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的不足(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法律责任或处罚)其他

在律 2023-05-27 20:43

1.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法律责任或处罚

你好,大律师网 相关律师根据《安全生产法》的依据规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中从77条至95条共19条,主要规定了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验、检测的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等。

法律规范是一种行为规范,违反了这种行为规范,实施了违法行为,就要引起不利于行为人的法律后果。这种法律后果就是法律责任,它通常表现为违法者受到法律的相应制裁和处罚。

法律责任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法律责任是以违法行为为前提的。行为人只有违反了法律规范,实施了违法行为,才能引起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也只能对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人适用。

(2)法律责任以法律制裁为必然结果。(3)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它只能由国家专门机关或者国家授权的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对违法行为人实施,通过国家强制力迫使违法行为人接受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从而保证法律的执行。

这种国家强制力来自于国家的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 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民事责任。所谓民事责任,亦即民事法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在我国的民事立法中,民事责任有两种含义:(1)指主体行为的民事法律后果,包含民事义务。如《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2)指《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有以下特征:(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

民事义务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公民、法人之间依法约定的义务,无论何种民事义务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义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由于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财产法律关系,违反民事义务往往给对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因此,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认定的,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行政责任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规义务的后果,并且这种违法行为没有超过行政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违法限度。(2)行政责任是国家行政机关依靠国家行政权力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根据行政违法的程度、实施行政制裁的主体和制裁对象的不同,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大类: 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根据法律或者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隶属关系,对其所属的工作人员犯有轻微违法失职行为尚不够刑事处分的或者违反内部纪律的一种制裁。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不构成犯罪或者已构成犯罪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刑事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即犯罪行为)所必须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

刑事责任是一种最严厉的法律责任,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追究,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承担何种刑事责任也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事诉讼程序决定。(2)刑事责任具有更强的强制性。

(3)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一种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具备犯罪主体;(2)具备犯罪主观方面;(3)具备犯罪的客观方面。

(4)具备犯罪客体。 《安全生产法》第六章法律责任中第八十条至第九十三条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和从业人员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严格的规定。

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考核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在建筑工程中留下事故隐患,危及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的;有些安全设施工程在建筑工程施工期间或竣工后难于补漏,造成后补的安全设施可靠性差;因没有经费,留下安全欠账,致使建设工程不能交付使用,用国家或个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等等。 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作了严格的规定,我们应当认真贯彻执行。

一旦发生现有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为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2.如何克服安全生产中的不足之处

俗话讲得好呀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安全生产管理也是同样的道理,不管你是从事什么样产品生产的企业或是行业,在日常工作的实践之中必然会有成功的一面(这些一定是我们实践之中的主流和大局)。但是,话又说回来,无论你是谁,在日常的工作之中始终总难免会出现一些这样或哪样不如意的问题,存在这样或哪样不足之处。问题的关键是每当我们在工作之中出现问题或存在不足之处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积极主动、及时地去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与汲取失败的教训,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及时的去克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之处,尽我们最大的可能去防止和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把事故率降低到最低点,消灭在萌芽之中。这里所提所讲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是讲工作上出现的一般性失误的小问题,而不是明知故犯违法违规重大的原则性问题,它们两者相互之间是有严格的区别而明确的界线之分的,绝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

比如讲:某企业因为管理不到位或是因其他原因引发了一次重特大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多少人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这样的事故仅仅只发生一次并不可怕,怕就怕连续不断地发生。另外是当事故发生之后我们就应该好好地进行检查,查出原因所在,从中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以利于今后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如果同一个企业一而再,再而三地犯同一样的错误或出现类似的问题,那肯定就不是一般的问题了,那也不是工作中所谓存在的不足之处了,而是重大的原则性问题了。重大的原则性问题,特别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绝对是没有情面可讲的,因为它是就是,非就是非,根本没有半点余地可讲,违法违规了就必须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假设某一个企业因为生产的特殊性,在政策上又允许有一定具体量化考核指标范围内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或者是因为某位员工自己在工作中由于注意力不集中,一时粗心大意而自己把自己的小手指头打断或是打伤了,这样的问题才是前面所说的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但是,即使是这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存在的不足之处,如果在同一企业中反反复复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这也应该说是属于不正常的现象。

1、当问题出现之后,作为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首先要敢于正视问题和主动承担责任,及时了解、分析和掌握产生问题的原因所在,特别是要积极主动地多从自身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千万不要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统统把责任推给基层、推给班组、推给普通员工或者是开口就骂娘,动不动就训人,武断地一味指责问题的出现就是你们基层的、就是你们班组的或者就是你员工自己造成的,好像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是这样,不仅我们肯定不能及时地把问题解决好或妥善处理好,反而会激发基层、班组、普通员工与各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产生矛盾或思想上出现抵触情绪。因此,当问题出现之后,作为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不仅要敢于正视问题和主动承担责任,而且不能简单粗暴的急于批评和责怪他人,而是需要及时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才能克服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从根本上把出现的问题解决好或妥善处理好。

3.如何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制存在的缺陷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广大职工都应当牢固地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职责分明,各尽其责,充分调动各个岗位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专责,真正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到人头,管理落到实处。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存在的不足

1、安全管理落实不下去,执行力不够;

2、安全培训起不到实际效果,走过场;

3、安全生产管理全员参与主动性不够 ;

4、管理重违章罚款不重视激励的作用 ;

5、纸上谈兵多,缺乏实战化应急演练 ;。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1、强化安全意识,转变思想观念,落实管理措施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自觉性;安全重在管理,管理重在现场,现场重在落实,这就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多督促,多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认真落实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实现了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再到“我会安全”的自觉行动。

2、注重实效,强化培训 ,严格执行培训考核制度

通过分层次分内容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通过各级的安全教育,管理层提高HSE意思,执行层提高专业知识,操作层提高操作技能,从而达到全员整体安全水平的提高。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安全意识,逐步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3、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管理模式

安全工作是全员的,安全工作是全方位的,安全工作是全过程的,安全工作是全天候的,一个项目从施工设计就要开始安全工作,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都要进行安全管理,检查、识别、评价并控制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常抓不懈,不可断断续续,时紧时松,只要有生产就必须抓安全。

4、以人为本,注重激励 ,调动每位职工安全工作积极性

安全管理的主体是人,客体也是人,管理的动力和最终目标还是人。在生产过程中人的行为是占主导地位的,贯穿作业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因此在安全管理中必须尊重人,关心人,激励人,以人为本。 既要有一定惩罚措施,也要多运用正面激励,可以根据各级的安全责任制,对完成好的集体和个人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也可在各个班组中评选一批安全标兵,代表要涵盖各个基层,满足个人荣誉感,体现“全方位” 的管理。

5、开展风险评价,制定应急预案并经常组织实战化演练

开展危害辨识,风险评价活动并按班组成立活动小组。识别出可能存在危害的环境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组织监督落实。继续利用STOP卡等危害识别手段,及时改正不安全的行为,并能以隐患报告单的形式上报。

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各项防范措施实效情况下采取的紧急措施,目的是防止意外事件的扩大和减小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必须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用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持续改进,确保应急设备的可靠性。

4.简要谈一下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认识

对安全生产的理解。

一、责任重大 。 安全生产关乎人的生命,关乎家庭,关乎社会和谐,其任重而道远。

二、安全无小事。 安全生产是由众多的小事组成,一着不慎,全盘皆崩。

安全大政已定,细节决定成败。 三、安全生产的做法。

把“安全”作为最高目标,“第一”放在首位,围绕“安全”开展一切工作。“预防”则是把安全管理工作做在事前,要在隐患、苗头上下功夫、做文章,只要不出事故,即使“防了白防”,也不抢夺耀眼的政绩。

“为主”就是要舍得花钱、花精力、花时间用在预防上;就是要把安全的关口、节点前置,防火重于救火。“综合治理”则要求党政工齐抓共管,构建共同工作机制(科学管理);采用高科技,多用先进工具;人参与,相互配合;要打破部门的壁垒,岗位的界限,资源共用,信息共享;只有全体拧成一股绳,才能防患于未然。

简而答之,仅供参考。

5.当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存在哪些问题

转载以下资料,仅供参考:

当前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我国安全生产的五大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一是理论体系: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已经形成,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二十八字方针。二是法规体系:近几年来,从国家到地方政府发布了上百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安全生产法规系统。三是政策体系:国务院提出了12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四是监督管理组织保障体系:从上到下都建立了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五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国家颁布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对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四个方面作出了规定。尽管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空前的重视,但是,生产安全事故仍然不断发生,重特大事故也时有发生。面对这样的形势,怎样来分析,如何预防事故的发生是大家十分关注的。下面从企业安全管理这个层面进行一些探讨。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它承担者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的重任,在安全生产方面负主体责任。时下,企业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也十分重视,但是在具体工作上还存在一些漏洞和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

1、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还存在着覆盖不全、落实不力的情况。一些中小企业还没有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甚至有的企业就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一些企业虽然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但内容简单、笼统,没有可操作性,只是一个摆设,用来应付上级检查,根本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有些企业年初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一年到头也不去检查落实情况,等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了才去对照责任书。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个问题,还是思想的麻痹和侥幸,图省事!

2、安全投入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一遇到具体问题就不重要,在投入上往往是压了又压。有的该投入的不投,矿山企业它明明知道井下通风系统不合理,需要改造,但迟迟不肯拿钱买设备,因为拿钱投入通风改造直接影响矿山的经济效益。有的企业提了安全费用,却没有花在安全生产上。还有的舍不得购买新设备,一些应该淘汰的设备还在继续使用。国有大型企业在安全生产投入上就比较好,制度健全,安全费用提取正规、支出合理,而中小企业特别是个体户有的没有帐目,安全投入严重不足。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情况,说到底还是一个钱的问题,还是效益的问题。

3、安全设施“三同时”存在应付问题。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由于很多地方为了招商引资,上项目往往搞“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上了车也不买票。现在的问题是旧的三同时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新的三同时问题又在出现。

4、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有的企业的三级安全教育缺乏针对性;有的培训机构受利益的驱使,只管收费,不管培训质量,给了钱就完事,甚至是不培训,致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质量不高。

5、隐患排查不彻底。今年是国务院确定的“隐患治理年”,企业虽然进行了多次检查,但就是没有查出问题和隐患,有的发现了问题也没有认真整改,以致造成了事故。山西临汾“9.8”尾矿库溃坝特大事故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隐患不除,事故不已。一个企业、一个车间、一个岗位,都存在着不同的问题和隐患,靠别人来检查只是一时的,自己的隐患自己最清楚,只有每个岗位、车间、人员都瞪起眼来了,才能够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如果应付上级、蒙混过关,到头来是企业自己倒霉、职工自己倒霉!

6、职工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自觉。分析事故原因发现,有80%的事故是由于职工违章造成的。这里有职工素质的问题、管理者的方式方法问题、安全文化氛围问题,等等。

6.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一、员工安全意识不够,责任心不强

公司的生产是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的,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保证在生产流程中每台设备都处于最佳状态、每个员工都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设备运行和人员行为出现偏差,影响公司生产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造成设备损失和人员伤害,所以安全管理是贯穿在每一个人的行动中,是公司每一位员工的职责。

但是目前公司的员工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对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后果认识不清,自我保护意识还远远不够,对于安全操作规程理解不够深刻,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没有完全了解,这些问题归结为一点就是安全意识不强。

员工的安全意识是需要长时间的教育培训养成的,这对我们公司的安全培训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负责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提高自己的培训能力,对工艺、设备、物料的危险性有更深的认识,并把这种理解传达给员工,让他们能深刻体会到危险的存在。

还要确保日常的安全教育质量,对车间员工的教育、活动频次不能只片面的要求数量,要能做到培训一次就对员工的安全素质有所提高,对于达不到培训目的的教育要进行反思,以免培训教育走向形式化,浪费精力还达不到效果。

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等,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和执行对于提高一个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011年10月至11月,安全环保部对公司下发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各相关单位基本都能做到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但有些工作和制度要求的还有些出入,这说明制度规定的相关条款可能和实际工作不吻合,或者是执行者对于制度的理解还不够透彻。

这就需要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还有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对制度进行讨论,确定是制度问题还是执行问题,对制度进行修订或是加大执行力度,避免由于制度的缺陷或者执行不力造成损失。

三、各专业安全检查力度不够、隐患整改责任部门不清

公司目前现有的安全检查形式有综合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检查形式很多,但公司相关主管领导没有起到督促带头的作用,以至于在检查过程中存在走过场、检查深入程度不够的现象,不能发现深层次的安全隐患。

对于在各种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能明确整改责任,还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

对于以上现象,一是需要完善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单位的隐患整改职责,二是需要公司相关主管领导带头进行各专业的联合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任划分,立即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时消除隐患。

7.安全管理,有哪些困难

为您转载以下资料,如有具体问题再进行探讨。

质量标准化就是企业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对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包括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等在内的每个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实现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每个岗位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就煤矿而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多数矿井地质条件相对复杂,断层、陷落柱发育,井下坡多、坡陡、弯多,线长、自然灾害多,以及煤矿企业特有的用工性质决定了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

一个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关系着该矿的长治久安和盛衰兴亡。在当前新形势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内涵应该是: 矿井的采煤、开拓、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以及地面供电、供水、供风、供暖等相关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以适应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矿井长治久安的需要,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

笔者认为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注重八个方面的结合。 1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与思想认识相结合 煤矿首先要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认识,实现由被动接受向主动认识和提高的转变。

必须正确处理好安全质量标准化与生产、效益和其它工作的关系。要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动员,统一思想,强化职工安全质量意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要让区、队的各级领导从思想上认识到开展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同其前途、命运紧密相连,保护好广大职工的生命与健康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前提与基础。

安全与质量、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讲安全必须讲质量,抓质量标准化必须抓安全工作标准化,生产与安全质量不相悖,安全质量出效益的观点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

事实上,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从一开始就和安全生产紧紧绑在一块。 2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要搞好标准化建设首要的任务是根据《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等规定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实际经验丰富、知识面广的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制定确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如规划目标、实施方案、考核方案、管理办法、可操作性强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奖罚办法等。

制度建设要体现科学化、人性化,以激励为主,奖罚兼顾。真正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不能将制度流于形式。

3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与培训教育相结合 培训教育对标准化建设的作用毋庸置疑,其范围非常广泛,既包括职工特殊工种的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管理干部的培训也包括对各种管理制度、标准的学习教育,同时也涵盖着各种现代化企业管理理念的培训提高等等。培训要采取脱产、半脱产、业余、全员、家庭、社区培训等多种形式,在注重专业理论操作标准学习的同时,更要结合实际现场培训,以提高岗位实际动手能力为主,通过培训教育使每一个员工都有一技之长或多种能力,个个成为行家里手。

要注重农民工的培训教育工作,要严格按照“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进行安全培训,认真执行“培训学习达不到要求不准上岗”的规定要求,煤矿要切实发挥培训部门及培训机构的职能作用,高标准把培训工作做细、做实、做严。 4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与认证工作相结合 安全认证、质量认证、环境认证等是目前现代化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是经过了无数优秀企业的实践检验,证实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有效途径。

目前,多数煤矿企业已通过认证,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执行标准不到位、执行标准不严现象。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集团公司马兰矿已先后通过了环境认证、质量认证,安全认证工作,通过对认证工作的实施,促进了该矿的日常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建设,使矿井整体管理工作稳步提高。

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学习安全认证、质量认证、环境认证等方面的知识,掌握相关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严格按照认证标准执行落实,同时要不间断的对职工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使其在日常工作中按标准作业,只有把安全认证、质量认证、环境认证等同企业标准化建设实际有效地结合,充分释解标准的作用,才能提高单位的标准化工作,促进标准化工作的有效运行。 5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与技术创新相结合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矿井经济效益的提高,安全状况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进步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要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的力度,激励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采取自主研发、引进、吸收、消化、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扩展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渠道,围绕安全、生产、质量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

马兰矿2005 年科技投入达到了3500 万元,完成科技成果、小改小革145 项,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项目88 项,科技进步对企业经济贡献率达到了50%以上。在实际工作中,任何设备设施不管多么先进使用到一定时间都会存在着一些与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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