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进出口食品法律法规(中国商品出口到澳大利亚,有哪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他

法临 2023-05-01 23:57

1.中国商品出口到澳大利亚,有哪些法律法规的规定

说简单,很简单,开一个网店,有人买就卖。

做正规的出口澳大利亚生意,那要学的东西太多。下面提示一下:现行外贸法包括总则、外贸经营者、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秩序、对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救济、对外贸易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几部分。

(一)对外贸易经营权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放开了对外贸经营者资格的要求。其一,可以从事外贸的主体扩大到了自然人,外贸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其二,外贸经营权的获得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登记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登记的除外。2004年6月25日,商务部发布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对依法需要登记的外贸经营者的登记程序作出了规定。

该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二)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外贸法第三章是关于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的规定,依规定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实行目录管理,分为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和自由进出口。

对实行自由进出口许可管理的货物,也实行目录管理,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在限制和禁止进出口方面,外贸法参照GATT第20条一般例外及第21条安全例外的规定,增加了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范围,将有关的世贸规则转化为了国内法,也有利于充分保护我国的经济安全及国家利益。依外贸法第16条的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3)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4)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5)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6)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7)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8)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9)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10)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11)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此外,国家对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以及与武器、弹药或者其他军用物资有关的进出口,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货物、技术进出口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

在限制和禁止进出口货物与技术的管理上,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外贸法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技术目录。并可临时决定限制或者禁止前款规定目录以外的特定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国家对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

国家对部分进口货物还可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有关进出口货物的配额、关税配额,由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进行分配。

(三)国际服务贸易外贸法第四章是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规定。该章依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4条的规定,就服务贸易一般例外和安全例外作了一般性规定。

依第26条的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3)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服务产业,需要限制的;(4)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需要限制的;(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6)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此外,国家对与军事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

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四)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内,对于在境外发生的侵犯本国知识产权的情况缺乏有效的救济。

在借鉴他国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中国外贸法增加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章。该法第29条所针对的是对进口货物侵犯我国知识产权的处理。

该条规定进口货。

2.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进出口食品有哪些规定

你好,新《食品安全法》对进出口食品的规定主要是在第六章这一内容,详见下文: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九十一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十二条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第九十三条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由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的进口商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所执行的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者国际标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标准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前款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当公开。

第九十四条 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向我国出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进口商应当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重点审核前款规定的内容;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进口商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并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召回。 第九十五条 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通报。

接到通报的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国内市场上销售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实施监督管理。

发现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通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十六条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

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因其自身的原因致使进口食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撤销注册并公告。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境外出口商、代理商、进口商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第九十七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第九十八条 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九十九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第一百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收集、汇总下列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发现的食品安全信息; (二)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消费者反映的进口食品安全信息; (三)国际组织、境外政府机构发布的风险预警信息及其他食品安全信息,以及境外食品行业协会等组织、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对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有不良记录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其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

第一百零一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可以对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和审查,并根据评估和审查结果,确定相应检验检疫要求。

3.澳大利亚常见法律须知有哪些

澳大利亚人在日常生活中式非常自由的。他们能住在任何他们想住的地方,说任何他们想说的话,穿他们想穿的衣服,交任何他们相交的朋友。就是这种自由的生活方式使得澳大利亚如此吸引游客。

然而,你应该重视并遵守法律,正因为有了严格的法律制度澳大利亚才能成为如此美好的国家。作为一个国际学生,你同样必须遵守法律,即便它们和你自己国家有所不同。

你必须要知道的一些常见的法律包括:

? 你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购买烟酒。

? 在包括购物中心,饭店和公共交通工具等许多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

? 禁止收购、贩卖、持有或使用包括大麻、安非他命和鸦片在内的违禁药品。

? 禁止携带包括刀和枪支在内的武器。

? 骑自行车、摩托车或踏板车时应当戴头盔。

? 在澳大利亚开车必须持有驾照,并且确保知悉并遵守所有道路规则。

? 针对他人、他人财产或动物的暴力行为时一种犯罪行为。包括针对家庭成员的暴力行为。

? 利用行贿受贿获得服务时违法的,包括来自政府官员。

? 因为他人的性别、种族、原始国籍、政治信仰、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残障或性取向而歧视他人的行为是违法的。

如果你居住在澳大利亚首都地区、新南威尔士州、塔斯马尼亚州、南澳大利亚州、西澳大利亚州或北部地区,若遭遇不法侵害,你可以拨打报警电话131444.如果你居住在维多利亚州或昆士兰州,则可联系最近的警察局。澳大利亚警察非常平易近人,值得信赖,乐于助人,并且与社区联系密切。他们能够在你需要的时候提供帮助,你与他们交往时大可泰然自若。

4.进口食品应该符合什么标准

1.进口食品首先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具体规定为:

第九十二条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第九十六条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

第九十七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2.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例如糕点,应该GB 7099糕点卫生标准以及添加剂标准、污染物标准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食品安全法规定:第一百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或者发布未取得批准文件、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的保健食品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安全法》由中国农业大学于华江教授任主编,华中农业大学刘旭霞教授任副主编,中国农业大学王小龙副教授、周超老师、杨成及华中农业大学欧阳邓亚、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刘会丽律师参加编写。

全书共分九章,对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基本问题和基本概念、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法律制度、食品安全标准法律制度、食品生产经营法律制度、食品检验基本法律制度、食品进出口法律制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及外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等进行了阐释和论述。

5.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进出口食品有哪些规定

你好,新《食品安全法》对进出口食品的规定主要是在第六章这一内容,详见下文: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九十一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九十二条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第九十三条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由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的进口商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所执行的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者国际标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标准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前款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当公开。

第九十四条 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向我国出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进口商应当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重点审核前款规定的内容;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进口商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并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召回。 第九十五条 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通报。

接到通报的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国内市场上销售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实施监督管理。

发现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通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十六条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

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因其自身的原因致使进口食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撤销注册并公告。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境外出口商、代理商、进口商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第九十七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第九十八条 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九十九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第一百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收集、汇总下列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发现的食品安全信息; (二)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消费者反映的进口食品安全信息; (三)国际组织、境外政府机构发布的风险预警信息及其他食品安全信息,以及境外食品行业协会等组织、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对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有不良记录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其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

第一百零一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可以对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和审查,并根据评估和审查结果,确定相应检验检疫要求。

6.如果从中国往澳大利亚出口水果在法律应注意什么问题

要看是什么水果

国家质检总局与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鲜龙眼荔枝果实输往澳大利亚植物检疫程序规范》,规定了中国龙眼荔枝到澳大利亚的市场准入和检验检疫问题。根据中澳双方协议要求,出口澳大利亚的龙眼荔枝均须按标准进行良好的栽培、生产、农药使用和病虫害防治、加工、包装、冷藏、储运等一系列管理,其前提是所有出口果园及其包装厂都必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

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Fisheries and Forestry, DAFF)发出08/2013号通告,提醒所有冷冻水果和蔬菜的进口商,自2013年2月1日起,进口时提供书面证明的相关新要求将开始生效。

去年11月,DAFF通过90/2012号通告,已发布了上述对冷冻水果和蔬菜的进口条件(ICON)的修订。即从2月1日起,所有相关的进口条件将删除提到制造商声明的内容。进口商品信息和声明将不再要求显示于制造商的声明上。

届时,进口商将可以根据ICON的要求,在装箱单、受益凭证等商业单据上面提供商品信息和说明。此前,在90/2012号通告上,DAFF称商品信息和说明只能提供在商业发票上,而在这份新通告上,DAFF已将可接受的单据扩展到所有商业单据,如装箱单、受益凭证等。

上述新要求将有6个月的执行宽限期,只要提供可接受的带有商品信息和说明的制造商声明。然而,DAFF建议进口商在这个宽限期内,抓紧开始使用商业单据,因为从2013年8月1日起,相关ICON将删除制造商声明的条目,不再将其作为向经纪商和DAFF官员提供商品信息和说明,便利货物清关的文件。

总之 一般情况 这个是需要向澳大利亚的进口商询问 有些手续也需要对方办理。

7.澳洲的规定都有哪些

在澳洲入境前如携带常用非处方药,不得超过常人三个月的用量。

如果携带处方药,尤其是激素、抗生素类处方药,一定要有处方,最好是需要原处方和医生证明信,并能证明你需要服用此类药物! 澳洲边境出了一项规定,不允许帮别人携带重要的日常药物,所带药物需要是在自己的名下。 澳洲边检也明确规定,携带药品需要保持药物包装的完好,携带说明书,即使被检查也能够便捷的识别该药物的包装和用途。

而类固醇,强止痛药,大麻和其他受限的药品需要受到严重的控制和盘查。而针对注射液等材料,需要提前申请权限。

开学季!澳洲留学生携常用药入境需留意 而以下的中国药物,入境一定要谨慎: 携带药品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禁止此类的药品入境的国家不只是澳洲,大部分国家的管理都十分严格,需要严加注意。 我们比较熟悉的镇痛镇咳、镇静安眠、抗精神病药物,如糖浆、安眠药和止痛药物及抗抑郁类的药物都要注意! 携带药品之易制毒类 许多药品都含有令人成瘾的微量物质,如我们熟知的止咳水、甘草片、白加黑、康泰克等药物,其中微量的吗啡、麻黄素经过提炼后可以制成为毒品。

携带药品之中药 中国人相信中医,毕竟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然而许多中药的原料都与澳洲的边境法律有所冲突: 如燕窝、地龙、虎骨等生物制品中药海关严格禁止! 一些中含有西药成分的中成药,如有麻醉精神药品的,也是违法的。 而大量的中药材都取自植物,而海关也严进各类的植物制品以防生物入侵和各类病毒。

澳大利亚理位置较为偏远,四周环绕海洋决定了澳洲缺少其他大陆的物种和病菌,如果具有破坏性的物种进入澳大利亚,后果可能非常严重。澳洲关之所以严格检查入境的各种动植物制品和食品,正是为了减少外来物种对澳洲造成的生物安全威胁。

以上内容就是对澳洲留学生如今携带药品的规定的介绍,希望可以给大家去澳洲留学带来帮助。 。

延伸阅读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