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选举法修改全文其他
(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7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10年3月14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二、将第八条改为第七条,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二)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
(三)确定选举日期;
(四)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五)主持投票选举;
(六)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
五、将第九条改为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
-
村委会换届选举手续有哪些
村委会换届选举手续有哪些一、村委会换届选举流程??选举准备1.调查摸底。县乡两级的调查内容,主要摸清村民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历届选举情况和干部群众的思想状况等。2.制定方案。以县为单位制定选举方案,确定
-
选举法修改 官员占代表比例将下降
“农民工等流动人员如何参与选举?像深圳这样没有农民的城市会不会吃亏?检察官和法官应否减少名额……”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是本次两会的重要议程,昨天,出席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就该草案的内容进行广泛的
-
两会前瞻:选举法修改步子迈多大?
走过2009年,中国经受了全球金融危机前所未有的考验,率先迎来了经济复苏的春天。作为中国“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也是2010-2020中长期规划关键十年的起步之年,即将开幕的中国“两会”,将为中国是否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17岁女孩代孕案涉事公司被罚25万 暴露代孕黑产法律与伦理困境06-07
- 17岁女孩代孕案:涉事公司被罚25万背后的法律与伦理困境06-07
- 张纪中称将倾尽一切守护家06-06
- 亲子鉴定要多少钱的费用06-03
- 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有什么06-03
- 离婚起诉立案后的流程怎么走06-03
- 离婚二个人都同意离婚当天就给证吗06-03
- 二个人都同意离婚当天就给证吗06-03
- 律师回应女子为4只宠物狗立遗嘱 专款专用引发热议06-03
- 哪里可以咨询婚姻问题?06-03
- 哪里可以咨询关于婚姻的问题?06-03
- 民政局怎么咨询婚姻问题?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