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应急预案法律法规(医院停电应急预案出自什么规定)其他

好律师 2023-04-28 19:35

1.医院停电应急预案出自什么规定

医院停电应急预案一 制定目的为应对医院突发性大面积停电事故,迅速有序地组织和恢复供电,确保病人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保证医院用电畅通,促进事故应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 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大面积通电事故”(下称“大面积停电事故”)是指因严重自然灾害重要设施损坏或遭受破坏等原因造成突发性的全院大面积电力系统安全防线失效,电网发生大面积瓦解或崩溃的事故。三 应急原则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加强合作,快速发应,措施果断”的原则。

四 组织机构医院成立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抢修队。1 医院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行政后勤部主管成员: 设备设施管理部负责人电维修工职责:(1)做好日常安全供电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

(2)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时,及时做好停电事故应急工作,尽快恢复供电。(3)根据大面积停电事故严重程度,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4)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向社会公布。(5)必要时请求外力支援。

(6)领导小组组长是履行本预案规定的第一责任人。成员单位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大面积停电事故时的社会综合应急工作。

2 应急抢修队队长:后勤主管 成员:电维修工 职责:发生事故时,组织人员实施救援行动;向指挥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供电部门发出求援请求,事后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五 应急程序(一)后勤部门电工班应急程序1计划性停电应急程序(1)电工在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停电的电话或以其他形式的停电通知时,必须问清楚停电的时间,停多长时间及停电原因,做好记录,如不在本班次,应在交接班时交接清楚。

(2)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夜半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停电的原因,具体停电时间,停多长时间,并做好备用第二电源的准备工作。(3)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由行政后勤部以书面形式向各部门发出通知。

(4)如时间紧急,应在接到供电公司的通知后,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由行政后勤部向各部门发出通知,重要科室要跟科主任护士长讲清停送电的时间,并制定好停送电计划。(5)在停电前30分钟到配电室,做好切换备用第二电源的前期检查。

停电时要在15分钟中保证备用第二电源的正常启动和输送。(6)在停电前10分钟,将全部电梯停置1楼位置。

(7)当外网停电后,启动发电机电源,保证**等重点部门的供电。(8)做好备用第二电源运行记录及恢复外部供电后的记录。

2 临时性停电应急程序(1)出现临时性停电时,应立即电话询问供电公司,问明停电原因及停电时间的长短。(2)通知应急小组组长或总值班,说明情况。

(3)如停电时间较短(10分钟之内)应等待外部电来后送高低压电。(4)如停电时间较长,应立即准备切换备用第二电源。

(5)因各种原因双电源均启动不成,应尽快启动备用发电机,保证重点科室的供电。(6)做好备用第二电源的运行记录。

(7)医院内部原因停电时,要查明停电原因,是高压电路还是低压电路。如果高压电路出现故障,医院电工立即导入备用电源,应及时与供电部门抢修班联系,尽快恢复,保证用电;如果医院低压押电路出现故障时,应快速查明原因,按照操作规定恢复电路。

(二)部门科室应急程序1 各科室接到停电通知后,应该在允许情况下所有的及其电源切断,待电路恢复正常后再投入使用。2 接到停电通知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

如有抢救患者使用备用电源。3 突然停电后,立即寻找抢救患者及其运转的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并开启应急灯照明等。

并应及时通知电工或总值班。4 危重患者手术中使用呼吸机的患者平时应在机旁备有简易呼吸器,遇突然停电,医护人员立即将呼吸机脱开,使用简易呼吸器维持呼吸。

使用电动吸氮的患者,用50ML注射器接吸氮管吸氮。5 如双线均突然出现供电故障,院内发电机供电前,医护人员则应首先保证病人抢救;护士应沉着镇静,上呼吸机者采用手抱球法,上监护仪者采用人工测血压脉搏,电动吸氮者则采用50毫升注射器接吸氮管抽吸等,严密观察并请变化,其余工作人员则立即电话通知电工,行政后勤部,并采用应急灯供照明。

6 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同时注意防火防盗。7 电梯遇到突然停电后,电梯司乘人员要冷静处置,安抚电梯内乘客,并迅速联系电梯管理部门,第一时间将乘客安全撤出电梯。

六、保障措施1 电工按照**规定做好发电机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发电机随时投入使用。2 电工平时要掌握供电知识和操作规范,注意操作安全。

3 临床科室常规备有应急灯电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4 后勤部门要组织进行应急停电演练,每年1-2次,通过演练,使大家熟悉掌握突发停电的应急处置程序,确保病人安全。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有那些

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法规;

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

2. 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3. 部门规章??《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

4. 规范性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地震灾后卫生防病应急技术指南》等等很多,一下不能全部例出来,你可以买一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书,基本都有涵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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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全)

医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仅供参考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写)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维护就医人员和医护人员.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医院正常经营,提高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使社会影响减少到最小范围,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此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抢救现场处置工作。

1.4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火灾事故、电力系统故障等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规定医院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相应原则、应急管理程序等内容。

(2)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根据医院的特点,为应对几种类型事故,编制各专项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部位、设备设施、事件及灾害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1.5应急工作原则

医院应急抢救工作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的原则。

2 危险性分析

2.1企业概况

xxxx医院坐落于朝阳区xxx街道办事处xx方向的社区内,医院周边为居民区,单位地址为xxx街x号,距街道办事处约x公里,占地面积xxxx m2(亩),共x层,建筑面积xxxx m2,职工总数xxx人,日就医人数xxx人。

2.2 危险性分析

(1)人员相对密集

医院为开放式经营管理,具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特点,一旦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故或大面积停电,重大疫情、传染病感染等,容易导致人员拥挤、发生安全事故。

(2)各种设备、设施

医院通常配有高压配电室、锅炉房、燃气调压站、电脑机房、电梯机房、饮用水箱、中控室、ICU室等重点设备设施,若一旦停电、设备发生故障,导致设备停机等事故,有可能危害就医人员人身安全。若重点部位发生火灾及爆炸事故将会使设备损坏、营运瘫痪、人员伤亡,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的社会影响。

(3)拥有病房、餐饮设施

医院住院病房、餐饮配套设施齐全,若由于就医人员和医生、护士和员工的一些不安全行为和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医院发生火灾,烟、火蔓延途径多,容易形成立体火灾,疏散困难。

如食堂工作人员渎职,容易发生群体食物中毒。

(4)毒品、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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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求关于医院医闹事件的应急预案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一、总则1.编制目的:正确处理医疗纠纷,有效控制和打击“医闹”,维护患者的合理诉求和保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由于医疗纠纷导致的群体性事件。

2.编制依据: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公安部通告;3.事件定义: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及家属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诊治过程中的最终医疗结果不能接受,由此而产生的纠纷。“医闹”是指患者及其亲属,或社会其他无关人员为达到某种目的,有组织、有预谋的利用医疗纠纷和当事人的过激情绪,人为制造群体事件,激化医患矛盾,扩大事态,用极端手段要挟医院,以图从中谋利的非法行为。

本预案涉及医疗纠纷(包含医闹)是指患方拒不依照正常程序、不通过正常渠道解决矛盾,以各种非正常行为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甚至非法组织、策划、煽动、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或患者亲属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各种非法行为。非法行医与利用医疗犯罪等非医疗纠纷不在此列。

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人为利用医疗纠纷,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以极端手段自发或被无关人员有预谋利用和煽动医患双方对抗情绪,导致纠纷矛盾升级,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甚至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的“医闹”行为。5.工作原则:有效预防,分级负责,妥善处理,化解矛盾,防止激化,快速平息,打击主要闹事人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组织机构:成立医院处置医疗纠纷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负责处置医疗纠纷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保卫科、办公室、住院部各科。

主要职责有四个方面:1.1发现纠纷和“医闹”苗头,立即组织好调查、核实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和性质,判断是单纯医疗纠纷还是有组织的“医闹”行为,并及时组织专门讨论,形成相应结论上报医院领导。1.2预测事件的紧迫程度,可能形成的规模,表现的行为方式,蔓延发展及事态扩大的可能趋势,同时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有效的协商调解和处置工作,避免医疗纠纷事态进一步扩大。

1.3负责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有关情况,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医疗纠纷进行分析、评估。对医院内部处置无效、事件有可能升级的医疗纠纷(医闹)行为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并向市卫生局报告。

1.4负责联系公安部门、尸检机构、尸体保存机构的工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保卫组织,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医疗机构内部治安应急预案。2.协同派出所严厉打击“医闹”:根据卫生部、公安部的通告,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切实保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患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医疗机构内部的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对劝说无效,仍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各种行为采取有效的强制措施,对组织“医闹”的首要人员要尽快抽调警力,运用专业手段侦察、取证、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法规对蓄意闹事的各种行为进行认定并严肃依法处理。

3.协同患方所在的镇政府、村委会:限制群体集结、上访,对医疗纠纷当事人,作好疏导、劝说工作,协助医院处理医疗纠纷。三、预防预警机制1.信息收集:患方对医疗服务提出质疑时,医务人员要耐心进行解释,防止矛盾激化,主动了解患方的意图,掌握其动向,做到心中有数,逐级汇报。

对有组织的“医闹”行为,领导小组各部门要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收集有关信息,并积极做好汇总、上报、分析和判断事件发展趋势。2.预警行动:医疗纠纷和“医闹”事件发生后,医疗机构要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尽快履行职责,积极协商处理。

协商处理不奏效,事态不能平息或事态一开始就矛盾激化升级有失控趋势,出现下列十种行为之一的,应立即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2.1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2.2故意损坏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财物的;2.3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2.4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2.5冲击或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影响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的;2.6在医疗机构内摆设灵堂,举行各种形式的祭祀活动的;2.7围堵医疗机构大门和诊疗场所,限制人员和车辆出入的;2.8抢夺尸体或拒不按规定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法定停尸场所,陈尸要挟;2.9患者符合出院条件,无理占据病床拒不出院的;2.10胁迫医务人员索要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四、应急响应1.启动:医疗纠纷发生后在未影响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前提下,由医院的相关部门按规定和医院内部程序以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兼顾医患双方正当权益和以人为本的方式积极自行处置,包括医患双方协商、市医调委协调、医疗事故鉴定或进入司法程序。医疗纠纷经初步处置未得到有效控制,事态未平息且仍有升级的趋势并出现以上10种非法行为之一的,领导小组要启动本预案,同时请求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应急处置。

2.现场处置:。

5.医院安全应急预案

医院安全疏散预案

火灾是一类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危险事故,全国每年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此类事故就达数万起,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并造成巨大的损失。成熟优化的火灾应急预案,训练有素的应急组织,不仅可以做到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而且可以发现预防系统的缺陷。为了更好的认识与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突发火灾的危害程度,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内。从而保证全院职工的人身安全,同时又能让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不慌张,听从医院的指挥,做到安全疏散,为此制定紧急情况安全疏散预案。

一、疏导原则

当初期火灾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有蔓延扩大趋势,应组织起火部位、起火点及上层人员进行疏散。先从起火部位、起火楼层的人员疏散,如火势得到控制,负责人应立即下达停止疏散命令,停止疏散。预防为主,措施得力,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患者至上,遇火不乱,减少损失,避免伤亡。

二、指挥系统

总指挥: XXX

副总指挥:XXX XXX XXX

三、疏散路线

疏散命令下达后所有在楼区内需疏散人员都通过楼梯向下层向院内疏散。二楼如遇楼梯、过道被烟气所阻或污染,不得已情况下二楼人员可关紧门打开窗户等待救援。平房区所有需疏散人员一律向院内疏散。

四、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后,医护人员均有组织患者安全疏散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坚守岗位稳定患者,做好疏散准备和组织好疏散。

2、因医院属于特殊场所,除遇特殊情况外,在疏散命令下达前医护人员不得擅自组织疏散。

3、医护人员在组织患者疏散过程中,一定遵守程序、维护秩序,防止挤压和意外损伤发生。

4、医护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组织患者跳楼,应按本程序组织安全自救,安全逃生。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状态,有效地预防事故、处置事故,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管理程序,预案确定了应急工作的原则,即服从指挥安全第一的原则;分级、分部门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紧急处置的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安全防火人人有则,全院职工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认真旅行职责,不漏岗,不脱岗,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事故的要追究其全部责任。

6.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在政府应急管理组织的协调下,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与政府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相匹配的应急体系。 3、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区域合作和部门合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快速应对机制。

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公众的基础作用。 5、社会动员,全民参与。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动员企业及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依靠公众力量,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同时,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6、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7、信息公开,引导舆论。在应急管理中,要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做到信息透明、信息公开,但是,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

不仅如此,还要积极地对社会公众的舆情进行监控,了解社会公众的所思、所想、所愿,对舆情进行正确、有效引导。

7.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法规有哪些

《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是为有效控制突发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突发中毒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中毒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而编制的预案。

1.1编制目的

有效控制突发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突发中毒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中毒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

1.3适用范围

各类突发中毒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致病微生物引起的感染性和传染性疾病按相关预案处置。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有效处置;统一领导,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快速响应;加强管理,强化保障。

1.5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中毒事件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中毒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突发中毒事件四级。食物中毒及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分级标准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中毒事件:

(1)一起突发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及以上且死亡10人及以上;或死亡30人及以上。

(2)在一个县(市)级行政区域24小时内出现2起及以上可能存在联系的同类中毒事件时,累计中毒人数100人及以上且死亡10人及以上;或累计死亡30人及以上。

(3)全国2个及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同类重大突发中毒事件(II级),并有证据表明这些事件原因存在明确联系。

(4)国务院及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中毒事件:

(1)一起突发中毒事件暴露人数2000人及以上。

(2)一起突发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及以上且死亡2-9人;或死亡10-29人。

(3)在一个县(市)级行政区域24小时内出现2起及以上可能存在联系的同类中毒事件时,累计中毒人数100人及以上且死亡2-9人;或累计死亡10-29人。

(4)全省2个及以上市(地)级区域内发生同类较大突发中毒事件(III级),并有证据表明这些事件原因存在明确联系。

(5)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中毒事件:

(1)一起突发中毒事件暴露人数1000-1999人。

(2)一起突发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0人及以上且死亡1人;或死亡3-9人。

(3)在一个县(市)级行政区域24小时内出现2起及以上可能存在联系的同类中毒事件时,累计中毒人数100人及以上且死亡1人;或累计死亡3-9人。

(4)全市(地)2个及以上县(市)、区发生同类一般突发中毒事件(IV级),并有证据表明这些事件原因存在明确联系。

(5)市(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中毒事件:

(1)一起突发中毒事件暴露人数在50-999人。

(2)一起突发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在10人及以上且无人员死亡;或死亡1-2人。

(3)在一个县(市)级行政区域24小时内出现2起及以上可能存在联系的同类中毒事件时,累计中毒人数10人及以上且无人员死亡;或死亡1-2人。

(4)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条例内容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第三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组成,国务院主管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隔离、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给予财政支持。 第七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反应处理有关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十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类指导、快速反应的要求,制定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请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 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三)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 (五)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六)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第十二条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传染病预防和其他公共卫生工作,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公众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专门教育,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 监测与预警工作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制定监测计划,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

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置与传染病防治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传染病专科医院,或者指定具备传染病防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防治任务。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第三章 报告与信息发布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

9.医疗事故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如选择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则要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而选择侵权纠纷就要《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

不同的选择可能会导致案件最后结果的完全不同。例如某患者到医院就医后,与医院建立了合同关系,通过签署《住院病人同意书》、《手术协议书》等文件,即患者向医院作出了承诺,同时医院就有按照约定向其提供服务的义务。但医院如没有按约定方案实施手术,同时患者提出的医疗事故鉴定均未被认定为医院存在医疗事故的前提下,选择违约之诉起诉至法院,不失为一个好的方案。

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

对医疗纠纷投诉实行三级三色处置预案,黄色预警提示医疗纠纷较轻,由各科室负责处理,处理结果报办公室;橙色预警提示医疗纠纷较严重,由分管领导介入处理;红色预警提示医疗纠纷非常严重,由所长代表所部出面处理。一般情况下,15天内办结,并答复信访人。因特殊原因到期不能办理的,可申请适当延期

医患纠纷中,因医疗事故产生赔偿数额后应当如何计算的问题,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之前,通常适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1条规定:“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8条又规定:“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你提出的医疗纠纷适用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问题,华律网小编已经整理出来了 ,其实,不论对于那些个国家,医疗都是国家发展中我们看重的问题之一,并且相对于大型国家来说,医疗的发展更是有着很大的要求与见解,也可以说,看一个国家是否强大,从医疗方面就可以看出个大概了,有任何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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