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药事管理有光的法律法规(近十年来我国颁布的有关药事管理的法律法规,要全哦)其他

大连律师网 2023-06-01 10:43

1.近十年来我国颁布的有关药事管理的法律法规,要全哦

高分悬赏 请把改成的内容一并给我 我急需打印 一定要改过的具体内容不需要 修改的通知 谢谢各位 以下是具体通知2010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内容调整通知近日相继有考生来电询问,2010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的情况,我们从相关单位获悉2010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的相关消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有关规定,结合2009年度国家修订与颁布的药事管理法规情况,我司在充分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内容通知如下:一、将《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一大单元“药事管理相关知识”第一小单元“国家药物政策与相关制度”的考核内容更新为2009年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内容。

第二小单元“药事管理体制”的考核内容,要求按照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00号)确定的内容掌握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药品技术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第三小单元“药品质量及其监督检验”增加“国家药品编码”的考核内容。

二、将《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二大单元“药事管理法规”第四小单元“高法、高检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更新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9号)。在第二大单元“药事管理法规”中增加《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两个规范性文件。

三、对《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三大单元“药学职业道德”第三小单元“中国执业药师协会对执业药师的道德要求”的考试内容,要求按照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并发布的《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和《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适用指导》的内容掌握。

2.近五年发布的有关药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不知道是全部,分列如下: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 2005年12月28日颁布 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控工作方案 2006年1月27日颁布 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管理规定 2006年1月5日颁布 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管理规定 2006年1月19日颁布 卫生部接受社会捐赠财产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1月17日颁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规则(试行) 2005年12月30日颁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办理办法 2006年1月16日颁布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2006年3月15日颁布 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 2006年2月13日颁布 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2006年3月1日颁布 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2006年2月23日颁布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 2006年3月8日颁布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2006年4月5日颁布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基本要求》的通知 2006年3月6日颁布 卫生部关于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的通知 2006年2月7日颁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 2006年4月10日颁布 关于单采血浆站转制的工作方案 2006年3月25日颁布 关于《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重新注册有关问题的解释意见 2006年6月26日颁布 关于戒毒治疗中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规定的通知 2006年5月31日颁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包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6年6月30日颁布 《放射性药品说明书规范细则》 2006年6月16日颁布 进口药材抽样规定 2006年6月6日颁布 全国药品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2006年6月28日颁布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说明书规范细则 2006年6月28日颁布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跨省辖区增设仓库监管规定 2006年5月29日颁布 关于印发中药、天然药物处方药说明书格式内容 书写要求及撰写指导原则的通知 2006年6月22日颁布 农村偏远地区药柜设置规定(试行) 2006年4月30日颁布 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 2006年7月4日颁布 全国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06年7月10日颁布.药品检测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2006年6月30日颁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2006年7月6日颁布 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 2006年7月21日颁布 卫生部关于修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2006年8月22日颁布 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 2006年8月15日颁布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2006年8月30日颁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信息管理办法 2006年8月22日颁布 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秩序工作方案 2006年9月8日颁布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暂行) 2006年7月28日颁布 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 2006年9月26日颁布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试行) 2006年9月7日颁布 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 2006年10月10日颁布.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 2006年9月18日颁布 《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中医药继续教育登记办法》 2006年11月03日颁布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2007年03月13日颁布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2007年03月03日颁布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2007年01月31日颁布 处方管理办法 2007年02月14日颁布 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2007年03月12日颁布 军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供应管理办法 2007年03月15日颁布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2007年03月31日颁布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 2007年07月02日颁布.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2007年12月10日颁布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2007年10月16日颁布 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2007年10月18日颁布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 2008年01月04日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2007年12月29日颁布 血脂异常与心肌梗死和脑血栓防治知识宣传要点 2008年4月01日颁布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 2008年01月04日颁布.护士条例 2008年01月31日颁布 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 2009年01月07日颁布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009年03月02日颁布 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 2009年01月04日颁布 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 2009年11月26日颁布 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2009年12月25日颁布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 2011年7月1日颁布。

3.2018年发布的药事管理法规有哪些

一、《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细目和要点的考试内容,涉及下述新政策法规的,按照新政策法规的规定掌握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二)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

1.《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18〕6号)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8〕7号);

2.《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

3.《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

(三)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定

1.《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

2.《关于调整进口药品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

4.《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

5.《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

6.《关于发布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第188号);

7.《关于发布〈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第172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10号);

9.《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国卫药政发〔2017〕37号);

10.《关于加强药事管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26号);

11.《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7〕60号);

12.《2018年兴奋剂目录公告》(国家体育总局、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第35号)。

4.请问我国现行药品管理方面的重要法律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以药品监督管理为中心内容,深入论述了药品评审与质量检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药品生产经营管理、药品使用与安全监督管理、医院药学标准化管理、药品稽查管理、药品集中招投标采购管理、对医药卫生事业和发展具有科学的指导意义。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1985年7月1日起施行。现行版本为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改。

2018年10月22日,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将全面加大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处罚力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简称《中国药典》)是2015年6月5日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是由国家药典委员会创作的。

《中国药典》分为四部出版:一 部收载药材和饮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等;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以及放射性药品等;三部收载生物制品 ;四部收载通则,包括:制剂通则、检验方法、指导原则、标准物质和试液试药相关通则、药用辅料等。

3、《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是为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经1988年11月15日国务院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1988年12月27日发布并实施。

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是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5年8月26日颁布,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共有八章四十五条。

根据2014年7月29日公布的国务院令65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第十五条修改。

根据2016年2月6日公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第四十六条修改。

根据2018年9月18日公布的国务院令第70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六条修改。

5、《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是我国对药用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保护管理的行政法规。1987年10月30日由国务院发布,自1987年12月1日起施行。

我国野生药材资源极为丰富,但乱采滥猎情况十分严重。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药材资源,《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对野生药材资源的管理原则、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野生药材的采猎规则、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野生药材的经营管理和出口、野生药材的价格、等级标准、奖励和处罚等作了规定。

该条例宣布,国家对野生药材实行保护、采猎相结合的原则,并创造条件开展人工培养。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5.对药事管理与法规的认识

让人民得到更好的服务

药事管理 开放分类: 医疗、药学、药事药事管理的定义是:为了保证公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方便、及时、有宏观上国家依照宪法通过立法,政府依法通过施行相关法律、制定并施行相关法规、规章、以及在微观上药事组织依法通过施行相关的管理措施,对药事活动施行必要的管理,其中也包括职业道德范畴的自律性管理。药事管理的目的:药事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公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方便、及时、不断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药事组织的经济、社会效益水平。药事管理的意义对于公众的意义:药事管理是保障公民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方便、及时和生命健康的必要的和有效的手段。对于国家的意义:保护公民健康是宪法规定的国家责任。对于药事组织的意义:宏观药事管理为药事组织的微观药事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法定标准和程序。药事管理的主要内容:(1)宏观药事管理①药品监督管理②基本药物管理③药品储备管理④药品价格管理⑤医疗保险用药与定点药店管理(2)微观药事管理①药品研究与开发质量管理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③经品经营质量管理④药学服务质量管理⑤药品储备管理⑥药品价格管理⑦医疗保险用药销售管理

延伸阅读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法律适用

    发布部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沪高法执[2005]9号为进一步规范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的执行程序,统一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企业法律顾问职业主要职责有哪些

    一、作为企业法律顾问,主要负责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解答企业经营人员的法律问题。,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时不时会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问题,大到公司破产,小到员工社保,法律顾问均可通过电话或信函方式解答

  • 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第二条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和省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除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和处理外,需要追究相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