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的趋势(总结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发展有哪些趋势和规律)其他

齐齐哈尔律师网 2023-05-22 23:47

1.总结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发展有哪些趋势和规律

趋势一:普惠、免费、义务化11月,我国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禁止民办园上市,并前所未有地加强社会资本进入学前教育领域的管理;规定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例(5:3:2)。

点评:(1)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肩负着发展幼儿知、情、意、行的启蒙任务,具有公共性,这决定了幼儿园不适合上市。(2)“资本”是人类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各种社会经济资源的总称。

“资本”是一个中性词,无好坏、善恶之分。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日,社会资本一直在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学前教育资本化(以资本上市为方向)是从2015年左右启动,这两年迅猛发展,可以用“狂欢”来形容。随着新政的出台,资本“狂欢”散场。

在当下市场经济中,我们要理性看待社会资本办园,既看到它生产性、竞争性一面,肯定它在40年学前教育发展中做出的贡献,防止“一刀切”,保护大部分有教育情怀的民办教育者的积极性,也要防范各种幼教乱象。(3)2018年底,在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发力“普惠园”的基础上,新政明确到2020年公办、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为5:3:2。

对于该比例,目前有许多人认为是公办园数量、普惠性民办园数量、民办园数量比。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公办、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与公办、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数量的比不是同一回事。

前者指的是幼儿园容纳的人数,后者指的是幼儿园的数量。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1997?2017年,公办园在园人数占比逐年下降,而民办园在园人数占比逐年增加。2017年公办园在园人数2027.80万人,占比44.08%,民办园在园有学者(杨顺光、李玲)预测到2020年,在园幼儿将达到5449.61万人,比2017年在园幼儿多849.47万人。

若2020年公办、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为5:3:2,公办园在园幼儿人数应为2724.81万人,比2017年增加697.01万人,这意味着公办园平均每年要要实现公办、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为5:3:2,除了需要进一步持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财政性投入,将财政投入对准城市弱势群体和农村幼儿,发展普惠性民办园和农村幼儿园外,还需要以教育公平为基本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普惠机制,形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财政支持标准、收费标准、教师基本薪资标准、家长成本分担比例一体化机制,激发普惠性民办园的积极性,保障它们的合法权益,促进它们健康、可持续发展。10月,日本推进免费幼儿教育日本文部科学省发布幼儿教育无偿化的推进状况,并决定从2019年10月1日起日本提高消费税的同时,免除所有3~5岁儿童在幼儿园、保育所以及认定幼儿园托育的一切费用。

为了对育儿家庭加以补助,并且彻底将日本转变成高龄者与年轻人都能安心的“全世代型”社会福利制度,日本将全力加速推进幼儿教育无偿化。日本文部科学省发布的说明资料中指出,幼儿时期是人格形成的重要时期,并且减轻幼儿教育的费用负担也有利于缓解日本少子化的状况,因此有必要实施幼儿教育的无偿化。

此外,文部科学省发布的说明资料中还给出了享受免除幼儿教育费用的四类儿童,分别是在幼儿园、保育所以及认定幼儿园等托育的儿童,在幼儿园中享受保育服务的儿童,在认定保育机构以外托育的儿童以及所有在残障儿童活动中心等福利机构托育的儿童。文部科学省针对这四类儿童分别给出了免除和补助费用的具体说明及其各类幼儿教育机构的服务内容。

目前,日本幼儿教育无偿化的具体实施措施仍在探讨中。点评:早在2017年11月,日本安倍政府就通过了2万亿日元(约合175亿美元)的“育人革命”预算案,促进所有3~5岁日本儿童都将免费上幼儿园。

原有的免费学龄前教育额度按照监护人收入进行分配,共计有250万日本儿童受益。除了3~5岁儿童,安倍内阁的方案中还将拿出100亿日元,保证家庭年收入不足260万日元的0~2岁儿童上托儿所免费。

学前教育普惠需要以政府为主导,持续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对准处境不利幼儿,才能既保障学前教育普惠性,又提高学前教育质量。6月,新西兰启动早期教育战略计划新西兰教育部启动“早期教育战略计划”。

该计划旨在通过对新西兰早期教育的全面调查与评估,来制定新西兰未来十年早期教育的发展方向及战略。此计划也是新西兰政府“教育十年发展战略”的子项目之一。

该战略计划由一个专门咨询小组负责,成员均为各相关部门部长。新西兰早期教育线上问卷调查、大量早期教育峰会的成果、广泛的教育对话以及正在进行中的早教项目都将作为本次战略计划调查的参考。

其中,早期教育线上问卷调查是本次战略计划的重点参考对象。一个月内,新西兰儿童父母、教师、早期学习提供者以及社区等相关人员都完成了指定的网上问卷参与调查。

新西兰教育部早期教育司司长南希?贝尔说:“我们希望从更多人那里获得意见和建议,来改善我们所有0~5岁孩子的早期教育。”3月,法国宣布将学前阶段纳入义务教育法国。

2.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发展的特点

一:学前教育政策的范围进一步扩展

改革开放以来,学前教育政策的范围扩大了很多,1979年中国又制定颁发了《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1980年又制定颁发了《幼儿园教育纲要》,并与卫生部联合发出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试行草案)等文件,对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内容及各班的教育方法均给予详细论述,使这个《纲要》成为全国幼儿教育工作的依据,学前教育政策的关注点不仅更加关注儿童的教育问题,明确规范了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及内容等,而且还更加注重了幼儿的身体健康发展,另外政策的范围进一步扩展,涉及到学前教育由3岁?6岁延伸到3岁前以及入小学后,由关注教师的职前培训扩展到关注教师的职后培训,由总体关注幼儿园的开办及教育扩展到关注不同地区的学前教育的发展等等,这说明了国家更加关注学前教育的发展,明确了学前教育对于国民发展的重要地位和意义,开始从各个方面完善学前教育,使更多儿童能科学地接受学前教育,增强国民素质。

二:政策的制定更加敏感和具有针对性

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我国幼儿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如1991年,针对当时学前班教育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学前班管理的意见》,就学前班的性质、举办原则、领导和管理、保育和教育要求、改善办班条件的要求以及教师的管理和培训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说明和规定, 等等(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已经开始能够针对中国的国情而制定相关的政策,而不是像之前那样完全吸收西方的一些教育政策,因此学前教育政策的制定更具实时性、敏感性和针对性。

三:政策的制定开始走向法制化

四:更加关注儿童的发展及自我保护

五:发展规划性的政策明显增多

六:与时代和国际接轨

3.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发展的特点

一:学前教育政策的范围进一步扩展

改革开放以来,学前教育政策的范围扩大了很多,1979年中国又制定颁发了《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1980年又制定颁发了《幼儿园教育纲要》,并与卫生部联合发出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试行草案)等文件,对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内容及各班的教育方法均给予详细论述,使这个《纲要》成为全国幼儿教育工作的依据,学前教育政策的关注点不仅更加关注儿童的教育问题,明确规范了幼儿园的教育目标及内容等,而且还更加注重了幼儿的身体健康发展,另外政策的范围进一步扩展,涉及到学前教育由3岁?6岁延伸到3岁前以及入小学后,由关注教师的职前培训扩展到关注教师的职后培训,由总体关注幼儿园的开办及教育扩展到关注不同地区的学前教育的发展等等,这说明了国家更加关注学前教育的发展,明确了学前教育对于国民发展的重要地位和意义,开始从各个方面完善学前教育,使更多儿童能科学地接受学前教育,增强国民素质。

二:政策的制定更加敏感和具有针对性

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我国幼儿教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如1991年,针对当时学前班教育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学前班管理的意见》,就学前班的性质、举办原则、领导和管理、保育和教育要求、改善办班条件的要求以及教师的管理和培训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说明和规定, 等等(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已经开始能够针对中国的国情而制定相关的政策,而不是像之前那样完全吸收西方的一些教育政策,因此学前教育政策的制定更具实时性、敏感性和针对性。

三:政策的制定开始走向法制化

四:更加关注儿童的发展及自我保护

五:发展规划性的政策明显增多

六:与时代和国际接轨

4.学前教育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五号);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6月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

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5、《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

6、《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

7、《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3号);

9、《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家教育部2012年10月15日发布);

1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

12、《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

13、《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

1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国家教委发布);

1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16、《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 ;

1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18、《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

1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7]3号)

20、《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

21、《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

2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5.简述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作用

(1)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肩负着发展幼儿知、情、意、行的启蒙任务,具有公共性,这决定了幼儿园不适合上市。

(2)“资本”是人类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各种社会经济资源的总称。“资本”是一个中性词,无好坏、善恶之分。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日,社会资本一直在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学前教育资本化(以资本上市为方向)是从2015年左右启动,这两年迅猛发展,可以用“狂欢”来形容。随着新政的出台,资本“狂欢”散场。在当下市场经济中,我们要理性看待社会资本办园,既看到它生产性、竞争性一面,肯定它在40年学前教育发展中做出的贡献,防止“一刀切”,保护大部分有教育情怀的民办教育者的积极性,也要防范各种幼教乱象。

(3)2018年底,在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发力“普惠园”的基础上,新政明确到2020年公办、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为5:3:2。对于该比例,目前有许多人认为是公办园数量、普惠性民办园数量、民办园数量比。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公办、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在园幼儿人数比,与公办、普惠性民办园、民办园数量的比不是同一回事。前者指的是幼儿园容纳的人数,后者指的是幼儿园的数量。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过早地对幼儿实施小学教育超越了幼儿心理发展水平,忽视了全面性发展的要求,削弱了幼儿非智力因素的发展,导致幼儿身心发展的片面性。该《通知》对于“小学化”治理的重视程度要较以往更为强烈。

6.贯彻幼儿教育政策法规的重要性有哪些

1、学好教育法规,做到依法执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是指导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每一位幼儿教师都应该熟知其内容,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贯彻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

2、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幼儿园教育是对一个人的启蒙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有的教师认为幼儿园就是保育园,幼儿教师的主要工作就是“看孩子”;也有的教师认为小孩子好应付,对教育活动不积极准备,敷衍了事;还有的教师过分强调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填鸭式”教学,把活动搞得非常严肃、死板,束缚了幼儿活泼的天性。树立正确的教育观,首先就要走出这些误区,摆正自己在教育活动的位置,营造良好的氛围,注意挖掘幼儿各方面的潜能,使幼儿得到全面发展。

3、树立良好的幼儿观。《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总则中明确指出:“幼儿园教育要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幼儿教师应该与幼儿“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把幼儿作为平等的主体来对待,不要居高临下,无视幼儿的人格与自尊。对幼儿既要关心爱护,又要尊重。

4、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

7.目前幼儿园执行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实际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7年6月1日起执行

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4、《幼儿园管理条例》

5、《幼儿园工作规程》

6、《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7、《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8、《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9、《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8.什么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格局,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大力发展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保教质量,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化需求,切实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目标任务。

坚持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建立“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管理体制,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不断提高全市幼儿保教水平。到2013年,全市所有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处公办中心幼儿园并通过省级认定,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设立1所幼儿园,使我市未来3年公办及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在园幼儿均达到总数的65%以上,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8%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大力发展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努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支持和引导街道、农村集体、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按照标准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开设分园;鼓励支持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集体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经改建合格后举办幼儿园。

现有5个班以上规模的小学附设园,经当地政府批准,可从小学剥离改建成为独立幼儿园。 (二)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

积极吸纳民间资金进入学前教育领域,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采取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提高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能力。

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审、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园。

对合法经营且实行普惠性服务、经审核达标的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注册制度。

(三)开展居住区配建幼儿园的专项治理。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字〔2010〕59号)要求,新建居住区规划幼儿园用地,由市政府无偿划拨市、区(含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使用,居住区幼儿园产权归教育主管部门。

按照《济南市城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11〕26号)规定,对存在的居住区教育设施应建未建、挪作他用等遗留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居住区已建成的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政府统筹安排,鼓励开发商将建成的幼儿园无偿移交教育主管部门,以举办公办幼儿园为主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主体必须依法履行办园职责,严格限制高收费,并承担办园经费和教育设施的改建及维修任务,确保教育教学安全。

(四)加快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年度计划,有序推进,分步实施。

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建设幼儿园,对达不到上级有关标准的幼儿园进行改造,特别是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的幼儿园,要限期进行改造。要按照“安全、节约、实用”的原则建设幼儿园,不得利用公共资金建设超标准豪华幼儿园。

要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工作要求,配足配齐幼儿园保教设施。要按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要求,确保幼儿园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园舍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长效机制,严禁使用危房和不安全设施设备,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力度,建立完善园长、教师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制度,加强名园长、名教师、特级教师的培养,发挥其骨干、引领作用,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保教能力。

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和补充机制,落实教师地位和待遇。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对不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在岗人员,要督促其限期取得任职资格。

公办幼儿园要按照总量调剂原则和国家及省定标准逐步配齐幼儿教师;2011年新建的50所公办园,根据规模,每园新增5名、县(市)区内部调剂5-10名公办教师,不足部分从社会聘用。已有公办幼儿园,人员不足的部分可调剂补充,其中,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公办幼儿教师要达到50%。

农村集体性质幼儿园,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实行乡镇统筹制,其工资待遇要达到省级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要求标准,即达到上一年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以乡镇(街道)统一管理的形式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六)强化幼儿园规范管理。

1.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实行幼儿园标准化管理和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和年检制度,分类整治未经审批的幼儿园,对经整治达到基本办园条件的予以注册;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

教育、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早教机构、教育咨询等。

9.对幼儿教育政策法规问题进行思考和辩论,以探求幼儿教育政策法规的

一、什么是幼儿教育: 这里牵涉到人的年龄阶段的划分和教育对象的阶段划分问题。

人一生按年龄可分为若干阶段,如婴儿期(0~3岁)、幼儿期(3~6岁)、儿童期(6~11、12岁)、少年期(11、12~14、15岁)、青年期、成年期、老年期,等等,不同的年龄阶段有不同年龄特征、不同的需要。因此,要适合不同年龄阶段的人,教育必须分阶段进行。

幼儿教育主要指的是对3~6岁年龄阶段的幼儿所实施的教育,幼儿教育是学前教育或说早期教育的后半阶段,前面与o~3岁的婴儿教育衔接,后面与初等教育衔接,是一个人教育与发展的重要而特殊的阶段。“重要”指的是它是一个人发展的奠基时期,许多重要能力、个性品质在这个时期形成基本特点;“特殊”指的是这个阶段是儿童身心发展从最初的不定型到基本定型,转而可以开始按社会需求来学习并获得发展的过渡时期。

宝宝大约在出生1年后,才会开始有意义的口语沟通。在此之前,宝宝倚赖非语言的沟通方式来表达他的情感与想法的。

除了以哭做为直接的沟通之外,身体语言如脸部的表情、手臂与脚的摆动都是。在此期间,你越了解他们的身体语言,就越能拉近你与宝宝之间的情感联结,也越能鼓励他使用非语言的方式作为有效的沟通。

二、幼儿教育的作用 幼儿时期是智力开发的最佳期 美国心理学家杰明斯的研究指出,5岁以前是智力发展最快的时期,对一个18岁的孩子达到的正常智力水 幼儿教育 平来说,其中50%的智力是4岁以前获得的,30%是4?8岁获得的,20%是8?18岁前获得的。 美国生理学家的研究也表明,幼儿是大脑生理发展的最快时期,一个成年人脑重约为1400克,其4岁时约为1000克,8岁时约为1300克。

日本学者木树久一指出,儿童潜在能力遵循一种递减的规律,即生下来具有100分潜在能力的儿童,如果一出生就进行教育,可以成为具有100分能力的人,若从5岁开始教育,只能成为具有80分能力的人,若从10岁开始,就只能具有60分能力的人。 由此可见,幼儿大脑发展速度之快。

在儿童智力迅速发展的时期,早期教育的作用也特别大,因为智力与教育以及社会环境是密切相关的。若在这个时期内,对孩子用正确的方法施以适当的早期教育,其效果可想而知。

幼儿时期是人格健全的关键期 幼儿教育对人的个性品质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幼儿时期,孩子的个性品质开始萌芽并逐渐形成。

这时孩子的可塑性强,自我评价尚未建立,往往以家长、老师的评价来评价自己。家长、老师说“好”,就是“好”,家长、老师说“坏”,就是“坏”。

若在这个时期对孩子施以正确的教育,好好引导,形成良好的个性、品质,对其一生都有重要影响。相反若在这个时期形成一些不好的个性品质或行为习惯,以后就很难纠正。

幼儿时期是性教育的关键期 3岁左右的孩子,正处于一个特殊的性心理发育阶段,心理学上称为“性蕾期”。如果男孩把自己看作是女孩,在打扮、举止、表情上模仿女孩,就成为女性化男孩。

如果女孩把自己看作是男孩,在打扮、举止、表情上模仿男孩,就成为男性化女孩。这称为性角色畸形。

总之,幼儿是智力开发、人格健全、性教育的关键期。在幼儿教育上,主要是引导幼儿正确的思维方式、培养良好的学习心态,来应付以后学习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

所以,幼儿教育是决定人生命运与幸福的终身大事。 三、论题的缘起 (一)我的经历 将毕业论文选题定在“教师研究”这一领域,首先跟我的个人成长经历有关。

因为母亲是一名小学教师,从小我就生活在校园环境中。教师们都是妈妈的同事,经常和她们的亲密接触,使我从小到大对教师没有一般学生会有的那份“怕”和“敬畏”,而只有一种自然而然的亲切和喜爱。

妈妈是一位小学毕业班的数学老师,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地奉献在教育岗位上,送走一批又一批学生。对于妈妈来说,学生的成才、家长的尊敬、教学的成绩已经让她很满足。

作为一位好教师的妈妈给我的影响是很大的,让我懂得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追求。而我读小学、中学遇到的教师大部分都对我的学习和成长帮助很大,这些都使我逐渐热爱上教师这一平凡而又伟大的职业,这也成为我高中毕业报考师范院校的原因之一。

(二)现实触动 现代社会对儿童早期教育的重视,幼儿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日显重要。关于幼儿教师,人们脑海中也许会浮现出一副美丽的画面:面带微笑,和一群天真活泼的孩子们在阳光灿烂的、像童话世界的幼儿园里,一起游戏、一起歌唱……她们应该是清新的、温柔的、快乐的、健康的、耐心的,对于每个孩子学习、生活各方面的问题都能够给予很好的处理;幼儿园没有升学压力,孩子所学的是一些粗浅的知识,在人们眼里,幼儿教师的工作应该是轻松的、愉快的、简单的。

A.我是一个幼师的老公,我老婆天天早上6点多起来上班,说是五点半下班但经常是六、七点才回来,一天十几个小时在幼儿园是常事。一个月还要交一大堆的论文、教案,还要回家写这写那、做教具,双休日加班当饭吃。

现在家没人管了,小孩也没人管了,回家争吵多了。说来说去还是因为幼儿园工作压力太大了。

现在我就是为了帮她写教案找资料。

10.什么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是指党和国家颁布实施学前教育政策及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联系与区别: (一)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联系:我国的政治体制决定了教育法和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都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由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决定并为之服务的,都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意志的体现,都具有规范性。

教育政策对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起指导作用,而教育法则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定型化,是保证教育政策贯彻执行的一个主要手段。 (二)学前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区别: ①制定的机关和约束力不同。

教育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和普遍的约束力。而教育政策由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机关制定,不具有法的效力。

②实施方式不同。教育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教育政策的实施主要是靠宣传教育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③规范和稳定程度不同。法比政策更为稳定,教育政策的规定一般比较原则、概括,教育法的规定则比较具体、明确。

④表现形式不同。教育法制定以后以条文形式出现,而党的教育政策表现形式则多样,一般来说不具有法的严格条文化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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