控等技术)改造、提升大型连续加工工业的过程控制水平,实施程序化控制和自动化管理。

用信息技术提升产品设计开发效率和工艺制造水平,做到设计、制造一体化,缩短产品设计和制造周期,增强产品性能,提高产品质量,从而增强产品的市场应变力和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三)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品,实现产品创新。

重点抓好用信息系统集成和技术改造,提升成套设备和组合加工设备的技术“含金量”;用嵌入式软件技术(专用IC)提升工业产品的智能化水平,使主导产品从模拟走向数字,从单机走向网络,提高产品技术含量、附加值和竞争力。 (四)用电子商务技术改造企业物流系统和采购、销售系统,实现企业营销创新。

构>信息技术平台,形成中小企业应用信息技术支撑业务体系,推进企业信息化。 (五)推动信息产业化。

开发生产移动通信、数字视听、集成电路三大产品。建设光电子产业、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制造业、软件产业三大基地。

促进我市软件产业、技术业务业和数控技术等三个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企业信息化的工作重点 (一)在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推行财务管理和营销管理的信息化。

1.通过财务系统的信息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率,加快资金的周转率,降低财务成本。使出资者和管理者及时、准确地掌握经营者的资本运营及财务状况,规范经营行为。

2.通过财务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立赊销审批制度、客户的资信档案制度、应收账款分类建档制度、呆坏账损失核销制度、应收账款指标考核制度等五项制度,着重按应收账款的账龄、金额大小、还款期限等方面加强监控,不断减少赊销风险和成本。 3.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程,扩大企业营销区域及效果。

以信息技术手段规范企业的营销管理,保护企业利益。通过应用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信息、库存信息、资金信息,实行以销定产的管理模式,提高企业对市场的快速应变能力。

(二)以机电、医药及轻工行业实施信息化推进工程作为切入口,推进全市制造业的企业信息化建设工程。 全市不同的制造行业必须根据自身的现状特征去确定各自的企业信息化工作重点。

其中,机电行业以重型机械、船舶、输变配电设备、信息化装备、电梯、包装机械、数控机械、环保机械、热能动力设备等制造企业为重点;医药行业要紧密围绕实现中药现代化推进企业信息化,重点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产品创新、改造生产装备,改善企业管理;轻工行业则要针对众多名牌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享有较高声二、市场前景良好的现状,紧密结合提高名牌产品的营销手段和拓展市场来进行。重点是企业管理信息化、应用计算机技术辅助新产品设计、电子商务和生产过程自动化。

1.利用信息技术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对企业流程进行重组,在财务、生产、采购、销售、库存、配送、物料等环节,逐步建立起与资源计划系统相适应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生产经营中动态的、错综复杂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及时准确的分析和处理,对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事先计划及测算、集中控制和事后反馈,从而达到合理利用企业资源、降低库存、增加企业应变和竞争能力的目的,做到以销定产。

推广应用CIMS/MRPⅡ(制造资源计划)/ERP技术,在企业内部形成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互动,。

2.寻找信息化的法律法规

互联

(文化部令51号 2011年2月17日发布 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

(广电总局令第39号2004年7月6日公布 自2004年10月11日起施行)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信息产业部发布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2000年11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令第291号公布施行)

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

(信息产业部令第9号 2001年5月10日发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147号 1994年2月18日发布施行)

3.经信局学习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党纪、政纪、法纪是政党、机关、军队、团体、企业成员和社会公民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

它统一和约束人们的行为, 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其共同的特征: 一是严肃性,二是自觉性。

但他们又是三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其区别主要体现在一是性质不同。

党纪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政纪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行政纪律;法纪是国家制定的为全体公民共同遵守的法律。二是对象不同。

党纪是约束党员的,不要求非党群众遵守;政纪是约束国家行政工作人员的;法纪是约束一切公民的。三是范围不同。

凡是违犯党纪的党员, 必须由党的组织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 其处分种类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对违犯政纪的国家工作人员, 由国家行政部门和监察部门处理, 其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公职。

犯罪是危害国家和社会的行为,要受到国法的惩处,对触犯刑律的犯罪分子,司法机关要按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量刑。其刑种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四是层次不同。

4.有关企业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公司法》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行为的基本法律,公司的设立、股东资格、公司章程、股东责任、股东权利、公司高管、公司解散、清算等事项,都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来进行,是中、小企业贯穿始终的一部法律。

2、《合同法》

公司成立的目的是为了盈利,而盈利就离不开交易。《合同法》是规范市场交易的法律,是民事主体进行经济活动所遵循的主要法律。合同涵盖的内容广泛,不仅商品交易需要订立合同,涉及到公司的股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物权变动等事项也均需有合同保障,均受《合同法》的调整。

3、《物权法》

公司经营所得,涉及到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以及交易有些动产,是需要登记才能取得物权的,这部分物权的取得是要受《物权法》调整的。

同时,《土管法》、《房地产管理法》也是涉及土地、房产物权方面应当遵循的规范。

4、金融类法律

公司成立之后,运营期间,要支付结算、要贷款融资,这个时候,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有《贷款通则》、《票据法》、《证券法》等。

公司为了分散风险以及交通工具类因国家强制规定,而必须或选择的保险,就又涉及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5、知识产权类的法律

公司要有自己的商誉、同时还会给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注册商标、有自己的商业秘密和专利技术。这些涉及到《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

6、税收类的法律

公司作为最重要的纳税义务人,在缴纳税款的时候要遵循《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的规范和约束。

7、劳动类法律

公司经营离不开人,而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就要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8、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是规定公司上市、退市以及股票的上市交易的相应法律规定,例如:上市申请需要提交上市报告书、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等文件等等。

9、《担保法》

公司经营的时候,不仅涉及到为人担保,也可能涉及到找人担保,这方面就要受到《担保法》的调整。

5.违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怎么处罚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1、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3、第十九条

政府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政府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都有哪些

截至2008年与信息安全直接相关的法律有65部。

涉及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信息内容安全、信息安全系统与产品、保密及密码管理、计算机病毒与危害性程序防治、金融等特定领域的信息安全、信息安全犯罪制裁等多个领域,从形式看,有法律、相关的决定、司法解释及相关文件、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及相关文件、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及相关文件多个层次。与此同时,与信息安全相关的司法和行政管理体系迅速完善。

但整体来看,与美国、欧盟等先进国家与地区比较,我们在相关法律方面还欠体系化、覆盖面与深度。缺乏相关的基本法,信息安全在法律层面的缺失对于信息安全保障形成重大隐患。

一. 2000年以前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1.4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1.5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6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1.7 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 1.8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1.9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11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1.12 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 1.13 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二. 2000年 2.1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2.2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3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2.5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2.6 联网单位安全员管理办法三. 2001年 3.1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四. 2002年 4.1 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管理办法五. 2003年 5.1 广东省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六. 2004年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七. 2005年 7.1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 7.2 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管理规定7.3 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7.4 商用密码科研管理规定 7.5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规定 7.6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7.7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八. 2006年8.1 关于加强新技术产品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 8.2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九. 2007年 9.1 商用密码产品使用管理规定9.2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9.3 境外组织和个人在华使用密码产品管理办法。

7.中国对于网络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太成体系,但是还是有一些的。

贴出一部分供你参考: 1.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07-12-20】 2.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2006-02-20】 3.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2005-09-29】 4.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5-09-25】 5.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2005-02-08】 6. 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2005-02-08】 7.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2004-11-05】 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09-03】 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4-07-08】 10. 文化部关于实施《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07-04】 11.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单位审批情况的通告【2003-06-05】 12.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03-05-10】 13. 文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2003-04-22】 14.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失效]【2003-01-07】 15. 文化部关于实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2002-12-09】 16. 文化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2002-11-19】 1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09-29】 18.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企业登记注册”是否包括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问题的答复【2001-07-16】 1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股发行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司推介的通知【2001-01-10】 2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21.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 2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证监会国际互联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9-05-25】。

延伸阅读
  • 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该怎么处理《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

  • 企业逃债有哪些方面的危害

    第一,企业逃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和其他权利一样都受到法肇保护,而逃债的结果将使债权人不能行使其请求权并实现其债权利益。尤其债务人恶意逃债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利益报难得到保障。第

  • 企业债务重组改制的方案有哪些

    企业债务重组改制的方案有哪些一是债权改股权。二是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以“包装债转股”的合法形式来达到逃废债务的非法目的。当企业深陷债务困境时,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强制执行、拍卖等手段来解决债务争端,多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