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6月份法律法规(2016年新实施的哪些法律法规)其他
1.2016年新实施的哪些法律法规
您好!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的法律法规如下: 一 交通法规: 为规范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对现有的条款作以下调整: 凡违反交通规则者罚款额为扣分数量的一千倍,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参与交通整治,第一时间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享受被举报违法违规者的罚款的百分之十的奖励。
同一违章记录,举报者以时间优先的原则领取奖励。 取消交通事故中保护弱者的条款,对于交通事故中违章一方必须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对方当事人全部损失。
对于酒驾一律吊销驾照,判刑2年,醉驾者五年内不得取得驾照,判刑2年!对于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者除吊销驾照外,判刑5年起。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者,起判7年,致人死亡者,最高可判死刑。
在机动车辆无行驶权时发生事故必须负全部责任,在人行横道不避让行人的行为,扣三分,罚三千。行人在非人行横道横穿时与车辆发生事故,行人全责并赔偿对方损失。
二,银行业。 鉴于现银行业乱象,法律作以下规定,谁的错误谁承担损失。
由于银行故障造成的损失由银行承担。储户有存取款时,发现问题必须当面提出质疑,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储户承担。
银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人民币,否则视为违法,罚款拒收额的一万倍。同时欢迎举报,将以罚款的百分之十作为奖励。
三,酒店餐饮 为促进食品安全,加大对餐饮的惩治力度,对酒店餐饮的违法行为,及不合格的食品安全对当事企业作以下处罚:凡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企业罚没上一年度全年的营业收入!同时对举报者以罚款的百分之十的奖励。 四,零售业 为规范市场行为,对销售不合格,过期食品,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涉事企业也将罚没上一年度的全年的销售额,对于举报人以百分之十的奖励。
五,其他犯罪行为 对于执行法律的警察本身就是法律的象征,凡是对警察有攻击行为者,一律视为袭警。袭警者将被判刑5年起。
如造成警察受伤者10年起判,最高可判死刑。 公民在遇到生命财产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自卫措施。
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为加大反腐力度,行贿者将于受贿者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
当行贿者在一年内举报受贿者的犯罪行为,可免受行贿罪处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废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犯罪嫌疑人的免罚条款,及未成年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所有犯罪行为一视同仁。
凡满十二岁以上者犯罪行为必须受到制裁!十二岁以下者违法,父母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取消无期徒刑,凡罪行累积判刑达到三十年者,一律判处死刑。
凡抢劫者起判二十年,并有伤害他人行为者,一律判死刑。对盗窃罪起判十年,在盗窃中被发现而反抗者,一律视为抢劫。
同时为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执法者的违法行为将视公民的两倍处罚。 为实现民主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凡在本国公民一视同仁,无论高官平民,富商贫民,所有执法者违法,加倍处罚。
真是做梦啊!怎么可能实现!希望有一天能够实施。 另外,《居住证暂行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持有人可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其中,六大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规定。 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这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政策,将来无论是生一孩还是二孩,生育假都会延长。至于到底能延长多少,就要看各地的规定了。
谢谢阅读。
2.2016年颁布了哪些法律法规并从2017年开始实施
2017年高考改革最新方案正式版出台了,据了解,《2017年高考改革方案》将于9月4号正式颁布。
全国高考改革方案初定为考语数外三门(注:指全国卷,下同),外语一年两考,再让学生选考三门,按五级制评价。 高考改革方案具体如下: 1、高考命题杜绝繁难偏旧,基本以2013年的试题难度为标准; 2、2016年,英语将正式退出新高考(也就是6月7、8两天将没有英语考试),但是学生的会考成绩计入高考总分(A等100分,B等85分,C等70分),学生可以多次报考会考,最终以最好成绩为准; 3、在2016年之前,高考英语分值逐年降低:2015年,英语120分,相应的,语文 将提高到180分;2016年,英语100分(会考),语文 提高到200分; 4、除了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以外,其它加分政策都将取消; 5、志愿填报也有微调:考前填报,但从明年开始执行平行志愿,第一志愿可以同时报2个,第二志愿可以同时报3个。
2017年英语分降语文 分增,2016年,高考文史类、理工类总分均为750分。语文 (文理同卷)180分,数学(文)150分,数学(理)150分,文科综合320分,理科综合320分。
英语文 理同卷,实行社会化考试,一年两次考试,学生可多次参加。英语满分100分。
据了解,语文 学科要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考查,充分体现语文 的基础性和作为母语学科的重要地位,注重考查内容与社会生活实践的联系;发挥语文 学习促进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发展的重要作用,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和个性发展。分值将由150分提高到180分。
数学学科要注重基本的数学能力、数学素养和学习潜能的考查,强调通性通法,注意数学应用,考查学生分析、解决综合问题的能力。考试分值仍然为150分。
英语学科要突出语言的实际应用,回归到学科应有的位置上,突出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及课标的基本要求,降低英语学科分数在高考招生中的权重。考试分值由150分降低到100分。
实行社会化考试,一年两次考试,学生可多次参加,按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分,成绩三年内有效。
3.2016年起有哪些新政策法规实施
A、居住证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大城市落户不是梦
《居住证暂行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持有人可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其中,六大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B、提倡生育两个孩子,延长产假 想生二孩的可以开始准备了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规定。
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政策,将来无论是生一孩还是二孩,生育假都会延长。至于到底能延长多少,就要看各地的规定了。
C、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 买房花销可能变小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
国家统计局12月1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个数分别为33个和40个,分别比上月增加6个和2个。
D、房贷利率下调 部分房奴还款压力减小
今年3月份以前,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6.15%,经过了3月、5月、6月、8月和10月的5次降息后,目前的房贷基准利率为4.9%,降幅达20%。据悉,各家银行的房贷政策大都为次年调,即银行利率调整后,次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利率,因此大部分“老房奴”的月供将从1月份开始调整。
根据最新的房贷利率,以购房者贷款100万元、期限20年为例,按照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购房者需要总共支出57万元的利息,月供6544元。如果按照5次降息前的基准利率6.15%计算,购房者总共需要支出74万元利息,月供7251元。5次降息后,购房者从2016年开始,月供将减少707元。
E、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23天婚假缩水至3天
据修正案草案,从明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也就是说,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23天的晚婚假。
4.2016年6月新修订的刑法对挪用公款的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多次索贿的;(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第二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本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四条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四)其他严重的情节。第六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四)其他严重的情节。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
5.看看6月1日起哪些法律法规开始实施
6月1日起,一批涉及民生的法律法规开始实施,比如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违反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的要进行处罚;购买二手车可以参照二手车鉴定规范,还有加强医疗器械的监管,保障人体安全等。
小编整理了与大家生活有密切关系的新规,供各位网友参考。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加强食品严格监管 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6日召开食品国家监督抽验新闻发布会。
食品监管一司巡视员毕玉安介绍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小麦粉等11类食品抽检工作情况和抽检结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监管一司司长马纯良表示,对于大桶水、配制酱油的监管,包括食用胶的监管,今年四月初已经部署各地从严监管、加强监管,也发了文件。
对于小型企业的监管,我们要指导地方、督促企业实施《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详情】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食品药品行业 对违反规定的进行处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组织制定《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将原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了整合,对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与结案等做了明确规定。
该规定将于6月1日起施行。 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实际需要,《规定》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四品一械”全部纳入适用范围,并对委托执法、授权执法等作了进一步规范;针对执法实践难题,对地方协查、立案前调查或检查取得证据的效力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将办案有关环节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接,增加行刑衔接、境外证据要求以及当事人不配合行政执法的应对措施等。
【详细】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通过正确的鉴定评估 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二手车有多少新伤旧患!《规范》出台后,理论上讲,通过权威评论而生成的信息,购车人可以综合评判。即将实施的《规范》包含近百条款项,内容涉及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条件和要求、鉴定评估程序、作业流程、受理鉴定评估、查验可交易车辆、签订委托书以及判别事故车、鉴定车辆技术状况、评估车辆价值等。
记者了解到,该《规范》是中国二手车车辆评估的首个国家标准。并要求对二手车进行量化的技术检测,包括对车身外观、发动机舱、驾驶舱、底盘等部位以及车辆启动、路试等104项检查内容,最终形成一份《二手车技术状况表》。
没有鉴定评估能力的二手车经销商,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二手车进行鉴定评估。【详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擅自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的行为将被重罚 新版条例是对现行条例的一种完善。
新版条例有五个进步:一是完善分类管理,对高风险产品监管加强,对一些低风险产品监管适当放开;二是减少行政许可事项,现行条例规定了16项行政许可,新版条例减掉了7项许可;三是加大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责任,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还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四是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监管行为,增设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已注册医疗器械的再评价制度等;五是完善法律责任,新条例对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的行为实施重罚,货值万元以上的并处10到20倍的罚款。【详细】各地山东:加强监督管理 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规定》指出,农业、畜牧兽医等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各级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在农业投入品方面,在蔬菜、瓜果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和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区域内,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并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详细】河北:房屋建筑未按规定缴存预储金不得开工建设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在银行开设预储金账户,没有缴存或没有按规定额度缴存预储金的项目,视同建设资金不到位,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详细】西藏:通过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针对西藏现状,《西藏自治区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西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实行分级保护的原则,即建立区、市(地)、县(市、区)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本行政区域内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名录予以保护。
同时,即将开展代表性传承人考核工作中,对因年事已高而无法带徒授艺的传承人,将对其授予荣誉传承人称号,并争取资金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详情】菏泽: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 维护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将实行期限制,经营期限为7年。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期限届满,原取得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自行终止。需要延续经营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60日重新提出申请。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依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鼓。
6.2016最新劳动法律法规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已于2009年8月27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 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主义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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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法律适用
发布部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沪高法执[2005]9号为进一步规范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的执行程序,统一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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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职业主要职责有哪些
一、作为企业法律顾问,主要负责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解答企业经营人员的法律问题。,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时不时会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问题,大到公司破产,小到员工社保,法律顾问均可通过电话或信函方式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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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
第二条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和省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除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和处理外,需要追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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